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燕燕点点头,“那就好,大丫姐姐,我很替你高兴。”

觉得她比自己幸运,至少她不用等很久。

大丫笑得更开心了,“谢谢你。”

然后解释道:“我从来没有嫉妒过你,就是羡慕,但现在不羡慕了,我现在只想考个好大学,以后再找个好工作。”

“大丫姐姐,你会越来越棒的。”

“你也是。”

晚上吃饭的时候,吴小军回来了,他跟汪玲一道,汪玲知道金秀珠回来了,半路上遇到吴小军,干脆将他带上。

吴小军太重了,骑了一段路后变成汪玲坐在后面,不得不说,男孩子就是力气大,载着人还能骑的飞快。

两人到家也才七点不到。

汪玲看到金秀珠,直接激动上前搂住人。

金秀珠笑着跟她说话。

钱玉凤去厨房里端菜,晚上吴二柱做了十道菜,整个桌子都放不下,一群人围着桌子吃,边吃边聊。

尤其是汪玲,有说不完的话,其他人都插不进嘴。

倒是吴小军,以前很活泼很霸道,现在全程都不说话。贺岩就坐在他旁边,主动找他搭话,他也是听到什么答什么。

贺岩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吴小军拿着筷子的手一顿,然后继续埋头吃饭。

小时候不懂事,总觉得贺岩处处不如自己,所以看到贺岩过得比自己更好时,就嫉妒他欺负他。然而现在差距拉的越来越大,就完全嫉妒不起来了,心里只有羡慕,羡慕贺岩命好,有特别爱他的养父母,给他富裕的生活,也羡慕他读书成绩好,以后会越走越远。

不像自己,现在连兵都当不了了。

吃完饭,金秀珠就跟着汪玲一起离开了,走之前拿出送给钱玉凤的礼物。

钱玉凤看到项链,整个人都愣住了,“这……这是送给我的?我哪戴的出去?羞死人。”

金秀珠:“怎么羞死人了?看到这个我就想到你,你总说我好看,但我也想让你好看,也想让你开心。”

钱玉凤有些感动的看着金秀珠,握着她的手将人一路送到路口。

最后金秀珠拍拍她到的手,“回去吧,下次有机会再来看你。”

“好。”

钱玉凤站着没动,看着金秀珠他们越走越远,直到看不到人了,才转身回去。

手里拿着金秀珠送的戒指,晚上的时候她还跟金秀珠炫耀,以前她不敢戴手表,现在她工作挣钱了,也给自己买了一块手表,还说现在自己去哪儿都戴着,再也没有人说她不配了。

但她没想到,金秀珠会给她买项链,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觉得这么好看的东西都是长得漂亮的人戴的,自己哪配戴这个,但金秀珠告诉她,自己喜欢最重要。

她笑着吸了吸鼻子,然后将项链戴在了脖子上。

回到家她问两个孩子项链好不好看,大丫说好看,吴小军则敷衍的点了点头。

吴二柱还是和以前一样,想都不想就嘲笑道:“项链好看,人不好看。”

但现在的钱玉凤听到这话根本不会再生气了,她白了吴二柱一眼,直接回房间拿着镜子照,越看越觉得好看。

晚上,汪玲将母子四个安排在工厂宿舍里住,前两天就准备好了,被子都让人洗过晒过。

母女三人一个房间,贺岩单独一个。

汪玲晚上也没有回家了,干脆留在工厂里跟金秀珠说悄悄话,

金秀珠突然想起来,“小军今年应该就可以当兵了吧?”

她还记得之前听人说过,吴小军先在工厂干两年,等到了岁数就去当兵,“都长大了,这样也挺好的,这孩子太久没见,感觉成熟懂事多了。”

汪玲听到这话叹了口气,“之前是这样,现在不行了,今晚你没看到吗,小军那孩子用左手拿筷子吃饭的?”

第七十五章

金秀珠听完一愣,她吃饭的时候是看到了,不过没放在心上,她跟吴小军这孩子并不熟悉,以为他就是习惯用左手,这样的人并不是没有,只是少见而已。

现在听汪玲这么说,可见里面还有缘由。

便道:“我还真没注意,是出了什么事吗?”

汪玲坐在金秀珠床上,听到这问叹了口气,“也是我不好,那天太忙了,抽不出空,就让他去部队帮我拿个东西,想着他对那边熟悉,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想到就出了事。”

说到这里,汪玲语气一顿,脸上露出愧疚神色,“那孩子在半路上碰到有人欺负女孩子,一气之下跑过去将人打跑了,哪知道从部队里出来后,之前被打跑的人找来了帮手,堵在路上又将他打了一顿,你是没看到那个惨状,血流了一地,肋骨断了一根,右手不仅断了,还伤了筋,现在抓握东西都不行,也不能去当兵了。”

“我这辈子没做过对不起谁的事,唯独就觉得对不起这个孩子,以前还觉得他不好,性子差,现在想想能出手帮助弱小,这孩子也差不到哪里去。”

身边的好孩子太多了,吴小军这种中不溜的有些被宠坏的孩子,在他们这些大人眼中,可不就是没出息的嘛。

金秀珠听了皱眉,要是别的还好,但是伤了筋脉,她恐怕就治不好了,更何况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她道:“有些可惜了。”

“可不是。”

汪玲叹了一口气,“我是真后悔啊,我那天要是不让他去,或者让他跟谁一道,应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好好的一个孩子,现在变成了这幅样子。”

“钱玉凤两口子都是实在人,也没怪我,还说要是没有吴小军,那个女孩就惨了,说不能当兵就不能当兵吧。可我心里过不去啊,就承诺将吴小军一直留在厂里,明年给他升为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