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等了很久朗路才回答,“既然你心不在这儿,那我怎么留你也留不住,明天一早,你就收拾收拾东西走吧,记得去和财务交接。”
“谢谢路哥。”
朗路“嗯”了一声,“你迟早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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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后悔其实是有一些,主要是工作上的,说去读研也没能去读,只能凭借着少到可怜的工作经验再去另找,也确实是如同朗路那般说准了,再想找一个同等报酬的工作,实在是难上加难。
好在廉初并不挑剔,好活儿坏活儿都可以做,大公司进不了就进小公司,总有愿意要他的地方。
找了一周,总算是找到了一家小型的销售公司,销的是茶具和杯具,需要员工有简单的英文基础,廉初刚好合适,也顺利入职了。
只是这公司开的工资并不高,廉初便搞来了一辆二手折叠电动车,想着趁晚上的时间搞搞代驾,多赚一些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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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邱望的项目也在顺利开展着。
他的投资商朗路是个极为负责的人,时常会过来监工,虽然没有很多话可聊,但也时不时地会在一起吃饭。
最近朗路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年轻一点的新秘书,这秘书嘴甜,也能喝,看得出来已经成为了朗路的爱将。
而廉初,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甚至廉若都不知道他哥具体在哪儿。虽然不是第一次消失,但是邱望还是忍不住地要问。
上一次问了等同于白问,邱望不死心,又问了一遍,“郎总,我朋友廉初是从你这边辞职了吗?”
“还说什么朋友呢,他早就辞职了,没告诉你吗?”
邱望沉默着和朗路碰杯,“我们很少聊天。”
“他想要去外面闯一闯,我留不住他。”
“因为什么?”
朗路看了邱望一会儿,身边也只有一个秘书,所以说话可以放松一些,“这样,我们来交换一下情报,因为说实在的,我现在觉得我也不是很了解他。”
邱望不接话,朗路便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放松一些。“其实你我心里都有数,我们都是一类人,被同一个人迷住也很正常。”
“不知道廉初有没有跟你说过,我跟他是狱友。”朗路主动说道:“当时在监狱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很可怜,想要帮帮他。”
邱望这才点点头,“是说过有这么一个人。”
“他是我很喜欢的类型。”朗路大方承认的同时又喝了一口酒,“后来他来这边找我,我就顺理成章地接纳了他,一直到前段时间,他还在跟着我。”
“你说跟着的意思是……”
朗路看他一眼,“你觉得呢?”
“他不是那种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朗路笑道:“人往高处走,廉初也不例外,更何况他穷怕了,希望我可以给他提供一个庇护所。”
“而且有很多事我都没有跟他计较。”朗路说:“比如说他在跟着我的同时还私自出去和你约会,被我逮了个正着。”
邱望的表情变了,或许是有些愤怒吧,总之他还是那种会把怒气写在脸上的人,可他明显还是不信的,“廉初跟我说过,他跟你就是正常的上下属关系。”
“我和小李的关系这才叫正常。”朗路看着一旁的小秘书笑了笑,“我不会轻易给一个普通员工提供住宿,更不会送他回家,而且是把自己的房子腾出来给他住。”
“年轻人,一时接受不了很正常。”朗路又说:“还是说你需要一些更确凿的证据?”
“请拿出来吧。”
朗路看了秘书一眼,秘书便十分识相地说他要去一趟厕所,朗路凑近邱望,压低声音对邱望说了一些话,果然,听完之后邱望的脸色就更难看了。
“信了吗?”
邱望不轻易讲话,却能看到他双手攥成了拳,朗路又拍了拍他的肩,“像你这么优秀,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廉初他不值得。”
“郎总倒是大度。”
“毕竟经历得多了,廉初是有点骨气,但是他的骨气在诱惑面前是完全的不值一提,虽然你也是个家境优秀的孩子,但是他会权衡利弊,你家里人应该是很反对你和廉初有接触的吧?”
“你知道的太多了。”
朗路笑一笑,不再讲话,开始低头夹菜。
“既然朗总对他这么好,他为什么会想要离开你?”
“我能给他的,别人也能给他,他自然是有更好的去处。你再好好想一想,你和他接触的时候,他是不是也总是想要把利益达到最大化?”朗路这么说着,笑着冲邱望举杯,“今天这么开心,就不要再提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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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人是有钱,廉初的代驾生意做的很是不错,一个月下来,代驾的钱加上公司给开的工资,也够他之前一个月挣得那么多了。
只是他们公司明文规定不让搞副业,所以廉初每次出去都还要全副武装一番,而且去的地方还都刻意和公司保持了一段路的距离。
这天,他依旧是来到了熟悉的店门口,他不在网上接单,就只是守株待兔,反正生意永远做不完。
只是不巧,这天在店门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廉初原本想要迎上去,见状就立刻往后退,又是一年多没见,廉初知道这人已经是追梦成功。
他的项目,他的剧大受欢迎,可能这人就是镶金边的命,廉初忍不住又看了一眼,看他身边还是一成不变地跟着夏雷,当然还有一些廉初完全不认识的人,他压低帽檐,迅速扯掉身上的发光背心,再把围巾裹得更紧一些,跨上小电动先走一步。
之后的几天,廉初都没再去那家店门口等生意,可那家店门口真是个风水宝地,廉初晃悠了几天之后又重新杀了回来。
不至于这么倒霉,除非邱望爱上了这家店,廉初在心中这么自我安慰着,骑到了目的地才往身上套代驾背心。
他的心情一般,主要是老板太抠,发工资时左扣右扣了一堆零星小钱,再加上天气又冷,还下了一点使人打滑的雪,廉初在骑车过来的路上甚至还摔了一跤,手腕处蹭破了皮,如果不是生活所迫,他也不愿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