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所以哪怕沈母什么都没说,但他们家突然出现了一个高个子姑娘,还是个穿着时髦的裙子和带跟凉鞋的,从城里来的漂亮姑娘,恐怕不说,其他人也心知肚明是怎么一回事。

华礼坐在床边低着头,一言不发。余光瞪着沈母,看她一边努力往小桌上摆着比平时要丰盛些的菜,一边微笑着将碗筷递到自己手里,好像昨夜的逃跑事件并不曾发生,而自己则真的是她那城里来的漂亮儿媳妇。

沈季家里的灯本就一直不甚明亮的,现在天色又将将暗下来,沈母只顾自己一个人忙活,也不说一句话。华礼实在受不了这个家里沉闷的气氛,只能撂下筷子走出了屋子。

看着华礼的背影,沈母只是站在原地,对着早就空了的门口呆了一会,才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做事了。

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华礼并没有来过村镇,对这里的结构也不甚了解。华礼从沈季家里出来走不出十分钟就能看到一条一条的垄沟,长长的延伸出去。虽然华礼不懂,但是看沈季家现在的这副状况,用脚趾想一想都知道不是什么好的位置。

但是傻的沈季不知道也不去想这些,心里想着不要给母亲添麻烦,白天只顾着去帮着镇里的人干些农活,然后拿着些一看就压根被狠狠克扣了的微薄工资,还只顾着咧嘴开心的笑,实际上他只认张数却压根不认面值。

镇子里很多大树,华礼挑了一棵目测最茂盛的,拢了拢裙摆坐在了那里,他身上还穿着来时的那身长裙。华礼有点想笑,原本想好了是最后一次的,这下还非得一直演下去不可了。

这就好像很多犯罪者、毒瘾者,总是想着这是最后一次,干完这次就收手了。偏偏意外总是源自人们心中的“最后一次”。只要多做一次就会担负着风险,所有人都懂这个道理,但是侥幸心里是所有人都有的。

这样想一想,有时候觉得人生还真是挺讽刺的。

树荫下,华礼呼吸着逐渐拔起遍地高楼的城市里鲜有的新鲜空气,一面看着不远处拿着一叠一元钱纸币朝别人笑得灿烂的沈季,心里自嘲,想什么犯罪者,自己不也算是吗?

脚边是一些华礼没见过的小野花,生的健康又顽强,倒也不比一些温室奇葩逊色多少。华礼拢了拢被风吹散的长长的裙摆,将两条长腿交叠在一起,一晃一晃的,望着不知尽头的垄地。

“你怎么来啦......” 在华礼出神的时间里,不知什么时候沈季发现了华礼并且凑到了他身边去,小心的观察着他,“是来找我的吗?”

“嗯,是。” 华礼敷衍的应付着,看了看沈季手上细小的伤口和那一沓皱皱巴巴的一元钱,又不动声色的移开眼神,小声嘟哝,“哪天被人卖了都得替人数钱去。”

沈季没听清华礼的自言自语,但还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咬着嘴唇垂下头去看自己的手,白白净净的手腕子和手背,延伸下去本该一样纤细漂亮的手指,此刻却是微微红肿着布满泥土和灰尘,指尖也都是些不知名植物割伤的细小伤口。

看过了自己的手,沈季原本想要将这一双不中看的手藏到身后去,唯恐让自己还没过门的漂亮妻子瞧见了,她要是嫌弃了,就该不要自己了。

他干活的时候听见镇里的王大叔和李大伯聊天了,他听见他们说,自己这位漂亮的妻子是城里来的姑娘,是吃过见过,正儿八经读过书的。于是自然的,沈季今日再见到华礼,也不由得心中多了几分小心和尊敬。

沈季小时候家里就不算是富裕的那一类,再加上年纪很小的时候就遭遇了那样的事情成了这副痴痴傻傻的模样,所以其实算是没怎么正经读过书的,小时只有全家唯一高材生的外婆教他识些简单的字,后来外婆早早去世,沈季就再也没有了文化来源。因而从小沈季心中就对正经上过学的人多了一分的敬重和向往。

“我听大伯说,你上过学的是么?” 沈季腼腆的咬着下唇,轻声问,“那你也认字吗?”

华礼不知这小傻子脑子里在想什么,只能点点头。看他这副害羞的样子,恐怕还是认真的把自己当作他的新媳妇呢。

“那你能教我写点字吗?”

“写什么啊......” 华礼没有灵魂的应付着他,随口答。

沈季抿抿嘴唇,“你的名字怎么写呀?”

