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1)

“小周骤然尖叫起来,声间凄历,朱炎明抱着他,不容他动一分半毫,小周的手指在他手上掐出了深深的血痕。他也只是冷笑着不肯松手。小周疯了似的咬他,拼命想挣脱他的桎梏,然而他的力量太强大了,就算了拼尽了性命他也不是他的对手,小周只觉得心头一阵尖锐的空茫,忽然间大叫了一声,两眼直勾勾的望着他,半晌,身子向后一仰,精疲力竭的昏了过去!”

自此小周得了失心疯,数月之后才渐渐缓了过来,他的悲惨,又更深了一层。

小周的BT,是被逼迫出来的,小周的死,也是必然的。他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折辱和酷刑,苦苦地挨着,忍耐着,先前恐怕还是为了皇帝的威胁,后来则是越来越有了不甘心,越来越想报复朱炎明。七年的相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的动心,特别是小周失心疯以后,原先的傲气,是荡然无存了,尊严,也一丝不剩了,变得毫无威胁力,于是可了朱炎明这BT皇帝的心,对他反倒好起来了,温柔以对;但这种毫无尊重的亲切,绝不是小周想要的,这种依附于人的宠物生涯,也不是小周所能容忍的,他不会接受、不会妥协。

没有尊重的爱,为什么要接受?没有自由的生活,怎么可以忍耐?小周是才华横溢的,小周是傲骨天生的,他绝不可能容忍自己变成一个绕指柔的宠物,所以,当他发现了自己可能有所动摇的时候,也就是他生命终结的时候了……

小周的耐力也已经到了尽头,在他的努力下,朱炎明对他产生的错觉情意也已经达到了很深的程度,他几乎以为,小周已经屈服了、也爱上他了,于是,小周决定,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了,这样既可以使自己解脱,也可以报复朱炎明,甚至毁了他他确实做到了。

一个悲剧的结尾,令人伤痛,却又肃然起敬。

可怜的小周,可敬的小周,他是绝对与众不同的,看完了这个故事,看了这几个塑造得活生生的、令人惊佩的人物,我只有一个感觉,以往的宫庭文,有95%以上都不必再看了!

反回头来再说说作者小周123,赞叹一句:天才!

我一向认为写作这件事是需要一定的天分的,会写文的人多了去了,然而真正写得好的,凤毛麟角。不是不需要努力,也不是大部分的人不努力,而是……写作真的是一种感觉,看看张爱玲、冰心,都是少年成名,震动文坛,她们就算从娘胎里开始努力,也……也不过十多年而已,然而成就,却是有目共睹的啊!

小周123,聪明、理智,举重若轻地就写出了这个经典的文章,故事精彩、人物出色、文笔洗练而优美,高潮低谷、叙述穿插,无一不恰到好处,佩服啊,佩服!看耽美将近一年,除了凤凰大人和NIUNIU,小周是我最欣赏的一个写手了。而这篇《十大酷刑》,也是我认为值得细读的少数经典文之一。(注:虽然如此,偶实在不想多看几遍,心脏承受不起>_<|||||||||||)

虽然夸得天花乱坠,但我相信小周自己,对于写出这样的文来,可能还是有一点随意的,她也许并没有觉得这样写有什么了不起,而是因为想这样写,所以就这样写了(所以才叫天才嘛^^),对于别人从多方面的赞叹与批评,对她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有趣的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只有重量级的石头,才能激起大家评论的热潮啊。

说小周聪明和理智,还有一个例证:她又写了一篇《白马王子拍花记》,写得极好,但是,她老人家只贴了几章,就做出了如下决定:“真的不贴了,本来是写了想在JJ出的,结果好像不大受欢迎。但这种文风投稿的话很容易就会中,所以,我想拿去投稿了。对不起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鞠躬,谢幕。”

真的是……气死人不赔命啊!

不过她的文风真的是很适销对路,希望她的书能够快快出手,收益大大滴^^

☆ ☆☆江洋于2005-02-05 23:30:47留言☆☆☆

【番外篇】 那一见的风情 BY:小周123

朱炎旭是九月份进的京,没见过京城里的繁华,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身边的小丫头便劝他道:“王爷,你也给我们当下人的做做脸,说我们伺候的是王爷,有谁会信。”

朱炎旭年不过十八,与当今圣上生得不太像。南疆的毒热没损了他一分娇贵,白嫩嫩的一张脸,笑起来春色绽然,煞是讨人喜欢。他便笑著向那小丫头道:“姐姐,你不让我看,人家越发的要说我没见过世面,到时候不但会丢你们的脸,又让皇上的脸面往哪里搹?”

小丫头应不上来,眨了眨眼睛道:“看也就罢了,又怎么把头伸到人家轿子里去看,安了心要去讨打。”

朱炎旭份外无辜的道:“那姐姐的脚好小,我若不凑近了看,又怎么看得到?”

