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寺刻涨红睑,一路上一声都不敢吭了。

随他怎么说吧,马丁·贝克心想。斯德哥尔摩再不好,他还是深爱着这个城市。此时此刻也许是这个都市一天中最美的时候了,朝阳照射在斯多曼河上,水面舒缓而平静,全然感受不出都市的人口密集与杂乱。他年轻时事实上,一直到不久前都还可以在河里游泳。

城市码头边有艘旧的货运汽船,船上有高直的排气管,主杆上是黑色的桅木。这年头不太看得到这种东西了。一艘早班渡船驶过水面,船头顶出小小的浪花。马丁·贝克注意到烟窗上全熏黑了,旁边的名称也被白漆盖去,但他还是看得出上面写着“笛卡五号”。

“要收据吗? ”司机在警局门外问。

“是的,谢谢。”

马丁·贝克走到凶杀组办公室,看了一些文件,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写了点儿东西。

一个小时后,他整理出尼曼的生平概略,一开始是这样写的:

斯蒂格·奥斯卡·埃米尔·尼曼

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六日生于塞佛

父:奥斯卡·亚布拉罕·尼曼,伐木工工头。

母:卡林·玛丽亚·尼曼

教育:在塞佛上两年小学,两年初级学校,在亚曼上五年二级中学。

一九二八年进入职业步乓团士官学校一九三零年一等兵,一九三一年下士,一九三三年任巡警。

毕业后尼曼便成为警官了,一开始在瓦恩德担任副警长,然后在斯德哥尔摩当普通警员。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尼曼的军事背景大受青睐,很快获得升迁。

二次大战之初,尼曼重披军袍,而后得到晋升,接受了许多奇怪的特殊任务。战争后期,他被调到卡斯勃,一九四六年转到后备部队,一年后又重回斯德哥尔摩警界服务,担任巡警。

马丁·贝克看到他一九四九年时的履历,那时尼曼已经是副组长了,几年后便担任辖区的组长职务。

尼曼在不同时间曾调到市里不同辖区任职,中间偶尔因特殊任务而调回亚聂街的总局。

他大半生都在军警界服务,长久来仕途平顺,一直担任警界高层。

只是碍于环境,才无法更上层楼,成为常任的首都刑事组长。

什么环境?

马丁·贝克知道答案。

五十年代末期,斯德哥尔摩警方进行重整,开始采纳新的领导风格与新风气,军事化思维不再流行,反动的想法也不再珍贵。总部的变革多少对辖区发生影响,升迁不再会自动轮替,有些旧例也在民主意识抬头的气氛中消失了,许多人的仕途因此走到了尽头,看不到前程何在,尼曼便是其中之一。

马丁·贝克觉得六十年代前半期是斯德哥尔摩警政历史中极为璀璨光辉的一段。一切似乎都在进步,僵化与结党结派的歪风有望被合理的判断所取代,招募增员,就连与大众的关系也在改善当中。然而一九六五年国家化之后,这种良好风气便中断了,从此美景不再,所有善意的主张都被束之高阁。

然而对尼曼来说,这一切来得太迟了,他最后一次掌管辖区已经几乎是七年前的事了。

那时他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民防工作。

他维护纪律的能力口碑绝佳,而且六十年代末期常有大型示威活动,警方常得频频向这位专家请教。

马丁·贝克挠挠脖子,看着自己写的几行笔记。

一九四五年结婚,子女二名,女儿安娜洛特生于

一九四九年,儿子斯特凡生于一九五六年。

因病于一九七零年提早退休。

他拿起圆珠笔写道:

一九七一年四月三日死于斯德哥尔摩。

马丁·贝克前后又念了一遍,看看时钟,六点五十八分。

不知勒恩那边进行得如何。

第十一章

城市慵懒地渐渐苏醒了。

贡瓦尔·拉尔森也一样,他醒来后,边打呵欠边伸懒腰,把汗毛丛生的大手往闹钟上一压,掀开毛毯,将两条毛腿晃到床外。

拉尔森披上浴袍,套好拖鞋,走到窗边看看天气。天气干爽晴朗,气温三十七度。他住的这片郊区叫波莫拉,这一带林了里有几栋很高的公寓大楼。

拉尔森照着镜子。镜里是个壮硕的金发男子,身高还是六央尺三英寸半没变,但现在已经胖到两百三十磅了。他每年都在增重,白色丝袍下已经不再是精实的肌肉了,不过他身材还不算走样,感觉比以前还要强壮。拉尔森盯着浓眉下那对漂亮的蓝眼珠几秒钟,然后用手指把金发梳到后边,张嘴检查一口结实的牙。

他从信箱邮递口抽出早报,走到厨房准备早餐。他泡了茶叫Twinging的爱尔兰早餐茶把面包烤上,然后煮了两颗鸡蛋。拉尔森拿出奶油、一些奶酪,以及三种不同口味的苏格兰果酱。

他一边吃早餐,一边翻报纸。

瑞典队在世界曲棍球冠军杯的表现一塌糊涂,经理、教练和球员公然互相指责,运动精神荡然无存。瑞典电视界也是斗争不断,中央管理阶层无所不用其极地干预各新闻频道。

拉尔森心想,啥事都要管的资本主义社会,最爱干这种电影审查的事了。

报上最大的一条新闻是:“读者有机会为三只斯堪森的熊宝宝命名”。一篇军方研究报告指出,四十岁的后备军人体能状态比十八岁的新兵好,不过这消息放在极不起眼的地方。在没人要看的文化栏里则有篇关于非洲罗德西亚的报道。

拉尔森边看报纸,边喝茶、吃鸡蛋,咬了六片烤面包。

拉尔森从没去过罗德西亚,但南非、塞拉利昂、安哥拉和莫桑比克倒去过很多次,当时他是船员,已经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了。

他吃完饭、洗好碗,把报纸扔进垃圾桶里。由于今天是周六,铺床前他会先将床单换掉,然后仔细选妥今天要穿的衣服,整齐地摆在床上,脱下睡衣,淋浴。

拉尔森把自己的单身公寓打理得很有品位。家具、地毯、窗帘,从白色意大利皮拖鞋到旋转式诺曼地彩色电视,无一不是最高品质。

拉尔森是斯德哥尔摩制暴组的侦查员,他不可能再往上爬了。老实说,他没被炒鱿鱼已经算奇迹了。同事们觉得这人很怪,而且几乎没人喜欢他。他自己不仅憎恨身边的同事,还讨厌自己的家人以及他那上流社会的家庭背景。拉尔森的兄弟姐妹把他当成家族之耻,因为他老爱唱反调,更重要的是,他是警察。

拉尔森冲澡时,心里想着不知自己今天还能否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