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这个空地,是大概对开着并排错落的十几座小仓库一样的房子,说像 LOF 吧,没有那么高,说像土房吧,没有那么矮,总之不是太好形容。门基本都敞开着,露着里面的陈设和人物来,有人在打扑克,有人光着上身肩上搭着毛巾在画一副一人高的人像画,还有一个留着络腮胡和长头发的大哥,在非常细致的剥橘子。

阳光很好,大哥在面前铺开一张白纸,把一瓣一瓣的橘子摆在上面,用镊子夹起上面白色的筋膜,认真严肃的神情像是在手术一般精准,我看了一会儿,直到一个瘦小个子矮矮的姑娘费力地抱着比她人还高的石膏像从我面前走过。

我急忙托了一把:“要帮忙吗?”

“谢谢你啦。”那姑娘也不客气,很自然地指了指,“前面一百步就到了。”

“妹妹,你认不认识郑郑呀,画漫画的,他住哪里?”

“认识呀。”小姑娘轻快地说,“你跟着小黄走就行了,我们这里没有门牌号,说不清楚的。”

“好。”

一百步也能聊上几句,小姑娘才十八岁,跟着她的雕塑系毕业的表舅住在这里,她说这里本来是规划的农家乐加艺术园区综合体,有扶持政策,但宣传的不太好,也可能太偏了,最终客流没有做起来。

虽然房租不要钱,但农家乐的老板们都关店跑了,艺术家们却都留了下来,因为房租不要钱。

真不愧是郑郑,他怎么总是能找到这种神奇的地方,然后怡然自得地生活下来。

告别了小妹妹,小黄带着我来到三栋蓝色小仓库后面的一栋黄色小仓库,门也是开着的,但是郑郑不在里面,小黄领着我往屋后走,屋后有一个大概半个游泳池那么大的小池塘,塘水要清不清要浑不浑的,郑郑穿着黑色防水服站在里面,水淹过他的膝盖,他擦了擦额前的细汗。

“店长,你来啦!”

“你在做什么作品吗?”我思索了一下,“和水有关?”

“什么作品?”郑郑愣了一下,“我在抓鱼。”

“这是什么比喻吗?”

“……就是鱼。”郑郑认真地解释,“大姚他们去水库钓的鱼,送了我七条,我养在这,想抓两条给你吃,找不到了。”

“算了算了。”我尴尬地咳嗽起来,“你上来吧。”

小黄在旁边嗷嗷嗷嗷兴奋地叫起来,郑郑一边跋涉上岸一边大喊道:“别叫啦小黄,没有鱼!”

比起我刚刚窥见的几间屋子来说,郑郑的工作室显得很普通,没有什么很夸张的摆件和奇形怪状的家具,靠墙放着一张铁架单人床,然后是足足有两米长的木制工作台,摆着透写台、扫描仪、和手绘板,屏幕有一大一小两个,高高的一叠未拆封的稿纸,散落的画笔,还有一个桌面小书架,摆着目前已经出版的几本单行本,还有漫画的工具书。

工作台对面是休闲区,靠角落按品牌码着一些泡面、速食粉丝和自热米饭,钢制的小桌上摆着一个小电饭煲和一个电磁炉,鸡蛋和青菜放在桌下的篮子里,旁边是一个粗陶小米缸,小黄围着小桌转了转,猛摇着尾巴,它进了屋就不叫了,是很乖的小狗。

屋子不大东西也不多,但不空旷也不拥挤,基于在百乐当店员的经历,郑郑把这里收拾地井井有条,唯二只有两把椅子,郑郑坐工作台前那把,我坐了另一把,如果再来一个访客,估计就只能坐床上或者站着。

郑郑说:“这椅子还是林总搬来的。”

我有点诧异:“他来干什么?”

“他来看我啊。”郑郑很自然地说,“第一本漫画出版,就是林总帮忙联系的出版社。”

“然后他进来之后,发现就一把椅子,又不愿意坐床上,就站着。”

郑郑指了指:“第二天就送了一把椅子过来。”

我揶揄道:“那他既然来过,没说把这村子买下来?”

“咦你怎么知道?”郑郑瞪圆了眼睛,“他说这里的开发思路不对,但我跟他说如果开发思路对了,艺术家们就都跑光了,没人交得起房租,没有艺术,这块地就没有价值了。”

“说得对。”我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是林州行不懂。”

“店长,给你看这个,你别看出版版本。”郑郑弯着腰从工作台底部拖出一个大箱子来,吹了吹上面的灰,“你得看这个,这可是我在店里画的,原汁原味的原版。”

我打开活页夹别起来的第一章。

《异世界饕鬄记》。

阳光烤得人很舒适,小黄毛绒绒的尾巴扫在裤脚,这是一个适合读书的好天气漫画书也是书嘛,我很快看到日落西斜,郑郑趴在桌上工作,我们之间一句话也不说,但都觉得非常满足和快乐。

我看完了结局,问郑郑说,为什么主角打败了饕鬄,成为了异世界的救世主,却还要穿越回现实生活中,当一个小店员呢?

没有为什么啊,这就是结局,郑郑耸耸肩膀说,他只能回来。

回来干嘛?

回来生活。

好像……很有道理。

“郑郑,给你送鱼来!”进村时遇见的女孩直接跨进来,抱着一个桶,郑郑道,“小姚,你舅又去钓鱼啦?”

“是呀,你家不是来客了吗?”

“行,谢谢。”郑郑抱着桶,冲我笑出小白牙,“店长,喝鱼汤不?”

“好!”

嫩白的鱼汤和葱花面,喝完了是满满的幸福感,郑郑忽然起身,又拿来一叠稿纸,放在我面前:“这是我的第二本大纲。”他神神秘秘地说,“没有人看过,连我的编辑都不知道哦。”

“好啊。”我也压低声音,笑着说,“我保证保密。”

在冒险大陆上,人们早就熟知勇者斗恶龙的故事,恶龙盘踞在山崖堆满了财宝的洞穴中,只有兼具智慧和勇气的少年才能打败,但很多很多年过去,少年们宣称打败了恶龙,却一个都没有回来,人们非常了解这背后的真实原因,人们说获得了胜利的少年坐在亮闪闪的金子上面,慢慢地长出长趾和鳞片,人们说:屠龙者终成恶龙。

但是有一位少年,抱着必胜的信念出发了,他出发前向众人宣称,会带回龙坑的财宝,分给大陆上的每一个人,他不会变成守着财宝的恶龙,因为他有一颗最好的真心。

这颗心是金色的,有时候又是银色,在夜晚像月光一样照亮前行的道路,少年经历了雨雪和风霜,在平原上跋涉,又跨过山谷,终于来到了恶龙的巢穴,就像传说中一样,恶龙盘踞在财宝之中,头顶却顶着一枚小小的,朴素的针织小帽子,也许那出自某个母亲的手笔,恶龙曾经也是一位少年。

少年同恶龙交战,遍体鳞伤,情急之下他濒临崩溃,想要使用吞食无辜山民的黑魔法,以打败恶龙,但是他的心阻止了他,在黑暗中像一捧萤火,静静闪动,他的心在告诉他,不要这样做。

少年鼓起最后的勇气奋力一击,最终打败了恶龙,恶龙重新化为人类,对他说,没有用的,打败了我,你也会变成恶龙,你会长出鳞片,失去声音,眼中只有财宝,哪里都不想去,不想回到大陆,和所有亲人永别。

不会的,少年说,我有一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