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1)

无奈怪旦全然未听,只是追问:“你这话可说得不对啊,你不是在追你的学生么?所以要带来的该是‘那个’,不是‘一个’。”

“那又怎么样?”陆枫杰回,“又不是只有他一个。”

“嘿,咱不管有几个,先把那个带来看看呗。”

陆枫杰沉默了几秒才开口,语气是不由自主的锋利:“不是我带不来,是我不想带,知道么?”说完以后,他将玻璃杯里剩余的小半杯酒一饮而尽,随后将酒杯搁在桌上,起身道:“你们玩,我冲夜浪去了。”

“阿杰。”戚眠叫住他。

他脚步顿了,但没回头。

“周四我们加场,演新歌,你有空来玩。”

“行。”他朝身后挥挥手,便离开了酒吧。

“什么情况?”怪旦莫名其妙,“他这是吃枪药了?”

“那么说是不太好。”武正道,“毕竟是他喜欢的人,阿杰哥会难受的。”

“你没听他说么?不止那一个。”怪旦不以为然,“你不懂,他和你不一样,不会因为这事情生气。我说,是不是来酒吧之前他爸又给他打电话了?”

戚眠说:“不知道。不过你也是,知道他幼稚,你招惹他干嘛?”

怪旦不服气:“我就是开个玩笑,哪招惹他了?”

“他就是个叛逆高中生,你越和他对着说,他越不服气。”戚眠无奈道,“赌不赌?周四他要是来,身边准得带着一个。平白多打扰个人,有什么意思?”

“我同意。”游佳慧点头,“但是赌这没意思,不如赌他带来的是Caroline还是Sarah。”

“Caroline吧,他们毕竟谈过一段时间,她和我们也更玩得来,不是么?”

武正不解:“谈过分手了还能玩得来?”

“这是两码事。他们都是不在意的人。”

“可是都好久没见Caroline了,她还在津枫港么?”

“不知道。但我觉得Sarah不太可能。她还挺认真的。”

武正问:“怎么不赌他带那个他喜欢的学生来?”

怪旦扁扁嘴:“没听他说么?人家不肯来。”

晏羽不肯来,这本来也没什么。腿伤初愈,不宜饮酒,这他都理解。也曾不甘却是理性地想过,哪怕没有腿伤这回事,恐怕晏羽也不会答应跟自己出来喝酒。除了冲浪和配送以外,他们之间可以说毫无来往的可能,至少晏羽显得毫无兴趣。但对此他也并无所谓,他不过是想多看上几眼,毕竟没有人不爱欣赏美丽的皮囊。如果那俊秀的眉眼能因为自己添上几分愠色,那他心里会更有成就感一些。他对晏羽只是这般轻巧的感情,仅此而已。

不过大抵是太久没喝酒,或者是因为今晚冲浪时聊得太久导致他没有能够冲个尽兴,他刚才的情绪起伏是有点出乎寻常。还好戚眠在最后叫住他说了两句,才叫场面没有那么尴尬。有段日子没有去看她们的演出了,周四是该去一趟。

他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翻找列表,手指在Caroline的名片上顿了会。怪旦都那样挑衅了,怎么也该找个伴,Caroline和乐队的几个朋友处得不错,叫她来度个夜晚,想来也不是凭空打扰。

这犹豫的片刻里,他抬头望了一眼。方才漆黑的落地窗此时亮起了灯。虽然相隔甚远,他却如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一般立刻看清了那人的身影。是晏羽。

握着手机的手垂至身侧,他下意识站直了身体。后方不远处的公路上,汽车呼啸而过。他站立的地方并无灯光,他确定晏羽不会看见自己,心里却在隐隐地期待着什么。

晏羽当然没有看见他,兀自走到窗边,背对着窗户坐下,弯下腰,不知在整理什么。过了一会儿,房里又多出一个人来。他认出那是一个男人。

男人起初立在门口,似乎是在同晏羽说话,随后走到晏羽对面坐下。陆枫杰站得太远,分辨不清两人对坐的距离是礼貌或者亲昵。

看身形不像管家,这是他的私人医生?还是至今也未曾见过的,晏羽口中的那位“先生”?

