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2章(1 / 1)

我闺女还是个宝宝,宝宝啊!

上市公司的女老总面无表情地看着摇晃她的咆哮帝,如果不是怕他在小本上胡乱写,她早就拆穿他了。

林大队长嘴里那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宝宝,才12岁就已经长到了163了,过今年再窜几厘米不成问题,最重要的是,闺女从小就被她想象力丰富的爸爸教格斗。

一脚能踹飞两个成年壮汉。

上礼拜,小杨的丈夫,锦书旗下保镖公司的老总,笑呵呵地跟亦琛切磋,结果被亦琛一个过肩摔砸地上了,扭了老腰不说,现在还躺在家怀疑人生呢。

这姑娘才12啊,长得那么瘦,哪来这么大劲儿?!

摔一个练家子轻轻松松,这家的孩子这么逆天吗?!

把这样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宝宝”放出去,锦书觉得该担心的应该是别人家的娃才是。

对此,林大队长持有不同意见。

自从有了闺女后,他看外面的臭小子一个个都是面目可憎的,唯恐自己闺女吃亏,恨不得把自己毕生本领都教给闺女傍身。

龙凤胎的颜值正如奶奶期待的那样,从小美到大,越长大越出彩,以至于隔三岔五,就有人跑过来想跟林大队长结亲。

什么某领导的孙子啊,某老总的独生子啊,某女港商的独生女啊港商独生女这个,林大队长倒是不反对。

那个女港商甚至恬不知耻地把闺女转学到了S市跟龙凤胎当同班同学,她两地跑,阿笙有一半时间都住在锦书家,跟亦琛一个房间。

锦书和林毅轩看着长大的小丫头,知根知底,林毅轩挑不出毛病,只要孩子们不早恋,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长大后彼此都没意见,他和锦书这当家长的自然是愿意的。

但闺女就不同了。

林毅轩平等的歧视每一个接近他闺女的臭小子,连他都打不过,凭什么惦记他闺女?

把闺女放到京城读大学,在林毅轩的眼里,就是羊入虎口。

奈何锦书尊重孩子们的意愿,孩子们又有自己的规划,三比一,林爸爸反对无效,一脸沮丧地找两舅哥出来喝闷酒。

在林大队长看来,他的两个大舅哥,都是怕老婆没家庭地位的,不像他,在家说一不二杠杠有地位。

但是在于家哥俩看来,林大队长才是那个怕老婆的,小妹都不用瞪眼,看他一下,他自己就屁颠屁颠地凑过去了。

至于林毅轩自称的“说一不二”,那是因为锦书家里就没有二,全是一。

这对夫妻结婚十多年来,就没红过脸,主要是林毅轩脸皮太厚,锦书情商又太高,都不能矛盾发酵,直接原地和好。

所以日子越过越腻歪,每次家庭聚餐都是锦书夫妇恩爱大秀,那狗粮成吨成吨的往大家脸上糊,于家哥俩早就看林毅轩这小子不爽了。

所以,当林大队长罕见的抑郁寡欢喝闷酒,于家哥俩脸上的表情都十分灿烂。

林大队长一杯二锅头下肚,苦水巴拉巴拉地倒,一抬头,人家哥俩在那举杯交盏好不快活,林大队长不爽了。

“你们俩怎么当舅舅的?难道就我一个人心疼孩子舍不得吗?”

“呃,虽然这话有点残忍,但是......”于老二欲言又止。

“是的,只有你。”于瑞言就没那么客气了,直接戳妹夫的心。

第579章 他是懂得负责的

“孩子们进京学习住哪儿,我想你是忘了吧?”

于瑞言这么一说,林毅轩骂了声,靠,他忘了!

于瑞言的公司已经挪到京城去了。

孩子们读书也是住他家!

于老二也是,年后就要搬进京了,这几年东北经济衰落,虽有锦书这样的大厂驻扎,但能改变的终究是不多。

锦书旗下的工厂,大部分都挪到税务有优惠的沿海地区了。

她自己的总公司也在上市后迁到了京城,二哥是二老板,自然也要过去。

林毅轩突然觉得杯中酒变得苦涩起来了。

看两个舅哥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

所以,这些人都幸福去了,只有他一个人可可怜怜的见不到孩子......

“你看,他的脸,像不像苦瓜?苦水都要滴出来了。”于瑞言打趣。

林毅轩很忧伤,没有从惧内二人组这得到安慰,于是他又打起了别的主意。

龙凤胎是寒假后才进京,这学期还是留在本地,本学期的最后一天,学校文艺汇演。

龙凤胎作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被老师抓去表演节目。

林毅轩特意给自己放了两小时假,换了常服,巴巴地跟在他媳妇身边,一起去学校看孩子们的演出。

锦书似笑非笑地看着身边正襟危坐的男人,这是又憋什么坏水呢?

林大队长是凭他个人的战功做到现在的位置的,但相对他这个军衔来说,还是太年轻了。

所以这些年在外面,他笑的次数越来越少,大概是觉得年龄不够威严才凑,看着是越来越严肃了。

不过作为他的枕边人,见证了太多他回家后各种黏人冒坏水的损样,锦书已经能从他细微的眼神里辨别他的心思,今天的林毅轩看着跟平日差不多。但锦书依然能从他不怀好意微扬的嘴角里,感受到他在憋坏水。

锦书夫妇很低调,没有刻意说过自己的身份,全校也只有校长知道,这对天才学生的爸妈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每年演出,锦书夫妇都会尽量到场,能两个一起来就一起来,有工作忙抽不开时间的,就来一个录下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