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1)

jdx96neaff1c09 哥哥兄妹骨 2771 字 6个月前

凌晨一点的客厅鲜有这么明亮热闹的时候,坐着的三人间是死一般的冷寂。林父身形轻晃,手指刺痛,被烧到头的烟尾烫得一抖,紧缩的眉头倏尔缠得更近。身旁的林母已经无法正常呼吸,需得他紧紧握着,才能勉强维持冷静。

林父捻灭烟头,抹了把脸,面色沉重的看着林仲,“你的意思是,姓陆的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妹妹?”

“我要杀了他!”林母赤红着眼低声怒喉,拳头狠狠砸在膝上。为父母者,知道女儿受到这样大的委屈,第一反应就是杀了这个畜生。她面上满是泪水,眼睛盯着林耐的卧室,心里像是被人剜了一团肉。

想想女儿这段时间,硬逼着自己强颜欢笑面对家人,她和林父还无知无觉的感谢着罪魁祸首。

“这个畜生!”她咬紧牙关,愤恨吐出几个字。

林父并不比林母好多少,但他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头脑发热随意冲动,儿子将这事说出来,一定有他的考量。之前是儿子在保护妹妹,现在,该由他来守护这个家了。他握住林母的手,问林仲:“你和那位乔队长,目前是什么计划?家里有什么要帮忙地方,你说?”

林仲理理思绪,有些话他不能和父母和盘托出,说出来除了让两人徒增烦劳,还有可能打草惊蛇,“爸,妈,这段时间,你们尽量在家陪着她,别出门。其它的事,交给我来做。”

林父慎重点头,兀地说:“你注意安全。”

林仲等父母熄灯后来到林耐房间,她弓背抱着被角,察觉熟悉的气息贴在脸上,小巧的下巴下意识在那只温热的掌心里蹭了蹭。这段时间,她胃口不好,睡眠质量出奇的差,只有等他来了,才能真正睡着。

床垫凹下一块,他坐在那,亲亲她的眉眼,鼻尖,最后到唇。睡梦中的林耐嘤吟一声,伸手握着他。

双胞胎应该是有感应的,不然她怎么总是能找到他?林仲凝眸望着她,俯身吻上她的唇,慢慢抽出手,帮她盖好被子后离开。

……

刘闻升在书房外站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老爷子连夜从京市赶过来,进门就脸色不大好。关门前,他甚至听到一声清脆的巴掌声。

具体是什么事,他并不清楚,估摸着和林耐有关。陆瑾和林耐的事,他插手的不多,一些不能见光的动作,陆瑾有拨专门的属下。但只论林耐后来每次看他们二人的眼神,也能知道过程绝不那么美好。

房门轻巧弹开一条细缝,老爷子喘着粗气在吼:“她不是朝朝!你再错下去,会把自己毁了!”

陆朝朝,那个十几岁时出车祸丧生的女孩?陆瑾的妹妹?刘闻升跟陆瑾办事时,陆朝朝已经去世,所知甚少。他注意到陆瑾听到这名字时,眉宇间乍然升腾的戾气。他随即敛眸垂首,仍然是个只进不出的闷嘴葫芦。

陆瑾打开门,侧身望着屋里的老人,露出的脸颊浮现出清晰的巴掌印。

“爸,我从来没把她当作朝朝。”

回程的路上,陆瑾一脸森然,烦躁地扯开领带,摁下车窗。二月的夜风徐徐插进来,像锋利的刀割在脸上。他拨了通电话,刘闻升没听出来讲了什么。陆瑾问了句怎么回事,便没再开口,听着对方讲话,脸色愈加暗沉。结尾时,他说:“把人盯住了。”语气里竟然有些疯狂。

有些事,失去了他的控制。刘闻升很少猜陆瑾的情绪,毕竟从跟着他开始,从容淡定,全局在握是他的外衣。若真要说情绪外泄,有所不同,大概是对林耐那一种古怪的情感。

刘闻升打了半圈方向盘,定定眼眸,将人送到别墅里。陆瑾没立即下车,他仰着头,倚在后方,兀地问他:“闻升,你跟我也快二十年了吧?”