原本华礼并没有在看沈季,但是听了这句,华礼转过头去看了看沈季,笑了出来。看来他也不是全然的傻,竟然还知道迂回的问自己名字。不过也确实,华礼满打满算也算是在沈季家住了两天了,从别人和沈母的口中知道了沈季的名字,但是他们还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手拿来。”

这会儿华礼也不嫌沈季手上的灰土了,替他把左手上已经干掉的泥土拍掉,就这么托着他的手开始写自己名字里的“华”字。华礼长期使用电脑,长时间的握鼠标的姿势让他的右手手指和手腕骨处都有一些薄茧。

带着薄茧的指尖在沈季敏感的掌心内一笔一划的写着字,华礼的声音在贴着很近的地方传出,弄得沈季有些痒痒的,只不过他自知自己太笨了,总是呆呆傻傻的,所以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生理上痒,还是心理上的痒。

“喝唔啊华,华礼。” 华礼耐心的慢慢写完自己的名字,像是一个幼教老师一样,还企图手把手教沈季叫自己的名字。

“华......” 沈季看着华礼的口型开合,学着他的模样开口念着。但实际方才华礼写字时他一直在走神,完全不知道“华礼”到底是哪两个字。

“没事,我再给你写一遍吧。” 华礼看着他张大嘴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想笑。

“不用不用,我记住啦,” 沈季笑起来,原本天生就是笑眼,笑起来更是比别人又多了一分程度似的让人看着心情愉悦,“小花小花,你是小花!”

小花小花!白河镇一朵花!

第4章 过去的事

“小花小花,你是小花!”

“哇,” 沈季说着像是刚发现了新奇玩具的小孩子一样,双手反过来捧住华礼的手,“小花你的手好大啊!比我的还大呢!”

虽然看着没差,但那沈季毕竟是个不比常人的,拿着人家的手看看就算了,还拎起每一根手指去看,来自不同生命体的两只手和手指彼此磨蹭纠缠。分明已经入秋了,华礼却莫名的觉得耳根有点热热的。

“正常,” 华礼触电似的抽回了自己的手,那样子看着倒真有点未过门的小媳妇大姑娘的样子,“城里的姑娘吃得好,都手大脚大的。”

这句话脱口而出的一瞬间华礼就后悔了。原本他只是想逗逗沈季,因为镇里其他人见了他也这么解释,然而他却忽略了,镇民可以随口说,自己现在的身份可是沈季未来的妻子。华礼赶紧去看沈季,果不其然的,沈季这会儿已经低垂着头,只顾着揉搓手里的那一沓纸币了。

原本在华礼面前沈季就是有一点自卑的,在他眼里,华礼漂亮精致,根本跟李大伯刘婶子家的那些乡下野丫头一点都不一样。

说话也温温柔柔,不像刘婶子每天早上督促她家小孩上学的嗓门那样洪亮粗犷。但是相处起来华礼又一点都没有嫌弃自己的意思,这让沈季很高兴。不过方才华礼的话把飘在半空沈季一下子打回了原形。

半空中飘飘忽忽的小气球被“噗”的一声戳破了。

是我太过于得意忘形了。沈季一边搓揉那几张皱巴巴的纸币一边懊恼的想。

感觉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亲近感,被华礼一句话就打回了原型,他在心里暗自后悔,但这又不是什么值得道歉的事情,说出来反倒奇怪了起来,况且,对方还不是个心智完全健全的人。华礼只能叹口气,“干完活了我们就回去吧,你娘都把饭做好了。”

唯一的好处就是,沈季什么都不太记得的样子,听到回去两个字,又猛地扬起了脸,抬起头时脸上已经堆满了灿烂的笑容。

“好啊,小花我们回家吧!”

华礼略微愣住的一瞬,就已经被沈季拽着手腕拖向了家的方向。

家。

在华礼的人生中,“家”是一个意义很模糊的词。小时候在课本上看到富商说:“我没有家。那只是我的房子,不是我的家。”

虽说华礼不是什么富商,但他从小就觉得,他也没有家。

打记事起,华礼就对“母亲”的存在没有什么印象,他从小寄宿在嬢嬢家里。父亲好像一直都很忙,华礼至今不知道那些年他到底在做些什么,只隐约记得总能听得姑父嘀咕些什么“上个月的钱还没打过来呢......”,而后就被小嬢嬢给打断了。

尽管嬢嬢一家都对华礼很好,没短了吃穿,包括文化教育,但随着他慢慢长大,寄人篱下的感觉像是一颗被人不小心落下的小种子,多年间在华礼心中无人在意的角落里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