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墨,或者说慕远安,当然,我还是更倾向于喊你谭墨,因为这个名字来源于我,它曾经伴随我们足足十五年。”
“这十五年里,每次喊到这个名字,我的内心都涌起一股温热,因为它的主人和我相伴。”
“我是个孤独的人,孤独的活到16岁,早早失去亲情,见证人性的丑恶,为生活奔波,曾经我不相信世界的善与美好,也以为会孤单的终老下去。是你闯入了我的世界,让我意识到这世界还有渴望二字。”
英俊的男人直直的盯着他,眼神写满认真。
“从16岁初见开始,我就渴望与你在一起,那时我还不懂什么叫一见钟情,只幻想把你绑在自己身边,要是你能永远跟我在一起就好了,只要有你在,我的人生就有了希望,只要你永远跟我在一起,我就能好好活下去。”
“为了这样的贪念,我做过很多错事,伤害了很多人,尤其是,伤害了你。”
“贪欲让我回不了头,一错再错,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谎言说多了,会胆怯。我每天战战兢兢,因为害怕失去你,无数次午夜梦回,在梦中惊醒,只想带你去一个了无人烟的世外桃源,那样别人就找不到我们了。因为我知道,你是我偷得的一个宝藏,你不属于我,早晚要还回去。”
“在心惊胆战中,最后那笔悬在头顶的剑还是落了下来,你离开了我,再不想看我一眼,我们几乎成了仇人。”
“没有你的日子艰涩的度日如年,可最终还是在死与苟且偷生之间选择了后者,因为心存侥幸,希望能再见到你,哪怕你不想再理我,只要能看到你,我的人生又重新光亮起来。”
说到这里,一向冷峻淡漠的男人双眼通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嗓音嘶哑。
很少表达内心的人一旦掏心挖肺,就仿佛拥有了摧垮情绪的魔法,在场的人无一不为真挚的言辞动容,潸然泪下。
而对面站立的谭墨,则双颊早已被泪水淹没,他鼻子通红,汹涌的泪水包在眼眶中,模糊了视线,让人看不清前方,然而已不需要看清,男人坚毅的身影像钢印一样印在他脑海里,扎根在他心中,拔不掉消不除,从此挥之不去。
“这十五年,所有的盔甲都因你滋长,所有的软肋也只为你一人。”
“感谢你的宽容重新给予我宝贵的机会,余生漫长,我能给你的保证是尽吾所能让你幸福,永远为你遮风挡雨,永远哄你开心。尽全力让你远离尘世一切的痛苦、哀伤、忧愁、烦恼,从今往后只有快乐、喜悦、鸟语花香。”
“那么……谭墨先生。”
男人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包装精致的藏蓝色戒指盒,打开,一枚镶着一圈碎钻的银戒在在灯光下闪烁出莹莹亮光。
不过分张扬但也不算简陋,给人一种温暖安定的感觉。
这种感觉像一根线,拉扯着谭墨的神经,让他像被电打一样,思绪忽然飘回到好多年前。
他猛然想起了,这个戒指他早就见过。
那是还读大学本科时他找东西,意外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到一枚蓝丝绒盒装的钻戒。
当时他还误以为唐离买给他的,却被告知他帮求婚的同事代买的。
之后谭墨还小小的失望过一阵。
所以他很多年前就买了戒指吗?
买了戒指却没有求婚。
是不敢吗?
这么自傲骄傲的男人,原来也有怯馁的时候。
是怕自己不答应他,还是怕自己早晚有一天会离开他,所以就干脆一直没求婚呢。
之前怀疑他不想结婚的想法瞬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暖流在心中划过,同时眼泪像断线的珠子般不受控制的往下掉。
唐离单膝下跪,将戒指盒执于右手,目光深情地望着他,嗓调沙哑。
接着缓慢问。
“你……愿意和我共度余生吗?”
四周安静下来。
耀眼的灯光打在谭墨身上,将他一身白色的礼服照耀的仿佛发了光。
他深吸一口气,上前一步,低头吻住男人的唇。
“唐离,我愿意。”
台下传来如雷般的掌声,夹杂着口哨音,起哄声,还有绵长的祝福声。
唐离起身,将戒指给谭墨戴上,然后拥住他,大手砥柱他后脑勺,歪头,在他红唇上烙下一个缠绵悱恻的吻。
纯白的百合花瓣再次从天而降,雨一般洒落在两人身上,拉琴的小提琴家适时的再次贡献出美妙的音乐,而在远处的天际,璀璨的烟花轰然炸开,为这一美妙场景增添梦幻的氛围。
众人狂欢起来,两人下台后,求婚成功的男人在台下受到了热烈的祝福。
贝拉米看了眼牵着谭墨手的唐离,调侃地捣了他一下。
“行啊你,这下彻底抱得老婆归了。”
“动作挺快啊!”
路行热络地迎上来,满脸崇拜:“唐哥!你表达能力好强!这么多人在场竟然讲了那么多话!”
“是提前背的台词吗?”
月如萱一边祝福老板:“百年好合!恩爱到白头!”一边在员工群里狂甩求婚小视频。
“家人们!磕死我了磕死我了!我这个角度老板和老板娘都巨好看!百合花雨美死了!”
“任何人不欣赏我都会伤心的OK?”
“妈妈。”谭墨松开唐离的手后直奔母亲而去,向她热情地展示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郑琴韵握着他的手,仔细的打量了下他手上的戒指。笑了笑:“嗯,很好看,戴上了以后就不要轻易取下来了哦。”
谭墨感激的和妈妈拥在一起,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