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公公匆匆答应着,他身边的男侍很有眼力地递过了碗,碗中浑浊的药水尚且温热,稍微离得近点都能闻到那浓浓的苦涩。而后,石公公颤抖着手将房门拉开一人宽的通道,只是站在门口,都能感受到房间中的暖意。
“不必担心,”沈随安注意到了老人的忧虑,她声音平和,像是在宽慰,“小涵会好起来的。”
“有二小姐这句话,老奴就放心了。”石公公眼含热泪,目送沈随安进入房间。
这间居室住着沈随安的弟弟,也是沈府的幺子,沈涵。因为儿时落水的经历,导致了沈涵自小体弱多病,这里常年都弥漫着药草的味道,已经浸透了每一件家具。
面色苍白的少年躺在榻上,蜷成一小团,而他身边的大夫正在给他说着些什么,但显然,少年眼神空洞,完全没有听进去。一直到沈随安坐在了塌边,轻声唤了他的名字,小少年才缓缓转过头,通红的眼眶又开始积攒泪水。
“……二姐。”沈涵声音颤抖,只看了一眼,就又将自己往被子里埋了埋。
“小涵,”沈随安没有着急喂药,将药递给大夫,伸出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少年露出来的头发,“不是你的错,姐姐知道的。”
被子里的少年摇摇头,已然泣不成声,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不过在听到沈随安的下一句话,他又立刻掀开了被子,脸蛋上还挂着泪,茫然又暗含希望地看着沈随安。
“姐姐已经找到乌裘了。”
他好像听到了乌裘的名字……乌裘,没有丢吗,已经被找到了……
二姐的声音像是给他讲故事一样,轻轻的,慢慢的,在他耳边响起。
“乌裘不是被小涵弄丢的。”
“等到小涵病好了,姐姐就把乌裘带回来,陪小涵玩。”
沈随安的话语顿了顿,继续说道。
“还有……如果你害怕顾云熙,我们就不见他了,好不好”
“以后,他就不住在沈府了。”
“所以小涵不许难过了,乖,起来喝药。”
第3章 第三章
乌裘不是某个人,而是一只幼犬。
沈随安第一次见到它时是在集市,她本是要给沈涵买只没有花纹的风筝,准备回去在上面亲手画上画,等到天气好的时候再去和弟弟一起放。没想到在快回程时,一只比兔子大了两圈,还极有力气的黑色毛球迅速冲过来,猝不及防地撞上了青兰的小腿,要不是有沈随安顺手搀扶了一把,他差点就要被绊倒。
虽然人是没事,但二小姐刚刚挑好的风筝却在混乱中不小心落了地,沾染上泥浆,已经没办法再继续用了。
还好随身侍卫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冒犯沈二小姐的罪魁祸首。定睛一看,才知道那不是什么毛球,而是一只通体纯黑、浑身脏兮兮的小狗。
小狗看着不过两个多月,正是有活力的时候,明明没多壮实,力气却比一般幼犬大得多,被抓住了也不挣扎,闻见身边家仆手中拎着的食盒中有荤菜,摇着尾巴哼哼唧唧叫唤着,脑袋直往那边凑,看起来不太聪明。
本来还在为风筝遗憾的沈随安被它逗笑,也对这小家伙动了心思。
在询问一圈周边后得知,这狗不知道是从哪跑来的,因为讨人喜欢所以一直被各路店家投喂,身体养得倒是不错。前段时间小狗被万香楼的一个后厨小丫头抱去养,说是以后等她哥嫁出去时算作嫁妆。但就在昨天,万香楼后厨那边的巷子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的骂声,叫嚷着“还嫁妆,它这一只嫁妆能把你哥其他嫁妆吃空!”、“这个家有狗就没你老爹!你自己看着办!”,最后,小丫头颓丧地把狗放了,小狗又回归了流浪身份。
听完传闻的沈随安忍俊不禁,到底是多能吃的狗,才能让一个男人不顾脸面地来找女儿撒泼。不过只要确认了这狗是无主的,她就没什么顾虑了。
虽然沈随安交友甚广,但人跟动物毕竟不一样,她其实并不是招动物喜欢的体质。好友家养的动物,不管是狸奴啊狗啊这种机灵点的,还是鸟这种单纯一些的,碰见她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只有吃东西的时候愿意屈尊降贵理她一下。就连驯服一匹马,她用的时间都会比其他人更长。