小丫头被他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只好坐到旁边去生闷气。朱炎旭乐得清静,自车窗里爬出半面身子,逢见年轻女子便笑成一团,吓得人家直往後躲。朱炎旭正觉得有趣,忽见对面酒楼上走下三个年轻人,清一色的士人打扮,显见是来赶考的举子。朱炎旭只觉得眼前哗然一亮,这三人相貌奇清,各有各的风流,尤其正中一人,身材纤瘦,脸孔是淬玉一般的白,眼若点漆,眉心间一颗红痣,越发有几分妖娆之意。朱炎旭心里猫抓似的痒痒,冲赶车的直吼:“靠过去,快靠过去……”

那三人眼见一辆华车飞奔而来,都有几分怔仲,忽然间车窗处探出一颗人头,遥遥的便喊:“姐姐,你生得好美……”

靠得近了,一手便向正中那人抓去,那人下意识的一闪,只由他牵了一片衣角,朱炎旭欣喜若狂:“姐姐,你跟了我走吧,我亏待不了你的……”

那少年瞪大了眼睛,见了鬼似的望著他。旁边一人一把将那少年拖到一旁,朱炎旭不由得哀声叫道:“姐姐,我喜欢你呀……”

他话音未落,额头上猛然一痛,他吃了一惊,眼珠子几乎掉了下来,恨恨的抬了眼去看那人,正将扇子慢慢的收回衣袖里,冷声道:“哪里来的无良小贼,欠人管教!”

朱炎旭死死瞪著他,半晌才叫起来:“你打我,你敢打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是当今……”

後面小丫头猛得捂上他的嘴,向那赶车的喝道:“快走,别让他在这里丢人现眼!”

车子飞奔而去,只留下那三人莫名奇妙的面面相觑。

朱炎旭却是多路上一直奔到了宫里,新帝朱炎旭凳基不久,风华正茂,只是生来性子冷,待谁也不亲近。朱炎旭扑上去便抱住了他的双腿道:“皇兄,皇兄,你要为我做主啊……”

朱炎明被他闹了个措手不及,半晌才回过神来,厉声喝 道:“朱炎旭,你也是堂堂的镇南王爷,看你这副嘴脸!”

朱炎旭却牵了他的手去摸自己的额头:“皇兄,你看你看,他们打我……”

朱炎明只觉触手处一片隆起,凳时吃了一惊:“哪个敢这样大胆!”

朱炎旭道:“是那帮赶考的举子!”

再往细里问,他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朱炎明气道:“难道你要朕把天下举子都打杀了不成?你这糊涂的脑筋,也活该让人打!”

朱炎旭满腹委屈无处可述,只好回到府里,拿了枕头痛揍一气。他是个二世祖的脾气,闲不住,三天两头往街上跑。这一日忽见满大街的官兵鸣锣开道,两旁百姓全都踮了脚尖拼命往里看,朱炎旭心下好奇,寻了个人便问:“这是做什么?这样热闹?”

那人瞪圆了眼睛瞅他:“小哥儿,天子脚下的民生,你竟不知道今儿什么日子?”

朱炎旭不以为然道:“能是什么日子,女娲忍娘娘升天?”

那人冷笑一声道:“看你就是个懵懂无知的货,罢,我且做个好心人来教教你!”

他一手扯了朱炎旭,让他往路中望去:“看见那高头大马上的人了吗?今儿是什么日子,是皇上钦点的恩科状元打马游街的日子,好男儿一生光宗耀祖,莫过於此,谁见了不要叹服一声……”

朱炎旭听他絮絮叨叨在耳边念个不停,踮了脚尖往里去看,却见那人马走得近了,好不威风,四下里人人仰望,无比的羡,朱炎旭呆呆的看著,心头忽然就泛起了一种酸涩的滋味。

那马行至近前,朱炎旭越发仰高了头,见那人一袭大红的锦袍,更衬得他面若冠玉,剑眉星目,清秀端正中更有一种凛然正气。朱炎旭羡慕之余,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忽然间脑海中灵光一闪,记起了什么似的,手脚全不听使唤,奔著街心就去了,亏得街上人多,容不得他直奔标的,已被一群人死死的拽住了,他犹自挣扎著叫喊:“唉,就是你,你别跑,甭以为换了身衣服我就不认得你了……”

夜里的琼林宴,按规矩本不该有朱炎旭的份儿,但他要去,旁人也拦不住。

圣上御笔钦点的状元端坐了席上,是今晚的新贵,朱炎旭只死死的盯了他,心里暗道,我要不灌死你,我也不姓这个朱了!随手拉了长平候问道:“这小子叫什么,生得好嚣张的一张脸,看了就来气!”

长平候江上琴是世袭的候位,年纪轻轻,也不过比朱炎旭大上两三岁,微微一笑 道:“王爷看不惯有什么,偏是皇上喜欢,说是叫什么景鸾词,一手妙笔生花的好文章,最难得是有风骨,这一般士子都比不得。”

朱炎旭道:“我倒看那个探花好,皇兄的眼光忒是古怪……”

江上琴笑道:“王爷说什么胡话,科考又不是选秀。”顿了一顿又道:“偏是今年这三甲,都生得粉装玉琢的好相貌,把那後宫三千佳丽都比下去了。”

朱炎旭半听半不听的,喝过了一轮皇上赐的御酒,举杯就到了那景鸾词面前:“状元郎,今你可风光的很呐,本王敬酒,你赏不赏这个脸?”

众朝臣听他说话也没个长幼尊卑,都愕然的望向景鸾词,却不知他哪里得罪了这位王爷。他却也坦然,双手接过杯子,一饮而尽:“王爷敬酒,那自然是要喝的了。”

朱炎旭叫了一声好,又提壶注上一杯:“这第二杯,却是敬你当头棒喝之恩。”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道“我朱炎旭长这么大,除了了皇上,哪个敢碰我的脑袋,姓景的你好大胆子!”

景鸾词毫不畏怯的拿了酒杯直饮而下,也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堂堂大明朝的王爷,当街无良出丑,我只恨我姓景不姓包,手中没有那口龙头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