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误抿了抿唇,被这么称呼的感觉真的好奇怪。

就好像,从今往后,路维尤斯都永远留在他的身边,而腺体上的标记,就是他给路维尤斯烙下的烙印。

江误忽然有些出神。

在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里,是绝不可能有谁会永远留在他的身边的,无论是父母,还有朋友,又或是恋人,都绝不可能。

就像那只白色的猫儿一样,所有的一切,迟早都会离开他。唯一能被冠以永恒的,就只有望不见尽头的“孤独”。

所以,不要投入感情。

可此刻,江误看着面前的雌虫,黑眸中第一次掠过了类似动摇的情绪。

他蹲下身,握住了路维尤斯垂在身侧的手。

路维尤斯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他。江误望着那蓝色的双眸,心中愈发柔软。他暂时放弃了探究这些行为究竟出自怎样的心态,只是把银发军雌从地上拉了起来,带到了床边上。

“躺下,”江误说,“我给你信息素。”

路维尤斯顺从地躺了下去,想了想,又翻了个身,背对着江误,将自己后颈最脆弱的腺体展露给这只雄虫。

屋内的橘子香味浓郁了起来。

江误撑在路维尤斯身上,缓缓接近了那块娇嫩脆弱的皮肤。他心中头一次有了想要温柔些的想法,于是并没有着急去咬,而是一边用信息素安抚,一边用嘴唇在那块皮肤上反复亲吻着。

路维尤斯搭在床单上的手指不自觉攥紧了,他死死咬住下唇,拼命克制着即将脱口而出的声音,蓝眸中也逐渐带了些许水色。

他不明白,为什么江误会这样亲自己的腺体……

身为皇雌,路维尤斯是上过雌君课程的。负责授课的老师告诉过他,雄虫极度厌恶强壮高挑的雄虫,喜欢看到雌虫跪在地上乞讨求饶的模样,所以,为了讨得雄虫欢心,他必须抛弃所有尊严。

而和雄虫在一起的时候,也会非常非常疼痛,他必须根据雄主的喜好,来分辨该痛呼出声,还是该忍耐。

只有做好了这一切,雄虫才会施恩一般勉为其难地咬住他的腺体,给他些许用来续命的信息素。

这些事情在路维尤斯的脑子里装了太久,已成为了一件再自然不过的、如同常识一般的事情。

可江误的行为却轻而易举地打碎了所有的桎梏。

青年的唇很温柔,他们的距离好近,路维尤斯能感觉到江误的体温,正暖融融地笼罩着自己,那温暖好似已穿透了皮肤,直达他的心脏。

江误是自己最厌恶最恐惧的雄虫,也是曾带给自己最不愿回忆的回忆的虫。

他应该讨厌他。

可路维尤斯却发现,他现在最渴望的,已不止是江误的信息素,还有江误的亲吻和拥抱。

“雄主……”

回过神来时,路维尤斯已将这声呢喃脱口而出。

江误和路维尤斯同时愣住。

“不、不是的。”

路维尤斯慌乱地撑起身,想要解释什么,刚动作到一半,就被江误给按了回去。

“嗯,”背对着的姿势,让路维尤斯无法看到江误的表情,却听见江误的声音低沉地在自己耳边响起:“我在这里。”

第10章 他很在乎

江误第一次见到路维尤斯时便觉得对方的长相很符合自己的口味,将来若有能够自己选择伴侣的权利,理想型大概也就是这样。

现在,路维尤斯正乖顺地、情难自禁地叫他“雄主”。

是啊,他现在是路维尤斯的雄主,他们有了被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已属于彼此。

江误此前从不知道婚姻竟然是这么神奇的东西,不过,更可能的,是这感觉的源头并非婚姻本身。

如果还留在地球上,江误并不觉得自己会对某个联姻对象也产生这样的感情。

想了想,他伸出手,试探性地搂住了路维尤斯的腰。

果然,银发军雌并没有拒绝,只是稍稍颤抖了一下。

厌恶值已滑到了46%,还在不断地减少。

确认了路维尤斯的确没有勉强以后,江误搂着怀里的军雌,重新低下头,吻上了那寸娇嫩的皮肤。

最后信息素标记完成的时候,路维尤斯已有些失神,蓝眸中盛满了潋滟的水光。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江误很好地在路维尤斯翻过身来的时候,搂抱住了他的身体。

被依恋的感觉并不差,这次,江误也有了闲心在路维尤斯蹭自己肩膀的时候,摸了两下对方漂亮的银发。

果然很像他的那只猫。

几分钟后,路维尤斯清醒过来,尽管已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但还是控制不住地红了脸,脖颈和耳后都好似有火在烧。

何况,这一次,江误还比上次更加亲密,搂着他抱着他,还用那种方式亲他的腺体……

路维尤斯松开了搂着雄虫的手,舔了下嘴唇。

上次是病房里,自己大病未愈,江误给自己信息素,也只是为了帮助他度过虚弱期。

而今天是他们的新婚之夜,躺在卧房的大床上,自己没穿衬衫,躺在江误的怀里,距离亲密无间。他们现在已是合法夫夫,接下来要发生些什么,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路维尤斯自认外形条件还算不错,追求者也有过不少,都已经到这一步了,江误想做什么,也很正常。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也并不觉得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