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阴茎突然被小儿子握在手心,又被指甲恶意地轻轻抠弄马眼,质问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小妈什么时候射的?”
“啊……不,不知道…”
温寒一直被蒙着眼睛,下体的快感又涨潮似的一浪盖过一浪,压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被操射了。
小腹的饱胀感更加剧烈袭来,他的尿道口疼得发涩,但被小儿子压着大腿根,不能把两条腿绞紧。他的脚背都绷出了青色的血管,断断续续地哀吟,“不要了……不要了啊啊……”
李鹤洲却不听他的,手掌一下下扇在小妈的逼穴,发出一声声闷响。温寒敞着腿哭叫,没有力气再憋住。
下体在长久的压抑中终于得到了释放,可却不止是软绵绵耷拉着的阴茎,连藏在雌穴的尿孔都淅淅沥沥地淌出了一点液体。
他被操到连肉逼都在喷尿了。
极度的羞耻感让温寒大哭出声,“弄脏了……床,床弄脏了…”他呜咽的上气不接下气,全身都在抽搐着发抖,好像一个被拉动的木风箱,“对不起……对不起……”
“不脏的,小妈。”
李鹤洲解开蒙在他眼前的领带,亲吻过那双潮湿的眼睛,沿着鼻梁,嘴唇,锁骨,一路向下,慢慢俯身把小妈湿漉漉的阴核也裹进了嘴巴里。
温寒垂眸看着他,视线陡然从黑暗变得明亮,睫毛还有些发颤,亲眼见到小儿子从他的阴蒂温柔又耐心地舔到微微外翻的穴口。他心跳快得像是要撞出胸腔,忍不住捂住眼睛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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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过床单之后仍有麝香味弥漫在空气,温寒彻底瘫软下来,嘴唇微微张开着缝隙小口喘息。他闭着眼睛,已经习惯视线一片漆黑,被儿子有力的手臂紧搂着,一点儿都没有忐忑的感觉。
李缙给小妈捏了一会儿腰,温寒舒服地哼哼了几声,蹭蹭他的脖颈,小声说“我饿了”,声音还哑着。李缙抬起手臂撞了下躺在小妈另一边的弟弟,“去厨房拿些吃的过来。”
“我也饿了!”李鹤洲理直气壮地对他说,“尊老爱幼懂不懂?你去。”
他说完立刻把脸埋进小妈的一对乳肉里,无论如何都不肯出来。
李缙太阳穴旁边的青筋跳了两下,克制住想打他一顿的冲动,忍气吞声地穿衣服下床了。
第21章二十一
只要尝过一次成功的滋味,就没有人能自欺欺人地说它不好。
小桃在的时候李齐总是会赢。
他感到安心,小桃就是他成功的勋章。这张漂亮脸蛋让他赏心悦目,只有看向他的时候才会流露崇拜和欣赏的眼神。从来没有人这样看过他。
李齐始终都记得他承受的屈辱。小时候他和李缙在同一个学堂,教书先生恨不得把全世界和赞美有关的词都放在李缙身上,好像他是一块磁铁,天生就会吸引那些让人羡慕的东西。
他面无表情地站在李缙后面,等到腿都站麻了才得到一句似乎怜悯他的,“这孩子一看就是,忠厚老实。”
于是他必须走上和这四个字完全相反的道路。就算可能他早就认清了他没办法像有些人那样顺理成章地破茧成蝶脱胎换骨。就算他认清了他这辈子注定要成为一个普通人,注定要有晦暗的贫瘠的单调的无可救药的人生。就算他用尽全力也就是从一个平庸的孩子变成平庸的中年人再变成平庸的老人,就算他的存在就是日复一日折损没有意义的生命但是他必须和“忠厚老实”四个字完完全全相反。他必须用自己做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才能证明那位所谓独具慧眼的先生其实只不过是信口雌黄。
所以其实李缙也不会有他说的那么好。
李齐永远没办法忘记十岁那年的中秋节,他躲在窗户底下亲耳听到父母说如果李缙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就好了。
他没办法忘记那一瞬间的气血上涌和手脚冰凉,他变成了愤怒的熊熊燃烧的烈火可是他冷得牙齿都在打哆嗦。他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那一天的那个时刻,他以为他终其一生都不会有和那个瞬间和解的机会。
