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1 / 1)

兰尼的掌心很热,路易斯感到他的皮肤几乎要被这股热度灼伤一样。

冷雨还在淅淅沥沥直下。警车悬挂在悬崖边缘时,晦暗的天光包围着路易斯和兰尼。雨水和风将周围的景象模糊化,使得他们几乎无法分辨前方的危险。

路易斯感到自己的身体仿佛悬浮在虚空之中,脚下只有遥不可及的山林,一片茫茫无际。他试图将目光投向下方的崖壁,但却看不清任何细节,找不到可供踩踏的着力点。

这种失去了地面支撑的感觉让他的心跳急速上升,就像它在胸腔中奔跑一般。

而在这一片越来越大的风雨中,雨水如同像利刃一样刺在路易斯的脸上。雨水在他们的脸上和头发中滴下,使他们的视线变得模糊。兰尼的存在也变得模糊而不确定。他能感受到手铐的感觉,但兰尼本人却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就像黑暗中的一抹虚影。

时间要比想象中漫长,这使得路易斯更加紧张不安。因为他无法看清兰尼的表情或动作,也不知道他是否能信任这位突然出现的合作对象。

他空出的另一只手那只因为受伤而难以使劲的手不自觉地费劲地试图去碰触兰尼的存在。

因为这个下意识的举动,兰尼用另一只手毫不迟疑地握住他那只的手。

这一刻,路易斯感到自己被兰尼紧紧抓住,就像是兰尼是唯一的稳定点。这种触感让他的紧张情绪稍微有所减轻。他可以感受到兰尼的手掌热烈的温度,透过手铐的触感传达了一种坚强和支持的信念。

在兰尼的手与路易斯的手铐之间,形成了一种奇怪扭曲的互相依赖。毫无疑问的,兰尼不是他最期望的同伴,但在这危险的时刻,他们成为了对方的生死之交。路易斯的手指在兰尼的手上找到更牢固的握持,而兰尼的手用更加紧握作回应。

这样一个简单的互相支持的动作,正在生成彼此想象不到的一种默契的联系。

另一方面,兰尼铐手铐起到了非常好的辅助和缓冲的作用。十几个身强力壮的警官也反应过来,帮忙拉拽着路易斯回到公路上。等落地后。路易斯注意到自己手腕处被手铐勒出数道不规则的红痕,另一侧的兰尼手腕上也全是凌乱红肿的勒伤,他一下子跟着沉默了下来。

路易斯最初以为,当他需要依赖那位备受忌惮和讨厌的人时,他会感到非常糟糕。然而,现实却带来了其他的复杂的情绪,让他无法明确定义。他既感到对方的出现是一种解脱,因为路易斯确实需要帮助;可同时也怕在曾经厌恶过的人,展示自己内心的脆弱。

因为他一直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愿依赖他人。

这种矛盾的情绪使他感到内心的混乱和困扰。

路易斯感到自己的内心世界比曾经想象的更为复杂。

伴随着这场坠落,他的内心世界也在风雨中不断演化,交织着难以名状的心声。就很像是他那个自年少时就深深封闭,从未有他人踏足的内心世界,突然迎来一位初来乍到的陌生又熟悉的访客,他才发现自己原来会如此

怕生且情怯。

不知所措。

作者有话要说:

路易斯(不知所措):……

兰尼(抱头后仰):原来是我自己干的!

用手铐救人有真实的新闻例子的。(我还是想好好铺剧情,尽量不要太快进行时间大法。捏不好的话,节奏会不好!我努力,进行一个希望。)

我老喜欢写这种不熟/或者不喜欢主角的人因为与主角相处过一次之后,开始与主角有一种奇妙陌生的感受,然后慢慢建立起新的羁绊。就好喜欢!路易斯这个相处的写法是我第一次写。因为路易斯很聪明,而立场和阵营关系又导致他不得不独立思考和做判断,所以,这种人是很容易成为脑补型人才。这种加好感都是猛猛加。

//

这就很有意思,发展空间很大。

//

如果有看我很多作品的话,其实我并不太喜欢写一开始有人就很喜欢主角,或者很照顾主角的情节(性格就是那种好人的除外,但是这类好人的好也会写成礼节性的,并没有交心,我很喜欢写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从不熟到熟)。你们回顾的话,不管是赫德森太太,还是华生,他们一开始对兰尼好的理由,前者是因为夏洛克的嘱咐,后者是因为愧疚,还有兰尼救了他一次。也是后来相处久了之后,他们才关系越来越好的。

我下一章回到兰尼视角。

早点睡!明天见!

//

目前加更数:3-1+4(1万营养液)=6

活动:11月2日下午一点到11月8日晚上23:59:59。已经满了一万,但是又多了一千,大家如果还有营养液的话,要不都给我吧,我这次满一万加五更。

目前营养液数目:223270 (1270/10000)

第146章

107 。 「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自从收到漫画预告之后, 我度日如年,尽量不出门,除非自己得上课或者打工。旁边一定要有人。我已经决定好, 遇事就躲, 绝不掺和。

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的。

也许有人会觉得被手铐铐住也许是一件很有趣很新奇的事情, 或者也会觉得这件事很快就会解决, 根本不需要担心。可是,我不会, 我是那种一旦遇到事情,就喜欢往最坏的情况思考。像我来伦敦的前一天晚上就做噩梦, 梦到我在新校园被人骂书呆子,长得像恶霸或者超级富二代的人叫我帮他写作业, 考试作弊。这种做法有个好处就是让我做事准备得很全,同时也可以降低我的预期,只要发生一点比较好的情况, 就足够让我开心和心安。它自然也有坏处, 会浪费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对我来说, 和路易斯拷上手铐后带来的最可怕的结果是因为戴上手铐,我考试一整周生活作息都出现问题。

我先从我很在意的生活说起。

我一天是要洗两次澡的。

晚上入睡前会洗一次, 这是从华夏国带来的习惯。

早上起床的时候也会简单冲个澡, 这是学华生和夏洛克的。

华生习惯早上洗澡。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 周围人也都是这样的。据说, 这个习惯是因为欧洲人汗腺发达,体味重,白天出门前要洗澡, 有条件的还要喷男士香水。我把这种方式理解成「使用喷雾让全身清爽一点」, 并没有觉得很特别。夏洛克也会喷一点。我称之为, 英伦男士整理自身外观形象的自觉性,这跟每天都会刮胡子一个道理。我之前借住在夏洛克屋子的时候。要是得出门,夏洛克也会在我身上喷香水。味道不重,到那种凑近了之后闻到衣服上有残留洗衣液的味道的程度,当然香水香气上更清爽干净高级一点。

我一开始觉得没必要早上也洗,但后来发现早上洗澡能让整个人更精神,更好地投入学习状态,我也喜欢白天洗澡了。这里还得说,华生、夏洛克和赫德森太太也有被我的习惯影响,时不时也会在晚上洗澡,尤其是天冷的时候,洗完澡全身就暖起来了,晚上更好入眠。

回到问题上。

我要是被拷了,要怎么洗澡?

首先脱衣服都是一件巨大的问题。我不认为拓扑学可以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再回到我最忧虑的学习上来。假设我是十分好运的,并没有被手铐影响太多的生活。大不了,我就先用湿布擦一擦,先将就两三天,应该还是可以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