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1 / 1)

再往前走人流就明显少了,前面是叹息桥,郑清昱做攻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这个“桥”都是一笔带过,因为它实在太普通,对于赶时间的游客,没什么专门去看一眼的必要。

喧嚣渐远,天好像也有点阴下去,郑清昱一个人沿着路边漫步,最后慢慢停下来,像驻足观赏,她背影单薄,在稍微暗下去的天里藏不住清冷窈窕,微微一抬头,不经意找角度拍画报一样,让人怀疑有隐藏的摄像头捕捉她。

郑清昱没从桥下过去,眼前白日里的一座桥如同继续沉睡的岁月,缺乏生机和色彩。可十年前周尽霖邮寄给她的明信片里,是在夜色里充满神秘气息的“叹息桥”昏黄路灯亮起,安静的街道是失意的孤独,他曾向她解释,叹息桥是如何得名的。

明信片里,有一对在桥下接吻的情侣,别具一格的浪漫。郑清昱调侃他应该给别人版权费,他却说这是他的同学,应该是他们该感谢他的镜头。

十五岁的郑清昱捧着明信片笑了,翻了个面,发现背后只有一句话:希望有一天你能来到叹息桥。

此时此刻,望着空荡荡的桥底,郑清昱想象着,原来是独自在画面之外拍下这一幕的周尽霖赋予了那张明信片忧郁孤独的味道。

他生活学习过的地方,郑清昱十六年后来到这里,试图寻找一些他的无声足迹。不过三个小时,能看的地方就基本走完了。

最后无处可去,她在一个不知名学院的开阔草坪里坐下,听旁边的人说圣母玛利亚教堂有人在举办婚礼。

藏在云层后面的太阳不知不觉升过最高处,世界再次明亮起来,阳光终于也带点暖,从树叶缝隙漏到绿油油的草地,让人眷恋。

除了这所被哈利波特带火的名校,牛津实在是没什么好逛的,周尽霖以前经常会在夜间去的一间Pub郑清昱没找到。

明信片里的少年是周尽霖在英国上学的时候关系最好的同学,周尽霖偶尔会到他家借宿。

返回伦敦前,郑清昱按照明信片上的地址找过去,因为语言有点障碍,在完全陌生的国度城市,需要费不少功夫。

最终找到的时候,郑清昱迟疑片刻,惊觉自己出了一身汗,上前试探性按了一下门铃。很久没有动静,可看花园里植物还蓬勃生长着,像有人居住的痕迹。

但主人也不一定是他的朋友了。

意识到这一点,郑清昱在门外站了十五分钟,最后往门口的信箱投了一张明信片,然后转身离开。

下午五点到伦敦,郑清昱没有立马回酒店,漫无目的地走,从河畔上到塔桥,夜幕降至,世界被粉红色的晚霞渲染,西边那团金光灿灿的夕阳挣破云层,在彻底陨落前绽放到极致。

远处电车一串串叮铃铃的响穿过熙攘的脚步声,桥上有人背着一把吉他弹唱,轻快悠扬的曲调,来来往往的人群从郑清昱身边路过,桥头一阵毫无预兆的风将她的长发拂乱了。

风也惊动了河岸边的鸽子,它们呼啦啦起飞,有一瞬间把天都遮住,郑清昱的目光随着它们自由的身影远去,游荡整日的心忽然崩塌。

已经过去十六年了。

他生活过的地方,郑清昱从不向往,她甚至憎恶英国。十六年后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郑清昱内心充满惶恐,甚至是抗拒,可她突然发现,带上他十几年前通过照片、信件留给她的记忆,她对每一处曾经有过他足迹的地方都有种天然的熟稔从容,这感觉很奇妙。

她想走过他停留过的地方,又害怕尘封却从未腐朽的记忆指引她感受到他的气息。

但郑清昱发现,自己完全感受不到他。

就像此刻她站在泰晤士河之上看落日,也不是他曾经看过的那片晚霞。

郑清昱难受得几乎窒息,整个人要彻底掉进迷幻烂漫的盛大日落里,脚下是无尽黑夜。

十六年,周尽霖的痕迹几乎被这个世界清空了,留给她的,只是开始泛黄的文字和照片,一具虚影也不曾在她终于来到他真正向往热爱的地方时出现。

其实已经十六年了,郑清昱早接受他永远死去的事实。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一个叫周尽霖的少年。

刚才在叹息桥,有两个中国面孔上前来用英文请她看他们替她拍下的照片,问她需不需要。

郑清昱直接用中文问:“你们是国内来的留学生吗?”

对方喜出望外,说是。

郑清昱拒绝了他们的好意。

她始终很清醒。

等她来到叹息桥的这一天,桥下不会再有另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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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陈嘉效没回酒店,等郑清昱下楼直接去吃饭。

郑清昱来的时候一眼看到路边灯牌下那个挺拔又不经意慵懒迷人的身影,陈嘉效把西装脱了,挂在小臂,他溺在光源里,棱角分明,一整天下来黑衬衫还是一点褶皱都看不见,修眉微蹙着,比没有星星围绕的月亮冷酷,偏偏吞云吐雾时是神态是散漫的。

似乎只差一束花,就能让人信服他是在等待心爱姑娘的少年。

心有感应似的,陈嘉效抬起头,就是这瞬间,冷淡瞳孔里迸发出两簇光,完全是看到美丽异性的本能反应,但没有任何轻佻冒进的失态,只是容许心脏狂跳。

也许是环境刚刚好,他觉得今晚的郑清昱格外美,一朵盛放到极致的花,被清冷月光赋予了神圣的高贵光环,大气精致的五官敷淡妆,是恰到好处的艳丽,风吹乱发丝,总带有一丝阴郁的眉眼在若隐若现间变柔和了。

很少见她长裙,简简单单配一件西装,有些人的时尚感是与生俱来的,但郑清昱就属于套麻袋都好看。陈嘉效恍惚这是今天见她的第一眼。昨晚替她收拾行李的时候,他看到了这条裙子,他本来就想,她会什么时候穿。

那种惊喜感,狠狠冲击心脏。

差点连藏在身后的玫瑰都忘记了。

他慢慢拿到前面,走完两人之间剩下不多的距离,将一束红玫瑰送到她的眼前,花香浓郁,浓艳的红和郑清昱今天的妆容出奇匹配。

郑清昱完全怔住,困惑看他一眼,手不知不觉抬起来小心翼翼捧了个满怀。

“路过花店,觉得好看就买了。”

郑清昱不禁深嗅一口,有些为难:“这样怎么去吃饭?”

陈嘉效牵起她手,说得冠冕堂皇,“带着去呀。”郑清昱一愣,偏头笑出声,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其实很俗气,也会因为男人制造这种土掉渣的惊喜心跳失控。

“今天去了哪里,消息都顾不上回。”陈嘉效随口一问,真正计较的其实后半句话。

郑清昱有一瞬间恍惚,自己真的抱着一束花在路上走,包装窸窸窣窣的,总是不经意擦过露出来的锁骨。

“你自己都忙得没空发消息。”

陈嘉效无声一笑,晃了晃两人十指紧扣的手,“不开心了?我的错,等后天我就可以陪你了,好不容易来一趟,至少要把英国好好玩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