可是现在他终于等来了他的天时地利人和。
鬼火一样的蓝色霓虹灯映在侧脸,李齐坐在牌桌上的身影像是一棵挺拔的胡杨。他一直在赢,他是运筹帷幄胸有成竹的将军。谁知道他的运气会不会也能用在战场上呢?也许真的让他带兵打仗他就会是老百姓的救世主。幸运只是他身上的一个器官而已。也许他的意思就是天意。
快乐和幸福日日夜夜在他的身体里拔地而起。他终于做到了,他终于做到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的事了。
所有需要咬紧牙关才能承受的屈辱再也不会有能压垮他的重量。老天总算是肯奖赏他,总算是肯给他一些好东西。他现在只需要一天就能毫不费力地赢下他祖祖辈辈留下的店铺经营一个月才赚到的钱还得是生意好的时候。他终于能让所有瞧不起他,觉得他不如李缙的人都睁大眼睛好好看看。
偶尔他也会输掉一些,更像是他在做慈善怜悯别人。只是一些小钱而已。李齐大方地在牌桌上把那些筹码扔给可算赢了他一次的可怜巴巴的对手,撒钱的姿势就像在赏赐饥肠辘辘摇尾乞怜的狗。有时候他甚至不介意多给一些。
小桃也从来不扫他的兴。只有最初几回隐晦地劝过别赌了,让他见好就收,可李齐理所当然听不进去。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他再喜欢小桃,到了快要功成名就的时候还是会对她有一些不屑的。
所以最后小桃没有再阻止过他了,像是这里所有女人那样熟练地放低自己在他旁边成为一个漂亮陪衬,让他享受到别人双重羡慕的目光赌场是他的天堂,咀嚼掉他所有的痛苦。
李齐快乐得几乎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转眼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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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在这里像是没有尽头。
满目疮痍,前面的土坡多得车都没办法开,李缙只好下了车自己走过去。他穿着黑色的羊毛大衣,面容冷峻双腿修长,看起来和这里格格不入。目之所及是荒芜干裂的土地,不远处是贫穷破落的村庄,大多房屋都空置了,只有少数上了年纪的人留在这里。
李缙一路打听,问到了当年被收买的车夫王勇家就是在这个村子里。
出车祸那年李缙自己也是刚记事的年纪,家里乱成一锅粥,母亲只是把重伤的王勇送到医院又给钱了事。不追究责任已经是网开一面,再后来这个车夫是死是活就没人有时间关心了。
李缙知道凶多吉少。就算他没有在事故中殒命,大老爷也不会任由这个危险得像是定时炸弹的人继续好好活着。果然如此,村口的老人告诉他,“王勇死了快十年了,从前在城里的大户人家做事,又被人辞退了撵回来,落下一身毛病,没躺几天就死了。”
“他们家还剩下什么人吗?我记得他有个孩子。”
“有的,有的,”老人点头,又重重叹了一口气,“他婆娘也活着。孤儿寡母,日子不好过啊。”
冷风呼啸,李缙的心也被他这几声浑浊的叹气搅得沉重。他问清地址,道谢后留下了些钱,顺着老人指的方向又翻了两个小土坡,终于看见了一个摇摇欲坠的老房子。
门没有上锁,他还是敲了两下,听到里边儿一声苍老喑哑的,“谁谁啊?”然后是一阵脚步声,片刻后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探出头,脸上的表情却不是害怕,是一种麻木的迟钝。
李缙只说自己认识王勇,手里有件一东西是该给他的,于是送了过来。
“你进来说吧。”
妇人穿得单薄,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冻得瑟瑟发抖,让李缙进屋后连忙关上了门。
光线阴暗,屋里比外面也暖和不了多少,还有一股潮湿的霉味。
寒风吹得窗户嗡嗡直响。床上坐着一个小孩不是,分明是成年人的面孔,可却瘦弱的像个孩童。不倒翁似的倚着墙乖乖坐着,脑袋看起来很大,和身体不成比例,好像后面不靠着点什么就要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