而这只狗不太一样,稍微喂了两口吃的,就开始晃着尾巴围着人打转。明明警惕性那么弱,却偏偏能看出来沈随安才是那一圈人里的老大,翻着肚皮在她面前献殷勤,乌黑的眼睛眨巴眨巴,一伸手就张嘴露出粉色的舌头,想舔舔她的手指。
最终她还是没忍住,重新买了只风筝后,把小狗带回了府邸。因为小狗的毛色是纯黑,长相还颇有点小黑熊的模样,她给小狗取名为乌裘。
乌裘很可爱,活泼黏人,皮实又好玩,在府里住了不过几天,身上就长了点肉,看起来比先前健康不少,成天跟在沈随安脚边走。她很喜欢乌裘,也决心要将小狗留在身边,可在她抱着乌裘给顾云熙看时,却只收到了对方的冷眼。
“你准备把这种东西往府里放”对方脸上的不喜十分明显,说出的话也毫不客气,甚至可以算得上有点刺耳,“又是菜地又是狗,你当云水居是什么乡间野地吗”
在很早之前,顾云熙就对云水居的布置有意见了。
沈府的院子中,属李侧君居住的翠乐庭最为华丽贵气,每一处布景都格外精致漂亮。李侧君李昭是大户人家出身,跟李凭也有一点远亲关系。他性格张扬,手段了得,在上层男眷圈子里鼎鼎有名,是那些小公子们向往成为的对象,也是顾云熙在沈府唯一一位欣赏的人。
沈府的其他人跟沈随安差不多,虽然也会做点表面功夫,但更多的是实用主义,院子的布景比较随意。到了沈随安这里,她索性将“开心就好”的理念贯彻下来,喜欢什么果就种点果树,想看什么花就零散地栽点花,想画竹子就移栽几颗竹子,突然想体验耕作就开垦了一方田地。明明在外是那么文雅的一个人,生活中却如此不讲究。
在欣赏完翠乐庭后,顾云熙就有点不太高兴,觉得跟那边一对比,云水居实在是上不了台面。早在先前,顾云熙就提了几次想翻修院子,重新设置布景,可沈随安总是推脱说再等一段时间,到时候会让他满意的。
顾云熙不知道沈随安在等什么,或许这只是托词,或许沈随安根本就不想让他动院子。成婚的时候,这个女人明明亲口说过“你也是主人”,但在顾云熙看来,这更像是一句空话。
李侧君一直很喜欢顾云熙,二人关系不错,偶尔也会互相走动。可在顾云熙想让他帮忙劝沈随安两句的时候,李侧君摇了摇头,说,沈随安这姑娘对自己的所有物有很强的占有欲,只要是她不愿意给出的东西,任何人想去拿都不会有好后果的,强行去逼她改院子,怕是容易让妻夫之间生了嫌隙。
“既然她让你再等等,为什么不能耐心一点呢”那个时候的李侧君眉眼含笑,“随安这孩子不会骗你,都是一家人,她肯定是会向着你的,你应该相信她。”
“作为夫郎,最重要的就是信任自己的妻主,不是吗”
独钟自我
相信什么相信那个毫无期限的“等一等”吗他只觉得李侧君也是在帮沈随安欺骗自己,这一肚子委屈最终还是顾云熙自己咽了下去。
现在,沈随安居然还想把一条狗也给放进来不是文雅有趣的小鸟,也不是安静整洁的狸奴,而是一只脏兮兮,不停叫嚷,像是在煤炭堆里滚过一圈的狗。
他不喜欢狗,更不喜欢沈随安随意地往属于他们两人的院子里添置东西。即使沈随安再三保证乌裘不会踏足他的厢房,也不会出现在他的身边,他还是不想同意。
顾云熙只有一个诉求,就是把狗送走,无论如何也不能留下。当然,如果能顺便把那些菜地也换掉就更好了。
沈随安从不会跟顾云熙争个面红耳赤,见实在没办法让对方接受,她也只能先歇了养狗的心思。
沈府其他人都不怎么适合养狗,沈涵体弱多病,容易被冲撞,大姐业务繁忙,三妹又常年不着家,至于爹爹……他应该会喜欢狗,但李侧君不喜欢,沈随安不想破坏爹爹跟李侧君的友谊。
最终,不管再怎么无奈,她还是不得不暂时放弃了但只是暂时而已。现在可以先托人照顾一下乌裘,等到了七月,她跟顾云熙搬出沈府,再亲自把乌裘接回来。
其实搬出去这件事,从两年前沈随安就有所打算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后,她发现顾云熙跟沈家人应该合不太来。沈随安不愿意勉强夫郎去迎合别人,况且顾云熙也一直想要更宽广的居所跟更漂亮的院子,到时候可以给他一些地方让他自己设计,想必他也会很开心的。
有点事做总比闷在家郁郁寡欢的好。
所以在一年多前,沈随安就开始给顾云熙筹划他二十岁的生辰礼物一方位于王城东面的复合型院落,距离沈家主宅大概有半个时辰的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