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马上要离开沪市,去找自己的冤种未婚夫。
房子的清洁还有一些东西的置换,肯定要有人出面帮她处理。
无疑,许秋绾就是她看中的人选。
手头上有刚才坑来的赔偿,支付工资也没有压力,最重要就是看许秋绾愿不愿意。
不过她知道,许秋绾最后一定会同意的,因为许秋绾是个聪明人,而自己是她最好的选择。
……
军区大院,一栋独户的房子里。
“妈!上礼拜外公那拿来的糕点放哪啦?帮我找找呀~”
“哪还有什么糕点啊,邻居那分一些,给你爸带去部队吃一些,剩下的不全进你肚子里了?”
“啊……那家里还有什么好吃的啊,我待会要去找我娇娇。她刚回国,兴许没吃过咱们这的糕点,我得让她尝尝!”
张美华有些苦恼,站在客厅的大橱柜前翻了又翻。
她自打认识阮娇娇并成为阮娇娇盖章的“好朋友”之后,天天在家里娇娇长娇娇短,她的母亲丁元秀女士耳朵都要听起茧了。
丁元秀把家里阿姨刚做好的菜放在餐桌上,问道:“我记得前两天你不是带了很多点心去医院给你朋友吃吗?没有带糕点吗?”
“当然没有啦!娇娇身体不好,医生说只能吃清淡的,我带的都是水果和齐婶煲的汤。”张美华回了自己母亲后,坐在沙发上开始碎碎念,“哎呀,那我待会带什么去给娇娇啊,她对我那么好,又送我巧克力和那么贵重的礼物,我可不能空手去啊。姑姑送的丝巾?不行,娇娇肯定不喜欢。”
丁元秀只知道女儿口中的“娇娇”给她送过巧克力,那巧克力味道真不错,比京市和沪市友谊商店买的都好吃,但贵重的礼物还是第一次听女儿提起,不免有些好奇。
她坐到女儿身边,“什么贵重礼物?你怎么没告诉妈妈呀。咱们可不能拿人家太贵重的东西。”
第27章 我的好朋友
“是一条手链,很好看的!因为太贵重,我要还回去,就没告诉你呀。我去拿来给你看看!”
张美华说完就风风火火跑上二楼,没一会儿又噔噔噔窜了下来,看的她妈妈丁元秀连连摇头。
这么大的姑娘了,还是像小孩一样,真让人发愁。
“妈,你看~是不是超级漂亮!”张美华拿着丝绒盒子,一屁股撞进沙发里,然后献宝一样打开,自顾自说道:“娇娇就是太单纯了,才认识这么几天,就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她那么漂亮那么温柔善良,在沪市无亲无故,我好担心……”
张美华越想就越难过,越脑补就越不安,好像阮娇娇在她看不见的角落受尽了委屈似的。
丁元秀听女儿巴拉巴拉了一大堆,有些无奈。
不过,她这次倒并不觉得是女儿想的太多了。
丁元秀出身不凡,见过不少好东西,可这条手链依旧能让她眼前一亮。
没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亮闪闪的珠宝,丁元秀也是如此。
蓝白交错的宽带式手链上镶嵌着好几颗比天空还要湛蓝清澈的宝石,搭配许许多多净透无瑕的钻石,璀璨夺目,令人分外惊艳。
这种蓝色的宝石丁元秀认不出来,似乎像是蓝宝石,可又比蓝宝石的颜色浅上许多。
不过能让钻石作配,本身又耀眼夺目的宝石,想来也必定昂贵。
丁元秀丝毫不怀疑阮娇娇是看上女儿的家世才出手如此大方,毕竟跟女儿在一起朝夕相处的医院同事都不知道她的背景,一个刚归国的年轻小姑娘,并且只在医院待了两三天,怎么可能会知道呢。
正如女儿所说,她也觉得小姑娘是太单纯,不懂藏私,这才会手缝这么大。
张美华由于父亲的工作,从小到大搬过好几次家。
以前也交过一些朋友,可后来不是因为搬家失去了联系,就是发现人家是带着目的想要讨好她,以至于到现在,一个知心的朋友也没交到。
丁元秀在知道女儿新交了一个好朋友时,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而现在发现女儿的好朋友跟女儿一样赤诚单纯,心里就更开心了。
“你可以让娇娇经常来家里玩啊,咱们家那么多空房间,她要是愿意,可以一直在家里住着,你们两个小姑娘刚好有伴。至于礼物,妈妈给你找。”
丁元秀说完之后,就去二楼卧室拿东西了。
张美华看着妈妈风风火火跑上二楼,抱着一个盒子又跑下来,无奈的叹了口气
丁元秀同志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跟小孩一样跳脱,真是不省心。
“来,妈妈挑的礼物肯定错不了,你看看。”
丁元秀把自己的嫁妆匣子放在桌上,从里面拿出一只玻璃种紫飘花玉镯。
玉镯近乎透明,里面飘着丝丝缕缕的淡紫色,好看极了。
“这只镯子圈口太窄,咱们家和你外公家都没人能戴,你比划比划娇娇的手能戴吗。要是不行,那就送这块翡翠观音佩。”
张美华一看见镯子,就在脑海中想象阮娇娇戴上它的样子了。
莹白的皓腕加上净透的翡翠镯,简直绝配啊!
阮娇娇个子高,但骨架小,她回忆着比划了一下,确认阮娇娇是能戴的。
母女俩开心地把玉镯仔细用绒布包好,然后小心翼翼装进了张美华的手提小包里。
“发生了什么事啊,你们母女俩这么开心?”
穿着军装的高大男人从屋外进来,把帽子放在桌子上后,端起搪瓷杯就“咕咚咕咚”喝了起来,可见是渴坏了。
“爸,你今天回来好早啊,齐婶饭都没烧好呢。部队里的事忙完了吗?”
张美华有些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