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1)

华礼无奈摇头,“写字有什么好看的。”

“我想你教我。”

最初的承诺沈季一直记得,他还记得刚认识华礼的时候,那个说话温温柔柔的人,会不嫌弃他手上的泥土,用自己那双好看白净的手在自己手心里一笔一划写下他的名字。当初的每一划似乎划划都渗进了沈季心里,在长久的岁月里,不知不觉的在沈季心中发了芽。

或许最初的心动就是从那时开始,但沈季自己不知,可能是为了再早些,在早些见到自己想见的那个人,在遇见华礼这件事上,沈季一路上都要用跑的,心跳的过于快了,不知原因出自这一路的奔跑,还是初见时那人给予自己的心动。

“阿对,”华礼撂下笔,“我答应过你要教你多认些字的。”

听着华礼的话,沈季比划着抬起手来,朝华礼做出写字的手势,“要写!”

“好好好,”华礼单手抓住沈季乱飞的手,“之前忘了,这就教你。”

其实沈季认字也会写字,只是由于小时候的特殊原因,后期继续跟进的教育缺失,所以写的出来的字也好像是初中生的字体,虽然不难看,但字里行间不失稚嫩的感觉。

“小骗子,”华礼站在桌边看沈季慢吞吞写下的几个字,戳了戳他头顶的发旋,“你这不是写的挺好的吗,骗了我这么久。”

“可是,可是不好看啊。”沈季急了,抬笔将最后一个写好的“华礼”的“礼”字给涂掉了。纸上像是被谁戳上了一个黑漆漆的窟窿一样,看着乍眼得很。

“怎么样算好看,怎么样算不好看,我觉得你写的挺好的。”华礼偏跟他反着说,想要逗逗他来着。没成想沈季这次是蛮认真地在说这件事情,他抬手将刚才华礼正在替人写的信纸举起来,凑到了离华礼很近的地方,一板一眼地说:“我觉得你的字就特别好看!”

这让华礼突然想起以前上学时的事了。

那时刘溪都要烦死华礼了,分明是华礼抄的刘溪的作业,但是刘溪就是属于那种又脏又乱的邋遢男高中生字体,而反观华礼的作业,哪怕是早自习时间恶补的,也干净工整。用刘溪的话说,不看内容可以跟学习委员的作业混在一起以假乱真了。

因为字乱吃过几次亏的刘溪也像沈季这样,抢了华礼的笔记,说想要拿回去练字,当然最后还是以被华礼制裁后拿回作业作为结局。

想到了以前的朋友,华礼突然想到,现在没有人限制,自己是不是可以给朋友写个信或者发个邮件什么的报个平安呢。

但这个想法在华礼脑子里一闪而过,就被他瞬间打消掉了。

一方面他不知道这封信应该邮去哪里,从前他们一群大小伙子几乎住在一起,也从没涉及到写信还是写邮件这些事,他连刘溪的邮箱都不知道,和谈发邮件了。但其实华礼最担心的,还是怕自己说不清楚,他们会直接报警,最后连累了沈季。

现在华礼感觉自己活得相当随性,导致自己到这儿来的罪魁祸首甚至已经不在人世了,他连可以埋怨的人都没有了。他现在能做的,也就只是带着沈季,健康平安的生活下去了。

盯着华礼今天一整天替人写好还没邮出去的信封,沈季一封一封的瞧。不能瞧内容,只能盯着信封的邮编收件人看个没完,怎么看都好看。华礼的字是属于很正,又行状偏瘦长的类型,可能不是任何名家的字体,却有一种自己的风格和魅力。

“其实我小时候确实练过字。” 华礼一边给钢笔的墨囊里抽满了墨水,另一手去扯纸巾来擦钢笔,“当时嬢嬢家里有蛮多字帖的,好像是表弟以前学校发下来的,表弟不爱写。”

“你喜欢练字?” 沈季顺着他的话接了一句。

“小孩儿哪有喜欢练字的,” 华礼笑道,“可能我也确实不太排斥吧,那时候只觉得无聊没事做,心烦的时候拿出来写一些,比较能静得下心。”

沈季的手指在信封已经干掉的字迹上摩挲了一下,“那你小时候一定有很多烦心事。”

