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1 / 1)

很早的时候,古埃及人就有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把人的死亡,看成是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继续。

他们用盐水,香料,膏油,麻布等物,将尸体炮制成木乃伊,放置到密不透风的墓穴中,可以经久不坏。

莫颜职业病犯了,她有一种冲动,想拿起解剖刀,看看其肚腹中有没有内脏,没有现代的化学制剂,光靠香料等物炮制,勾起莫颜的好奇心。

“这应该是部落的首领,至少是曾经的首领之一。”

石棺上有文字,万俟玉翎只认得其中一部分,上面记录得有些凌乱,只说了这位首领曾经带领族人抵御外来部落骚扰,做出了很大贡献。

狼王夫妻在一旁静静地等待,二人参观看之后,它们带路,分别打开另外几扇门。

一屋子的兵器和铠甲,即便是过了百年,依然如新,莫颜捡起地上的一把锃亮的匕首,用自己的头发丝做了测试,她轻轻吹了一口气,刀刃立刻把头发截成两段。

另外的屋子,金银珠宝无数,这里,不单单是地宫那么简单,里面的宝藏,足以支撑部落开疆扩土,脱离草原。

对于钱财,万俟玉翎并不心动,他已经掌握万俟家祖先留下的宝藏,比这里只多不少,但是作为大越的战神,他知晓士兵们武器的重要性,想不到在草原的地下,竟然有这么多的装备,如果给己方的士兵配备,一定能威力大增。

“王爷……”

莫颜轻轻地叫了一声,她虽然爱财,却不喜欢占别人便宜,这里是草原部落的宝藏,本不该属于他们,她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

母狼上前两步,伸出一只爪子,握住莫颜的手,意思明显,这些东西对于它们并没有用处,用来作为救小狼的谢礼。

在行宫转了几个时辰,二人才在狼王夫妻的带领之下,回到众人安营扎寨之地。

墨香立即凑上来,小姐这么久不回来,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以前的观念不是说改就能改变的,总觉得狼阴险狡诈,恩将仇报。

“无事,狼王为了表示感谢,带我和王爷去狼群的驻扎地参观。”

地宫之事,二人已经商议好不和任何人透露,这宝藏仍旧属于草原,不过那批盔甲和装备,万俟玉翎打算征用,以备不时之需。

“那狼群的驻扎地是什么样的?”

这几天,墨香觉得自己在做梦,她竟然和狼群亲密接触,还给下一任狼王煮过粥,并且没成为盘中餐,这话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能是什么样的?当然是几个土洞了。”

莫颜翻了一个白眼,她可没说谎,行宫也是一个巨大的土洞,不同的是,周围镶嵌了一块块的石板。

草原上每隔几天就会下雪,马匹受不得寒,蔫头耷脑,万俟玉翎见停留的时间够长了,指挥手下人向西边进发,离开草原直奔济州城。

众人离开的那天,场面异常宏大,狼王夫妻带着小狼送行,一直指引到一行人出了草原。

小狼舍不得莫颜,跳上了马车,硬是插在万俟玉翎和莫颜的中间,对着万俟玉翎呲牙,柔软的小爪子抱着莫颜的胳膊,眼神水润润的。

“小狼,如果我有机会,还会回草原上来,到时候你也应该长大了。”

莫颜从袖兜里找到一个香包,挂在小狼的脖颈上,又仔细检查它腹部的伤口,见好得差不多,这才安心。

有群狼在后面撵着,马匹受惊吓,卖力地奔跑,一直到跑出草原,莫颜从马车出探出头,看到身后有一排排的影子,狼王夫妻站在原地,默默地目送一行人。

这几日的经历,在众人的心上,打下了一个永远不可磨灭的烙印。将士们谁都没有提起,却在心底深深地震撼着。

离草原又走了一天,终于到达济州城。来报告的士兵说物资已经安全送到,莫颜放下心来,这次,又让袁焕之的计策成空。

草原上耽搁的时间有点久,已经到了农历十月下旬,济州城刚下过一场大雪,街道上来往的行人并不多,偶尔能看到几十人的商队,正在贩运皮毛。

天气冷,百姓们早已经在家猫冬,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飘着烟,北地的百姓,家家有火炕,晚上睡在上面,用来抵御冬日的严寒。

在草原上吃了好一段时间的粥和干硬的饼子,将士们跑到小饭馆解馋,要了几样卤味,几盘小炒,喝着小酒,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墨香,给我倒一杯米酒。”

天实在太冷了,脚边就是炭盆,可莫颜的脚依然没有知觉。

烈酒的味道浓郁而刺鼻,莫颜不喜欢,米酒温和,将就下入口,也能暖暖胃。

北风呼啸,树木早已经没有树叶,变得光秃秃,偶尔被大风吹得树枝到处乱飞,窗户上的高丽纸,发出沙沙地响声。

墨香搓了搓手,也跟着喝了一杯,她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恨不得长在火炉边。

门被推开,瞬间进来一股冷风,墨冰回身,快速关上门,大步走到火炉边上,“小姐,王爷到驿站有些公事处理,让您先休息。”

送物资的任务已经完成,还有必要去北地?莫颜是想见陈英一面,亲手把大哥准备的小匣子送到,但是北地太冷,她不想看到战争的血腥,有一种鸵鸟心态,希望赶紧回到西北,跟在爹娘身边。

“难怪都说北地苦寒,苦倒是没发现,寒却是真的。”

墨香哆嗦一下,外面滴水成冰,尤其是寒夜,温度低得吓人。

听说济州城父母官,在每年入冬之前,都要组织百姓们存好冬日的柴禾和口粮,尤其是周边的庄户人家,若是大雪封山,道路的积雪足以把人淹没,根本不能进城。

风小了一些,莫颜推开窗户,这间客栈,离驿站很近,总共只有二层。但是北地的房屋修造坚固,并且很高,站在二楼远眺,视野良好。

远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根本分清楚远山还是人家,近处的百姓人家聚居地,人们忙着在房顶上扫雪,以防止夜里再下雪,压塌了屋顶。

小娃们不怕冷,穿着厚实的袄子,头上戴着皮帽子,裹得严严实实,三五成群,在小巷里堆雪人,发出一声声清脆的欢笑。

“还是京都好,至少能吃到点带绿叶的菜,北地只有萝卜白菜,在御史府都吃够了。”

墨香扁了扁嘴,自家老爷抠门,在吃食用度上一向抠省着,在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萝卜白菜之后,大少爷莫轻风终于成功逆袭,买了百余只鸡,为了让这些鸡不再叫唤吵闹,御史府上顿顿鸡肉,吃得下人们都恨不得长一对鸡翅膀,飞到树上去。

“北地也有菜,有钱人家的大老爷们才吃的起。”

这个时代没有暖棚,但是人们也不傻,冬日在烧火的房屋里养花,娇气的花都能活,何况是一些普通的蔬菜,韭菜,蒜苗,菠菜等,用土种植,放在空房里养活。

但是一般人家的百姓,习惯了萝卜白菜的味道,一般都不那么折腾。

种菜也要调节温度,在北地,天气晴好的时候,百姓们舍不得烧火,尤其是城镇上的人们,买柴禾也是好大一笔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