第27章(1 / 1)

地下室与地面上的室内格局没有太大差异,房间灯火通明,也不是地牢囚禁之类的地方,只有一些普通家具,但林繁缕觉得压抑,待久了心口憋闷。

一室沉默……

随后这阵沉默被突然闯入的一帮人打破,五六个人涌进来,林繁缕不得不往后站。

为首的是个膀大腰圆的大汉,将手里拎着的血窟窿往地上一扔,“时遇,这人怎么处置就看你心够不够硬了。”

躺在地上那人浑身是伤,额角磕了个口子正往外渗血,眼睛淤青肿胀,牙齿也被打掉了两颗,胳膊不自然地垂落,大拇指的指盖翻翘,腿上也被砍了一刀,深可见骨,全身衣服都染上了红,被血浸透了。

林繁缕辨别了好一会儿,才认出地上那血窟窿竟是个人!

他没有见过多少血腥场面,上回时遇受伤就给了他不小的冲击,如今这场面,除了惊吓之外,更多的是恶心。

血腥气四散,直冲鼻尖,熏得林繁缕很想吐。

之前绑架他的刀疤男也在,粗声道:“老二下手重了些,不管怎么说,时遇重情分,你把人打成这样合适吗?”

膀大腰圆的大汉排行老二,大嗓门粗犷浑厚,不屑道:“对待叛徒,何来手下留情一说?犯不着。”

“老二,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我呸,跟这种人我见个屁我,今天不废了他,日后我落他手里,就是他杀了我。”老二说,“是小十三不讲道义。”

一直在旁边听他们争论的时遇起身,打断了二人的对话。

“林繁缕。”时遇走到他身边,将这位置身事外的人拉进来,手搭在他的后颈,引着他往伤者那儿走,“他叫小十三,跟了我七年。”

时遇和他一起蹲下,“小十三无父无母,一个街头流浪的乞丐,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翻垃圾桶,在里面找吃的。我看他可怜,就把我手里的包子分了一半给他。”

“从那时起他就跟了我,十三岁。”时遇说,“那时候我们都挺小的,什么桃园结义歃血为盟的也不懂,学别人磕头拜把子。当年容誉衡还没认我,我也穷,但我愿意对小十三好,吃的用的穿的,我都分他一半。成日里和他混迹市井,谁要是敢欺负他,我就和谁拼命,谁都知道小十三是我罩着。”

“有一次他睡了别人马子,被人开了瓢,我要去给他报仇,别人劝我别去,因为小十三错在前,哪个男人能忍受被人带绿帽的。

但我就是不听劝,他们都不去,我一个人去的,最后被人断了两根肋骨,在医院躺了一个月。”

“林繁缕。”时遇不解,“我对小十三难道不好吗?你说他为什么要背叛我?”

第二十四章

林繁缕和地上的血窟窿有一秒的对视,吓得整个人后仰,跌坐在地,生肉腐败的血腥气闻得人几欲作呕。

他趴在地上一阵干呕,什么都没吐出来。

事总要解决,老二问:“时遇,小十三你想怎么处置?”

老二问的明明是时遇,可时遇却要林繁缕给他答案,“林繁缕,你说,我该拿小十三怎么办?”

林繁缕心有余悸,还恶心着,干呕的不适使他眼睛里渡了层水汽,亮盈盈的,看得人心生怜悯。他六神无主,哪知道该怎么办,只一个劲地摇头。

老二没什么耐心,催促他:“时遇……”

时遇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人你带走吧,随你处置。”

等真要把小十三带走了,他又后悔了,“老二!”

地上的血迹一路拖到门口,老二等人全都停下回头看他,在等他下命令。

时遇久不答话,老二跟他多年,不说也明白他意思,嗤道:“时遇,你还是不够狠。心太软,早晚要害了你。”

一帮人带走了小十三,房间里顿时清静。时遇扶林繁缕起来,“走吧,先上去再说。”

地下室上面是一家夜店酒吧,现在还没到营业时间,除了几位酒保和服务生,暂时还没有客人。

见时遇上来纷纷和他打招呼。其中一位个性十足,穿着潮流的女调酒师见他手里牵着个人,跟在身后亦步亦趋,打趣道:“时哥哥,熬不住寂寞的夜了?哪找来的小绵羊,可真乖。”

时遇没理会她的调侃,从吧台穿过:“帮我定两份外卖,直接送上来。”

“时哥哥,你家羊吃啥?”

“随便,你看着点。”

时遇带林繁缕上了三楼,最里面一间是他的卧室。他很少回家,大多时间都是住在这里。

许是因为这是间酒吧的缘故,所以时遇卧室里的灯稍显暗淡,鹅黄色的灯光柔和,屋里透着暧昧。

说它是卧室,不如说是酒吧腾了间空房出来。卧室的格局单调,也没有什么摆设,只有简单的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衣柜。

时遇在桌上铺了两张报纸,把女调酒师送上来的外卖依次打开,又开了一瓶酒,喊林繁缕过来吃饭。

林繁缕胃里还恶心着,什么都吃不下,时遇也没强求,随他吃不吃。

“时遇。”林繁缕小声喊他。

时遇嘴里含着饭,没应声也没回头。

“我、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走?”

时遇拿筷子的手一顿,眼睛微暗地回头看了他一眼,面上表情半点没露,“去哪儿?”

“回、回家。”

“不行……”

“为什么?”林繁缕胆怯道,“时间不早了,我想……我想回去了。”

时遇对着酒瓶灌了一大口烈酒,撂下筷子回头,眼神阴鸷骇人,轻蔑地笑道:“呵,林繁缕,我没对你怎样,让你误以为我好说话是不是?”

“你不是口口声声说想我吗?不是才刚来吗?茶都没喝一口,怎么就要走?你急什么?急着想和我撇清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