“没有,” 华礼总是能被沈季不经意间逗笑,“小孩子觉得自己烦恼多好像很酷罢了,” 华礼毫不留情的吐槽从前的自己,而后又摇摇头,“但也是巧了,练了手好字出来。”

“小花,”沈季捏着信封,突然鬼迷心窍似的开口说了一句,“我也想要。”

“什么?” 华礼没有听懂沈季的意思。

可能是天气太热了的缘故,沈季抿了抿嘴唇,感觉脸蛋也跟着发起烧来,喉咙好像也干了起来。只是想要说一句话的,好像也都变得困难了。

“我说,” 沈季顿了顿,而后好似全身的胆子和力气都在前两个字上花光了似的,小声的咕哝了一句

“我也想要你给我写的信。”

第53章 给你写信

写信真的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需要亲自准备纸笔和信封,选自己精挑细选出的邮票,每一步都亲历亲为,细致又尽显温柔。

从前那些心意和不经意的话语,被执笔者一笔一笔认真用心的写在纸张上,一撇一捺间都能叫人看出温柔和真情。若是距离相隔甚远的两个人,这些心意和文字跨越了千山万水,似乎是能够超过所有口头上的花言巧语来的更为珍重。

在华礼眼里这更像是沈季围观自己写信时的突发奇想,但其实这个念头并非沈季临时起意,而是早就有这种想法了。只不过刚一开始的时候可能不是想要收到信,而是华礼给他写几个字,或是别的什么,亲手做的东西。

就像之前两人闹别扭时,华礼画的那棵丑兮兮的树和那朵抽象的小花。

现在沈季还是很后悔当时没有把那张纸条好好保存下来。那时因为赌气,心思单纯藏不住事的沈季生怕华礼回家时发现自己好生保管着纸条,可能只是他随手写来的纸条,人一旦陷入某种怪圈就会开始产生无限的联想,一发而不可收拾。

尤其是这次沈季旁观了华礼代写信的样子。纤长好看的手指轻轻捏着线条流畅的钢笔,看起来好像很有质感和分量的样子,笔尖跟纸张接触的瞬间便能流畅的落下一个好看的字来。沈季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只有好看的手才能写出好看的字来。

信越写越多,积累到第二天一并被送出去,邮向全然不同的地方。整个过程,沈季都紧密的瞧着了,却越看越觉得羡慕嫉妒。他盯着那一排排漂亮的字,鼓起了腮帮子,活像只在口腔中藏满了瓜子仁的小仓鼠。

连没见过面的人都能够收到华礼亲手写的信,每天跟他朝夕相处的自己为什么不能拥有?

“记得给我写信吖,”出门前,沈季对着正在往自己口袋里塞手帕的华礼的头顶说,“我不会忘记的。”

“知道啦知道啦。”华礼直起身子朝沈季笑了笑,“写信是要有来有回的,我给你写一封,那你是不是也得给我写一封才算公平呀?”

被问住了的沈季眨巴着眼睛看华礼,满脸满眼都写满了无辜和不解。

“想得出要写什么吗?”华礼抬手拨弄了一下沈季额前的碎发。

并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手的沈季可着实被难到了,他站在门口最碍事的地方,两只手张开像一个立在雪地里的雪人那样,愣愣地盯着地面,脑子里寻思着要写些什么来。

这么多年来沈季并没有离开过白河镇,家庭组成成分也足够简单,没有什么远在外地的亲人需要写信去联系。再加上小时候遭遇了那样的变故,就算是需要写信的时候恐怕也不会有人难为他去写。

但实际上,沈季似乎看到过一次母亲写信。

那时母亲的头发还很黑,没有后来那种像是染了雪一样的颜色。母亲就在客厅那张破木桌上,拿着现在华礼用着的这支钢笔写着什么。

沈季很少看见母亲写字,他以为母亲不识字。于是好奇的围着看了又看,奈何小小的沈季也不认得字,上面简短的几行字沈季连一个都叫不上来,于是小孩子便妈妈妈妈的叫个不停,妄图从书写人的嘴里得到最直接的答案。

“在写信。”沈母回答的言简意赅,对着短短两三行字,眉头皱成了川字。

小小的沈季不会看眼色,不懂的只管张口去问,“为什么要写信,写给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