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1)

“是咯,我刚才就知道了,你是于sir嘛。”

“你这是袭警。”

“阿sir,我有打你吗,假如你现在出手,我才要投诉你殴打市民。”

几句话说得我哑口无言,只好跟着他走。前面是一片没有灯光的暗角,再一转弯,便是花园。远处辉煌建筑的玻璃墙里是推杯换盏的上流人士,我穿着几十块钱抢来的夹克,同这个英俊的男人潜入了灌木葱郁、树木茂盛的花园。入夜,浅蓝色的月光浇注下来,将男人的侧脸照亮。

我忽然更清晰地看清他的样子。

他并没有我想得那样成熟,至少绝不到三十岁,黑发黑眼睛,鼻梁高挺,眉眼深邃,嘴角带着笑意时,看起来有些意气风发的稚气。

我看着他脱下西装外套,直直地扔给我。刹那间,我的鼻息间全是先前闻到的的味道。我还在发愣,就看见他开始解领带,抽下来后,也一并扔给我。

接下来,他开始一颗一颗地解衬衫扣子。锁骨,肌肉线条,腰身,他一寸寸地露出来,我能瞥见他的矫健,顿时耳根烧红。

我虽然喜欢男人,却也没有把性取向写在脸上,他也确实英俊,十分符合我的审美。可是,那也不能突然脱衣服啊。

我有些结巴了,指着他说:“你……你……”

他看向我,却并没有对我的眼睛,他向下打量了一下,说:“既然你穿了,那我就不脱衬衫了。”

他又把扣子系了回去。

我还是不明白他究竟什么意思。

他终于肯出声提醒:“阿sir,动作快些,穿上啦。”

月光冷冷地,在他的眼睛里投入了两点光,他的眼神也如月光一样,幽幽地,洒在我身上。

我无法形容自己当时的感觉。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谈不上心动,也说不上喜欢,有关好恶的偏向我统统忘记了,我只觉得心中有种微微的震撼,像密不漏风的墙被撬开了了一角,我的人生,得以瞥见流光溢彩。

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还没等问出为什么,他已经伸出手来,帮我脱掉了外套。他比我高半头,身材健实,骨架也比我大,的西装于我而言有些宽松,布料质地很好,手指不经意拂过,感觉很厚重,可刚刚穿在他身上,却又显得那样薄。

他搭手帮我穿好,又耐心帮我系领带,手指活动间,他垂下睫毛,问:“阿sir,你们整天出生入死,拿多少薪水啊。”

我大脑一次又一次宕机,只吐出一个字:“啊?”

“是不是很少,不够吃饭,”他系好了领带,手指顺着往下一捋,“不然你怎么这么瘦。”

我还没回答,他就退后半步看我,然后微微一笑,他说:“女仔们早都看厌了我们这帮公子哥,有阿sir这么靓的人在场,她们一定好开心。”

“不要打趣我了,”我耳根仍旧烫着,微笑着看他,“那你怎么办?”

“我本就不喜欢来这种场合,大家个个都好虚伪,无聊,”他说得十分坦率,说罢,话里也添了一丝玩笑意味,“讲真的,我最佩服的就是警察,希望有朝一日,阿sir能把里面的人全抓起来。”

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嘴角咧得更开了一些。

“既然阿sir穿走了我的衣服,那这件,就归我咯,”他拿过我的夹克外套,套在了身上。我穿着有些大,他穿着却正好。

失奇怪,明明大卖场打五折的过时款式,怎么穿他身上却十分高级。人跟人真是不同。

清风拂过,空气新鲜,本就是该坦诚相待的时候,我的肚皮却先我的舌头表态,它咕噜咕噜作响,让我顿时红了脸。

他并没有笑话我,只柔声说:“进去有好多甜品,不知道于sir你喜不喜欢吃甜食。”

“我其实不太吃。”

我过生日连蛋糕都不买,更喜欢吃长寿面。

他思索了一下,说道:“假如我没记错,今天的甜点师是从法国请来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不过里面的人大多只喝酒的,你想吃什么便拿什么就好了,不要客气。”

我哪里还敢挑三拣四,只好轻轻地点了点头。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他看着我,又不知道在想什么。

“啊,这个,”我余光瞥到了胸前的胸针,想摘下来。

他又伸过来双手,轻轻一按,便把胸针拿走握到了手里。

他说:“这世上大多人呢,都是有眼无珠的,于sir不要跟他们计较。”

“怎么会。”

“抚潮,抚摸潮水,真是好听的名字,给你取名字的人,一定很喜欢大海,我从前也喜欢去看涨潮,”他说得轻而柔和,甚至有些不像是在讲我的名字。

他话头转得很快,又问我:“于sir,你有没有戴手表啊?”

“啊?没有?”

他听到我说没有,便抬起了左边手臂,咔啪一声解开了手表表带。那是块一看就很昂贵的手表,在黑夜中闪过,带着星点的亮光,指针转动声清晰而准确。我想那亮光,大概是表盘里镶着的碎钻。

他又牵过我的手腕,抬起来,将他的表戴在我手腕上。表带内侧似乎还带着他的温度,不算冰凉。

戴好以后,他看着我的眼睛,平静地说:“今晚十一点,山顶有烟花,现在你有手表了阿sir,记得不要错过。”

十四

【海的女儿是可可最不喜欢的故事】

那一天离现在太过遥远,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在怎样的目光下走进会厅。只知道有了那件外套和领带、以及腕间的手表,没人再为难我。如今想想,或许我一出现,张明生把衣服脱下来送我的事,已经隐秘地传满了小半个宴会厅。

他们一向看不上我们这种底层公差,走私那件案子,宴会中许多人更是涉及其中。

而张明生却帮了我一把。他说话一向真真假假,但想要大厅里的人全都死掉,恐怕是真的。

我走进大厅,巨大而璀璨的水晶吊灯折射出的灿烂到让人觉得皮肤炙热的光,我一时难以聚神,像灵魂暂时变成了漂浮的气球,悬在肉体之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巨大的枪声会让耳朵暂时无法听到细小的声音,想起刑拘室里故意而为之的白炽灯光。剥夺最灵敏的感官,人就容易迷失。室内的光泛着淡淡的金,把每一个人的面庞都映的流光溢彩,他们皮肤上点缀的珠宝,像肉色绸子上结出的晶莹矿物。

这里有很多人,很多种香气,侍者端着酒盘穿梭在人群之中,长长的桌子上满目琳琅,让我分不清那是工艺品还是食物。墙壁上随意悬挂的工笔画,落款低调得提示诸位,此栩栩如生、面若桃花的侍女,来自唐朝名声赫赫的画家。角落摆放的花瓶,低调的雨过天青色,看起来含蓄又腼腆,底座却不知印着哪座官窑的赤章。大厅之中,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却知其贵重的东西,这比既不认识它们、又不懂得它们的价值更加要我痛苦。我想起走私案中因公殉职的两位同僚,他们抚恤金,还比不上一尖象牙的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