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溯觉得世界上没有比程会卿更好的朋友了,以至于后来看到程会卿和别人走在一起,程溯心底还有些失落。
程会卿一直是这样,跟谁都能谈笑风生,君子之交淡如水,在学校十分有人缘,程溯每次看到程会卿的背影,都心生艳羡。
他那时候独来独往,因为不住校,性格又孤僻,程溯在班级上总是沉默寡言,在班上没有知心朋友。
作为朋友也从不主动,主动邀约的话最多在心里翻涌,一旦涌到喉间,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程会卿……算他的知心朋友吧。
可在程会卿的朋友里,自己应该是最不会说话的那个了,连同班同学都算不上,只是一个若有若无的陌生人。
这是15岁的程溯对程会卿的初印象,他住在自己荒芜的城堡,程会卿是第一个探索他内心世界的旅行者。
他拿出最好的珍宝来招待他,只希望他能停留的久一点。
毕竟,是人就没办法忍受无边的孤独,程溯太渴望能有一个人愿意接受他自卑的性子,愿意称他为朋友了。
【作家想说的话:】
车快要来咯
第56章在舅舅家操舅舅喜欢的人,有趣,太有趣了!
程会卿做了一晚上关于程溯的梦,从挚友到仇敌,他见证了程溯多样的一面,比薛鹤年认识的程溯更加全面。
吃过午饭,他早早地来到了和程溯约定的地方,这家书店已经在学校后门开了十几年了,周边的文具店开了又关,唯有这家婆婆的书店这么多年来一直屹立不倒。
他想起了和程溯第一次相约在书店门口的场景,程溯没有穿校服,而是换了一件淡蓝色的T恤,衬的他的肤色如雪一般的白,他往往会比自己先到,拿上一本书认真专注地看着,程会卿从后面看过去,程溯笔直的身影像青松,微风绕过他的发丝,在空中勾起一缕缕卷翘,如同现在这样。
即使穿的很厚,也不难看出他的清瘦,程溯穿的是一件黑色羽绒服,这是程会卿第一次见到程溯穿深色系的衣服,平时见到程溯大部分都是穿校服,程会卿在脑海里搜索了一番,自从关系破裂之后,他就很少和程溯在校外见面了,程溯现在爱穿黑色,是怕被弄脏衣服吗?
程会卿并未控制脚步声,程溯听到身后的声响转了过来,面部表情僵硬了起来,他厌恶地垂下眼。
“你还是来的这么早,很期待和我见面吗?”程会卿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如果在学校里也能随叫随到就好了。”
程溯别过脑袋,不予理会。
今天天气不错,书店的老婆婆戴着老花镜搬着个小凳子坐在门边晒太阳,她有点耳背,平时顾客买东西多要重复很多遍,程溯心虚地看了她一眼,放轻了声音。
“换个地方,这里不合适。”
程会卿耸耸肩,笑道,“正好,我暂时还不想让你的照片被那么多人知道。”
程溯脸色一白,背对着他的身体紧绷起来。
他什么都没带,只拿了手机和钥匙,他此行的目的是要回照片,只要程会卿提的要求不太过分,程溯都能尽量答应。
程会卿带着程溯去到了一处静谧的别墅,离学校不远,是市里有名的富人区,交通便利,风景优美。
程溯站在门口不愿意进去,程会卿回头看他,哼笑一声,“怎么?不敢进去?放心,里面没人。”
就是没人才不放心。
“这是你家?”程溯喉咙咕哝一声,“有什么事非要进去说?”
程会卿牵起程溯的手,程溯条件反射地甩开,程会卿的手很冷,触摸他时像是被毒蛇缠绕。
他也不恼,抬手细细捏了捏指腹,幽幽道,“你知道我们今天会做什么事,但是你还是来了,所以我可以理解为,你其实是愿意的,对吗?”
程溯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你、你在说什么,我才不是,我是来要回照片的。”
程会卿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抬了抬眼镜,“我就是来和你说照片的事啊,站在门口怎么说,走,进去吧。”
两人磨磨蹭蹭地进了屋,看到眼前的景象,程溯无法形容,以前曾在纪录片里看到过维也纳音乐厅用过一个形容词,金碧辉煌,程溯第一次看到这个词有了实体。
能够容纳两百人的大厅,里面的装潢以金色和白色为主,程溯看到地上白瓷中夹杂着金色的细闪,高大的楼梯边上铺了暗红色的地毯,头顶花样繁式的吊灯闪耀着金光粼粼的辉煌,欧式巨大挂钟静静摆放在一旁,发出沉闷的“滴答滴答”。
程溯走了两步,心里升腾起一种“渺沧海之一粟”的孤寂感,他好像是进入了一个梦幻城堡,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他根本不能体会这样的内心震撼。
程会卿上前一步,与程溯并肩而立,看到他惊异的模样,不禁笑了出来,“怎么,灰姑娘第一次参加舞会?可惜,这里没有你的王子。”
程溯收敛了脸上的表情,过了几秒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偏头瞥了他一眼,泄气式地低下了头。
好大好华丽……
原来无论何时,他在程会卿面前都这么低下,他们之间隔着天堑一般的鸿沟,是程溯十八年以来的生活教不会的,他和程会卿的身份从出生起就注定了。
他永远是被压迫的那一个。
他觉得要回照片的希望更加渺茫,露出了哀伤的神色。
忽地,他听到了一声细小的猫叫,由远及近。
程溯下意识抬起头四下寻找,看到眼前楼梯上站在一只格外肥硕的狸花猫,圆脸上的花纹对称分布,它绿色的眼睛与程溯遥遥对视,优雅地坐了下来,粗壮的胖尾巴圈住自己的小白手套,白色的胡须颤了颤,似乎是认识他,直勾勾地盯着程溯的脸。
程会卿眯着眼睛看向舅舅的猫,眉梢意外的扬了扬。
这只只知道吃饭和睡觉的胖猫,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大佛,居然会纡尊降贵地从它的窝里出来。
程溯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随着距离的缩近,他愈发觉得眼前的花猫眼熟。
花猫舔了舔嘴角,仰起头看他。
“画……画笔?”程溯轻声惊呼,“你是画笔吗?”
花猫当然不会回答他,它上扬的嘴角像是在微笑,伸出毛茸茸的腿弓起身子做出个伸懒腰的模样,程溯恍然间想起了十一年前第一次见到温云白的时候,一切像是命中注定,猫像是一段不可言说的缘结,牵连过去和未来。
程会卿不动声色地看在眼里,这只狸花猫确实是画笔的后代,自从搬到舅舅身边后,他家的猫就没断过,最初是一只还要肥胖的花臂狸花猫,养了几年后死于疾病,温云白并未对画笔的逝去而悲伤一分,只是继续养了画笔叼回来的小猫,画笔是一只公猫,它叼回来的猫和它自己的纹路相差无几,温云白就给他取名为笔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