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之后,她身上没那么痛了,也恢复了一些力气,就想起身离开,然而她刚一用力,胸腔就一痛,双腿也软绵绵的,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肋骨可能骨折了,腿也受了伤,不可能站起来走了。
时初在心底咒骂一声,下定了决心要是这男人侥幸不死,那她也要弄得他下半辈子生不如死。
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过这样狼狈的时候了,她记住了这个罪魁祸首!
时初抹了一把眼皮的血,才看清她现在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大概是深夜的缘故,路上已经没有人了,而前方一百米处的地方才是大路的岔道口,于是她准备爬出岔道口,要是幸运的话大概能遇到晚归的车子。
如果她有手机倒是不用那么麻烦,但问题是她看过了,原主的手机早早被歹徒砸成了快片,而歹徒本身并没有带手机。
时初只能咬着牙,用两条细瘦的胳膊一点一点地爬向前面的路口,她从来没感受过人的身体居然会这么沉重,她双手没爬多久就已经累得发抖了,腰部以及双腿沉重得仿佛压了好几吨的石头。
她只能爬一会儿,停下来歇一会儿,等恢复了些力气,才继续向前。
短短百多米长的路,时初愣是用了二十多分钟才爬到路口,她身后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迹,在橙黄的路灯灯光下,令人毛骨悚然。
幸亏出了路口就是四通八达的大马路,时初等了不知道多久,等到她险些昏迷过去了,才等到一辆车飞驰而来,她虚弱地张口求救,然而也许是她声音太小,而她整个人又是趴在地上、路灯不够亮的原因,那辆车的人并没有发现她,眨眼就离开了。
时初气得喷出了一口血,是真的吐血了,大概内脏受了伤的缘故。她没想到自己运气居然这么坏,求救都无门。
她死撑着一口气不肯晕过去,生怕晕过去后会遭受更惨的状况。
终于,也许老天爷觉得她今天受的折磨够了,有一对半夜不睡觉出来压马路的情侣终于看到了血肉模糊的她。
“啊!杀人了!”情侣中的女孩看见鲜血淋漓的时初,吓得尖叫起来。
时初艰难地朝他们抬起手,求救:“救、救我……”
“还会动,没死……”男孩子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抖着手拿手机打电话,“要、要找救护车……”
“还、还要报、报、警……”女孩子死死地抓住男友的胳膊,提醒道。
时初听到这两人的话,才放心地晕了过去。
朦朦胧胧中,她听到有人在说话:
“肋骨断了三根”
“左腿被刺了两刀”
“左下腹被刺一刀”
……
等时初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三天了,她昏迷了两天一夜,可见伤得多重了。
“终于醒了?”一个年轻的护士看见她睁开眼睛,连忙过来用棉签沾了些水抹在她嘴唇上,“你现在已经在医院里了,很安全,别害怕。”
护士温柔地安慰她,小心翼翼地对待她,就像对待易碎的玻璃,时初现在全身都包着绷带,确实像碎掉又重新粘合起来的玻璃瓶。
“歹、歹徒……抓、抓到没有……”时初一开口就是问那个害她成这幅惨样的歹徒,她一天没确定那人被抓住,就一天不安心,虽然她刺伤了那人,但祸害遗千年,穷凶极恶之徒的挣扎逃生能力远比一般人强,万一他愣是被刺了几刀也逃跑了呢?
护士听她问这个问题,愣了一下,才连忙回答道:“你别担心,那歹徒被敬察抓住了,不会让他逃掉的,你就安心养伤吧。”
时初听到她的回答,才满意了。
22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
“那个被劫杀的女孩子终于醒过来了吗?”
“醒了醒了,真是命大,伤得这么严重都活下来了,生命力真顽强。”
“听说她是在断肋骨、断腿,身上还有其他伤的情况下,用手爬出来求救的……”
“是啊,那天随救护车出车的医生说她身后都爬出了一条长长的血道,吓人极了,加上她全身血肉模糊,活生生的惊悚命案现场啊。”
“她在受伤的情况下还反伤了歹徒,愣是自救成功了,真是厉害啊。”
……
时初隐隐约约地听着病房外护士们的议论声,知道自己这次的遭遇肯定很轰动了。
能不轰动吗?都险些出了命案了,“独行女子深夜被袭,勇敢反杀歹徒,伤重垂危”这种带着惊悚意味的大案子,绝对会成为这段时间的社会热点话题,时初都能猜出那些媒体会怎么写这件事了。
不过她受着重伤,外面的纷纷扰扰打扰不到她,别人议论就议论了。
敬察知道她醒过来之后,来跟她录了笔录,不过这个案子因为凶手已经落网,所以十分简单,凶手、受害者都明了,只需要查出凶手作案的动机以及给他判刑就行了,之后时初就能安心养伤了。
这个身体的原主叫林时初,是一家家居公司的总裁,之所以会遇到这次的意外,是因为她加班到了深夜,车子没油了不能开,而最后一班地铁又停运了,她只能边在路上走,边想着能不能幸运地等到一辆出租车。
但她实在倒霉,出租车没等到,等到了随机作案的歹徒,歹徒捂着她的嘴巴把她拖进小巷子里,想干什么不言而喻,原主挣扎得太厉害,歹徒就对她痛下毒手了。
在原主的世界里,她的确在这次的事件中死掉了,被先女干后杀,尸体在第二天早晨才被清洁工发现,死状凄惨,还成了一个告诫女孩子不要深夜外出的反面例子,死都死得不安宁。
林时初生命的前二十二年其实过得非常幸福,家里有一对十分恩爱的父母,还有一个妹控的哥哥,她被一家人宠爱着,无忧无虑地长大。
但二十二岁成了她命运的分界点,之后她的命运就如同降落的火箭,急速坠落,根本没有给她一点缓冲的时间,就让她这个本来饱受宠爱的娇娇女独自面对外面的狂风暴雨。
二十二岁这一年,她的妈妈和大哥同坐一辆车外出,出了重大车祸,林母被当场撞死,而林大哥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林父知道这个噩耗后,受了太大的刺激,中风瘫痪在床了。
因此作为家里唯一一个还有自主能力的人,林时初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她强忍悲痛给母亲办丧事,给父亲找医生、安抚他的情绪、叮嘱他复健,还要时不时探望成了植物人的哥哥,如果不是惦记着生活都不能自理的父亲和大哥,她可能会崩溃得自杀,但她到底撑过来了。
因为家里的两个顶梁柱都倒下了,公司的事没有人管,刚大学毕业的原主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接管公司,可惜她大学的专业是艺术,跟商业毫不相关,而她本人又不是多惊才绝艳的经商天才,因此即使进了公司,也仅仅只能在公司元老的帮助下维持住公司不破产,就别提开疆扩土了,能维持现状已经非常吃力。
就在她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她在一次商宴上遇到了叶从简,叶从简是首都豪门叶家的人,家世不凡,他本人又风姿卓绝,经商手段十分了得,年纪轻轻就是叶家的掌门人。
这样出色的叶从简,一眼看上了仿佛一只在狼群中战战兢兢的羊的林时初,当然,叶从简并不是对她一见倾心、一见钟情,而是见色起意,看中了她的美貌。
林时初长得很美,柳眉琼鼻,又纯又欲,而她因为家里遭受重大打击,又带着忧郁和脆弱,就形成了一股楚楚可怜、非常惹人怜爱的气质,其实这次商宴上已经有不少男人看上了她,只是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叶从简抢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