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牧安志给耀仔发信息:把东西都撤了吧,她不会再来了。
许久,耀仔回复:嗯。
个中心酸,不言而喻。
耀仔是牧安志刚上大学就一个寝室的好兄弟,是他最好的朋友,一起逃过课、打过工,革命友情比金坚。哪怕是毕业后两人在同一个城市经常有来往。
曾雪是大学同班同学,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班上、系里追她的很多。
起先耀仔因为个头小很自卑,只能远远观望,默默祝福,后来因为体育课选到一起,因为课程要求才逐渐交流起来,关系也变成了朋友。
牧安志去了耀仔家,听着耀仔讲述他和曾雪的往事。
最后,耀仔说其实他在毕业前夕和曾雪告白过,过程很仓促,是在拍毕业照的时候,曾雪很爽快的拒绝了。
说到这儿,耀仔哭了,他拉着牧安志的手,说:“我不怪曾雪,她明确拒绝过我,后来也一直当我是好朋友,是我自己一厢情愿以为她愿意接近我肯定是也有点喜欢我的,是我错了,她有喜欢的人也好,快三十了也的确要谈恋爱结婚了,我祝福她。”
牧安志沉默的听着,把自己的手覆在耀仔手上。
“小牧,我俩真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太惨了。”
耀仔哭的更大声了。
牧安志听见自己开口:“我已经走出来了,我不爱苏苗苗了。”
耀仔拍拍他的背,说:“我们这样的工科宅男根本和她们不是一路人,我们真不能沉浸在过去中了,要走出来,迎接新生活,我相信咱俩以后都会遇到合适的人,放心吧兄弟。哦,对了,那个刘晓云我看着不错,上次中马你们错过了,下次一定还会有机会的!”
牧安志笑了:“明明是我来安慰你,怎么你倒好,喧宾夺主了?”
扑哧。
耀仔也笑了。
两个大男人互相望着傻笑,场面尴尬起来,他们笑得更大声了。
从耀仔那里回去后,牧安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想来想去耀仔说的没错,苏苗苗现在是大明星了,混的越来越好,她接触的圈子和自己根本一个天一个地,自分手后他一直把自己封在工作中,就连正常的生活交际也比刚毕业少了不少。
刘晓云是他和耀仔去看电影院偶然遇到的,当时刘晓云拉着她的姐妹方心敏坐在他俩旁边。
两个年轻女孩惊讶两个大男人竟然会一起看电影,耀仔和牧安志觉得这很正常,电影结束后又很有缘的去了同一家火锅店,于是四人凑成一桌,吃的和和乐乐。
后来一来二去便也熟了,四个人还建了一个群。
方心敏有男友,和他们联络并不多,倒是刘晓云常常在群里艾特耀仔和他出去玩。
耀仔总是说刘晓云对他有意思,其实牧安志多多少少也感觉到了。
和牧安志一样,刘晓云也是外地人,比牧安志小四岁,刚毕业不久,本科没有牧安志的好,不过也不差,在互联网的公司做文职,说来也巧,刘晓云的公司和牧安志的在同一个园区,只不过那个园区很大,两家公司刚好斜对角,去的话骑共享单车要半小时。
除了群里约的出去玩(其实只有两次,因为各自工作的缘故,实在难以找到同时有空的情况),他和刘晓云私下没有见过面。
想到之前过节回家老妈催婚的架势,听说下个月国庆他回去已经准备好给他安排好几场相亲了,牧安志觉得脑壳疼。
他觉得刘晓云虽然长得很普通,但性格很不错,很适合当女朋友,分手后他被迫相过不少女生,都不太合适,至少他觉得刘晓云比那些人合适,因为他们还有点共同的爱好,可以聊得来。
牧安志考虑着要不要约刘晓云见个面啥的,他已经虚岁二十九了,真的不小了,在他们小区这个年纪的人普遍娃儿上幼儿园了。
隔天,牧安志给刘晓云发信息,邀请她中午一起吃饭,园区新开的一家烤鱼味道不错,很多年轻白领在那儿打卡。
消息很快被回复,刘晓云发了个惊喜的表情包。
两人约了时间、地点,并说不见不散。
在等待刘晓云的时候,牧安志是很忐忑的,他对刘晓云什么感情自己也说不上来,但是他就是觉得刘晓云是适合过日子的,他们都喜欢看电影、吃火锅、打羽毛球,另外她喜欢动手,爱小动物,不迷恋奢侈品,过日子很节俭,他相信自己妈一定很喜欢她的。
剩下的,只要追求她就够了。
牧安志的自身条件也还可以,父母公务员,城市户口,本科211,工作体面且稳定,个高,人也长得不赖。
应该不会失败吧。
牧安志这么想着就听到刘晓云叫他。
他抬眼,看到刘晓云欣喜地朝他招手。
她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衬托的亭亭玉立。
牧安志恍惚觉得她其实挺漂亮的,只是之前打扮太随意,印象中她一直都是穿宽松的运动装,倒是她的好闺蜜一直穿的很淑女。
“你真漂亮。”
牧安志说。
刘晓云红着脸低下了头,小声说:“是衣服穿的好看对吧,我同事也这么说。”
牧安志笑着,没说话,带着她往里走。
这一顿饭吃的非常的愉快,用顺利形容也对。
两人的三观很合的来,尤其是聊到喜欢的电影,滔滔不绝,非常的自在享受。
当晚下班后,刘晓云还主动约牧安志周末一起去打羽毛球,可惜被牧安志拒绝了。
牧安志拒绝她并非他本意,而是最近他们团队接手一个大项目,临近尾声,大家都在加班加点,周末的双休也泡汤了。
为了不让刘晓云误会,牧安志允诺下个月下旬项目一结束,他就找刘晓云玩,吃喝玩乐他全包了。
“那你就准备好银行卡等着吧哼哼,我可是很能花钱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