他先生是个怎样的人?从前他不曾认真地好奇过,此刻却忽地好奇起来。晏羽爱叫全名,那那个男人会怎么称呼他?像陌生人似的,就叫他晏羽?

陆枫杰咽了口口水,随即笑了。反正不会叫小羽毛,对此他很笃定。

第26章 26 怪旦

认识戚眠和怪旦纯属巧合。

那时他还住在市郊,每逢夜晚与周末便横跨大半个城市,到位于市区的火锅店打工。在那里他攒够了购入新浪板以及更换住所的零钱,同时也攒够了对腥膻的生牛羊肉以及锅面上方永远撇不干净的白沫的厌恶。

火锅店的生意蒸蒸日上,他的薪资也随之上涨,何况老板在不知从何处听说他原是宁大学生以后对他异常照顾,这让他不解了很久,直到某天从老板的神情里读出几分“大庇天下寒士”的自豪才终于恍然。虽觉羞耻,但这毕竟帮他省下不少体力累活,因此他自是欣然接受。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是在堪堪攒够零钱时便立刻请辞。这是由于烟味。

店内禁止吸烟的标识对于醉酒后的中年男人而言总是形同虚设。尽管经过一次严厉整治后终于有所收敛,但他们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缩,便在饭局的间隙去往店外吞云吐雾,随后带着一身尚未散尽的烟草气味回到座位。烟与他们皮肤表层的汗味以及各种食材的气味混在一起,与店内潮热的温度共同钻进他的鼻腔与咽喉,时常逼得他反胃作呕。

与烟味同样讨厌的,还有在临近打烊时间依旧烂醉如泥的顾客。怪旦就是其中之一。但不得不说,所谓人如其名,在这些令人生厌的醉鬼里,怪旦也是最怪的一个。

在后厨听见有人唱歌时,他和正在洗碗的大叔对视了眼,交换了一个无奈却了然的眼神。“去看看吧。”叔说,手里动作没停,“看着点,别又唱着唱着拿酒瓶砸自己头了。砸了也赶紧叫救护车。”

他认命似的叹口气,简单擦了下手拨开挂帘。零点五十,距离打烊还有十分钟,厅里只剩两桌,一桌正在收拾离开,另一桌就是那歌声的来源。唱歌的是个男人,穿件格子衫,看着却绝非程序员,应该是从微敞的领口处显出了那道蔓延至后颈的纹身的缘故。他穿着双不算干净的白色帆布鞋,鞋边整整齐齐摆着三只空酒瓶。要陆枫杰说起来,这喝得分明也不算多。

他视线上移,去找他手里的麦克风,意外地发现他并没有拿酒瓶,而是抓着一把金针菇。陆枫杰嘴角抽搐了下,倒是别致,虽然唱得不怎么样,但是好歹省心。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人,头发随意地扎成马尾,发尾挑染成亮眼的蓝,双手撑住脸颊,对同伴的歌声置若罔闻。她整个人都背对着陆枫杰,因此他看不见她的神情,但是基于她的冷漠态度,他猜测她大抵是也喝醉了。两个人喝三瓶就醉成这样,酒量是有多差。

用餐区域只剩这一对男女,也不造成扰民,因此他没有立刻上前劝阻,怕扰了这位歌手难得的好兴致。等到时间走到凌晨一点,他底气十足地走到桌边,故作抱歉地道:“不好意思,我们一点打烊,该清场了。”

一般这种情况总是要多纠缠一会,因为醉鬼往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听不进其他讯息。然而男子的歌声瞬间停了,停得猝不及防,甚至让他有些受宠若惊。不过虽然停了,但显然他还没醒,因为他依旧就着那一大把金针菇,眼神恳切地问道:“你说我能当主唱么?”

还没等他愣神,女子说道:“这你问他没用,你得问我。”

陆枫杰循声看去,意外地发现女子眼神清明,没有丝毫醉意。方才她竟是真的置若罔闻。他突然产生了认识她们的冲动。

“问你有什么用?”怪旦耷拉下脑袋,丧气道,“你肯定说不能。”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