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乐队其他两个托我问你的。”聂熙一顿,“你想不想加入我们乐队,我们缺人。”
“嗯?”
聂熙一笑,左耳上那排耳钉闪了闪,“缺个主唱。”
第12章 12
十二
第二次出现在super nova是下午。
酒吧里冷冷清清的,贝斯手阿勤不在,只有那个蓄着长发、两手纹身的大佬四仰八叉地躺在舞台边的行军床上睡大觉。
聂熙走过去,踢了踢床脚,“起来了起来了。”
大佬的美梦受扰,心不甘情不愿地翻了个身,骂骂咧咧,“找死啊。”
“人我给你带来了。”
占薇愣愣的,看着躺着的人霍然起了身,站在自己面前。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正中间印了个硕大的骷髅头,脖子上还挂着看起来很沉的十字架装饰。身型很高,影子结结实实将占薇笼罩住了,让人有种压迫感。
空气安静了几秒。
也许察觉到了占薇的紧张,他神色里的严肃渐渐松懈,勾了勾嘴角,一笑。
“聂熙,没想到你还认识这样的软妹,”语气顿了顿,“还是只这么美的……”
他用的量词是“只”,话音里充满了兴奋,就像是看见香喷喷美味后流着口水的食人族族长。
占薇挺直了背,朝他点点头,“你好。”
大佬朝她凑近,沉声道,“叫我chai哥、老chai都可以。”说的是第二声。
“火柴的柴?”
面前的人森森一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眼睛里闪着光,“豺狼的豺。”
“……”
“小妹妹,今天晚上要不要去豺哥家玩?”
占薇还来不及回应,那边的聂熙就过来踹了他一脚,“你给我少乱来。”
第12节
豺哥让聂熙把占薇找来,其实理由非常单纯,因为她长得好看。
这几年音乐行业不景气,大家为了混口饭吃,都在殚精竭虑、勤勤恳恳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可专业素养这东西说起来一本正经,却是有点玄幻的东西。提升到了某种程度,其中微妙的差距外行并不一定能看出来。
于是,喜欢剑走偏锋的豺哥,决定在乐队垂死挣扎的边缘另辟蹊径。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一群唱得差不多的人里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是不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这道理就跟一群小黄片女演员里头,突然有个会写书作画练毛笔字的一样。别人拼才华的时候,我们追求颜值;别人拼颜值的时候,我们追求才华,这样才有胜算。”
聂熙,“……”
贝斯手阿勤的理由倒是跟豺哥不太一样。他之所以想让占薇加入,是因为占薇的某种特殊技巧。
他说,那个叫“蝶窦共鸣”。
占薇不解地看着面前一脸冷淡的男人,“蝶什么共鸣?”
“……”阿勤问,“知道鼻窦吗?”
占薇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
“知道鼻窦炎吗?”
面前的人点点头,这个知道。
“鼻窦就是鼻窦炎的那个鼻窦。”
“……”
“人的鼻窦有好几对,分布在我们的鼻腔周围,说直白一点,就像是我们发声系统的小音箱一样。”阿勤一脸认真,细致地解释起来,“对于唱歌的人来说,蝶窦是最特别的一对,通过蝶窦的共鸣,可以提高声音的广度和穿透力,给人带来非比寻常的享受。”
占薇看着面前的人,他说得有些专业,她似懂非懂。
阿勤继续道,“这种共鸣虽然是种技巧,但几乎不可能靠练习获得,是天生的。”
“是吗。”
“嗯,算上那些国际有名的歌手,运用自如的人也是屈指可数。在我所有见识过的现场表演者中,你是第一个。”
占薇还是有些迷糊。聂熙过来安慰她,“听不懂也不用太自责,阿勤原来学声乐的,是我们乐队有名的‘理论帝’。平时他说的那些条条框框,我和老豺也听不大懂。”
“哦。”原来是这样。
占薇的乐队生涯,就这样懵懵懂懂地开始了。
***
傍晚,一辆黑色的宾利慕尚驶入了花园深处的私人用地。沿着窄小的专用车道缓缓地前进时,窗外的视野渐渐开阔。草坪那头,身形巨大的德牧朝这边狂吠起来。
汽车不紧不慢地停在了路尽头处一座双层别墅旁,直到熄火,车里的人才隐约听到了屋里传来的钢琴声。
是那首叫做《小星星》的儿歌。弹的人似乎对歌曲并不熟练,琴声断断续续,不太连贯。
顾远拔下车钥匙,一笑,“没想到程行知这么有童心。”
叶雪城听着音乐,思绪有些游离,过了几秒才回过神来,“下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