“是,这个月月底正好二十年。”

陆瑾沉默了一会,自己推开车门,“很久没好好休息了吧?明天开始,给你放假。”

刘闻升诧异看他,“您?”

“我还有件事,”他站到车外,刘闻升要跟上去,被他阻止,“哦,对了,明天,还得麻烦你帮我接个人。”

059 <俗骨(兄妹骨科)(懒散蒲公英)|PO18臉紅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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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

周五,绥南电视台紧急插播了一条特大新闻。本省省委书记陆瑾昨夜驾车归家的途中,突遇一辆运送煤气罐的三轮电动车斜插进来,两车发生碰撞,引起爆炸,陆瑾和送气工人当场死亡。现场一片混乱,记者赶过去时,地上是消防扑灭后的黑色痕迹,空气中弥漫着的焦臭味道久久未散。

林耐看到这条新闻时,双腿失力,一下跌坐在地。林母抱着她,感觉她整个人都在抖,低下头,发现女儿已经哭成了个泪人。

“乖宝,不怕了啊,别怕!以后没事了,没事了!”

消息出现的太过突然,给人极不真切的感受。林父在网上找事故相关的新闻,综合来看,确实像是一场普通的意外车祸。或许是仇人的死亡来得过于迅速,他一时竟有些不敢相信。思绪翻转间,他接到了林仲的电话。

“爸,你们在家吗?”

“在,新闻上的车祸是怎么回事?”

林仲似乎不大方便说话,音量放的极低,语气十分凝重,“爸,陆瑾的车祸有问题,安全起见,目前你们先别出门。”

“好。”

……

车祸?

林仲屈指点着硬质的手机壳,他坐在副驾驶,将视线从远处收回,对身旁的男人说:“乔队,车祸发生的时间也太巧了。”

乔中民点了支烟,几天没合眼,眼下一片青黑,唯有那双眼,仍是精亮锐利。他嗤笑一声,说:“陆瑾一共四辆车,他选了唯一一辆没有加防护的车。刘闻升基本二十四小时随行,昨晚竟然连他也撇下,这些事太反常了。”

他弹弹烟灰,叹气说:“可真凑巧,在调查组下来前出事。”

遗体是陆瑾父亲亲自认领的,为让他早日入土为安,当即火化了,现在已是一捧青灰。这事处处透着诡异和蹊跷,称得上是疑点重重。

林仲想问,有没有陆瑾假死的可能性?′103252493⑦

许是乔中民也想到同一点上来,他说:“金蝉脱壳要冒极大的风险,牵涉更广。但,不是没有可能。”

“您查他这么久,应该非常了解他,”林仲说,“他不是一个这么莽撞的人,就像我妹妹那次事故,外表看着是意外,其实都是他一手操控出来的。”

乔中民看着他,要不是那场意外,他和林仲也不会这么快达成合作。这年轻人从一开始对他就有种莫名的信任,在对待他妹妹的事上,冷静得可怕。

乔中民回答他:“当年陆朝朝的车祸也是这样,外表上是她和那个男孩子留下遗书,相约自杀。男孩同她都有多年精神病史,多次自杀未遂。双方家人几乎也都对此不抱任何疑虑。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两人自杀无疑,本来已经按自杀结案,当时要不是听到陆瑾说出那句话,或许我根本不会留意他这么多年。”

那时候的陆瑾才高中毕业,俊逸少年因妹妹的离世情绪失控,抱着血肉模糊的妹妹不肯让人靠近。乔中民才刚参加工作,心疼这孩子,挑了个时间去探望他。也就在这时,见到陆瑾独身一人,抱着陆朝朝沾血的连衣裙在黑夜起舞。他说,朝朝,现在你只有哥哥了。

这颗小小怀疑的种子在乔中民心里生根发芽,使他无论多忙都会分出一点时间放到陆瑾身上。而现在,随着这场车祸,陆朝朝去世的真实原因,可能永远都无人知道了。从回忆里抽身,乔中民轻声说:“林仲,这条路太难走,没人能帮你。”

林仲对他的坦诚,足以让他拼凑出林仲对妹妹超乎兄妹之间的情感。作为外人,他无权置喙和批判。以林仲的智商,如何不清楚选这条路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