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篇33.有几个男人受得了一回家就发现自己的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而且还是自己的亲爹给他戴上的(剧情)
奚绍功既然敢这么说,他就是笃定奚敬文找到林碧梧又不是什么难事儿,毕竟他招惹的那个白嘉露的背后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游志贤。
而且他也不担心奚敬文见到林碧梧和自己在一起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他担心的是林碧梧。
哎,如果可以,他宁可把林碧梧藏起来一辈子,不让她面对这种局面。
果然隔了几日,当奚绍功回到他和林碧梧住的小公寓的时候,刚一下车,就被从角落里冲出来的奚敬文一把揪住。
别看奚敬文平日斯斯文文的,但是现在就像一只发怒的蛮牛一样,冲着奚绍功怒吼起来:“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
奚绍功自然明白他指的是什么,他等的就是奚敬文的发现,所以他抓住奚敬文的手,低声说道:“我们进去再说...”
奚敬文也不想家丑外扬,所以只能先松开手,咬着牙跟着奚绍功一起走进了小院子里。
而一进门,奚敬文就不再按耐自己的怒火,挥手就给奚绍功一拳,“你是不是疯了,她是你的儿媳妇,天下那么多女人,你为什么偏偏动她!”
奚绍功被奚敬文打得猝不及防,一下子就摔倒在了地上,但是他很快扶着身边的假山石头站了起来,一抹嘴角的血迹,对着奚敬文说道:“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呢?你这么不辞而别对得起谁?你现在是琵琶别抱不成了,才想着回来,那若是你得偿所愿了呢?你就要拖上碧儿一辈子么?”
奚绍功这话说的一针见血,字字都让奚敬文无力反驳,可是有几个男人受得了一回家就发现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而且还是自己的亲爹给他戴上的,更过份的是,他们连孩子都有了!
他爹爹和他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弟弟?
这真是奇耻大辱。
奚敬文心中早已经没有了理性,他再次挥舞着拳头打向奚绍功,“那她和谁在一起,也不能和你在一起,你们真是恶心!”
奚绍功怎么能一直落后挨打,立刻反手相击。
而听到动静的林碧梧和女佣一起跑了出来,就看到两个男人打的扭做一团。
林碧梧慌忙喊着:“别打了!”
奚绍功听着林碧梧的喊声有一瞬间的分心,所以脸上重重的挨了奚敬文一拳,一下子就失去了重心,“扑通”一下,头磕到了花园里的假山石上,随后跌倒在地。
林碧梧惊呆了,回过神后立刻奔过去扶起奚绍功,结果摸到他后脑一片热血。
这伤势可不是开玩笑的,林碧梧也顾不得去和奚敬文解释什么,慌忙喊道:“敬文,快点找人过来,我们得去医院!”
看到奚绍功倒在血泊之中,奚敬文也有一瞬间的清醒,再恨再怨,他总不能失手把人给打死吧。
于是他跌跌撞撞的跑到院外面,把司机叫了进来,然后两人一人一边架起奚绍功的手把昏迷的奚绍功给拖到了车上,送到了医院。
因为送来的还算及时,奚绍功的血止住了,但是人依旧陷入了昏迷。
这人命大过天,到了这个时候,奚敬文也不好再去纠缠那些儿女情长的事儿。
好几次想问林碧梧的时候,看着林碧梧忧心忡忡的守在奚绍功的床前,他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一天之后,奚绍功人是醒过来了,但是他一睁眼,就眨了半天眼睛,然后缓缓的问了一句:“房间怎么这么多黑?”
医生立刻给奚绍功做了检查,发现奚绍功什么都看不见了。
ps:我给功功的金手指多的就不要说了,敬文是太可怜了,第一部他还算男配,第二部基本就是个路人甲,第三部就彻底是个反派了。
但没有办法啊,为了HE,只能牺牲敬文了,不然敬文百般的好,凭什么不要他要功功啊。
所以敬文只能当个陪衬人...
但是日后我会写一本小妈文,让儿子反扑啊!
算我对敬文对补偿!
扣扣号:23020lll69430/梦中星民国篇34.奚绍功一点点的朝她凑过去,亲上了她的脸颊和嘴唇(剧情)
民国篇34.奚绍功一点点的朝她凑过去,亲上了她的脸颊和嘴唇(剧情)
奚绍功双目失明的事儿在还是奚氏商社里面引起了轩然大波。
按照道理多,奚绍功现在不能主事儿了,奚敬文应该挑起奚家生意上的大梁。
可是一来他是个文学青年,生意上的事儿本来就一窍不通,也志不在此,二来,他每天看着林碧梧往返于医院和公寓,一面管着尚且不能自理的奚绍功,一面还要顾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匆忙之中和他竟然只是点头寒暄一下,那感觉连和一个陌生人都不如,令奚敬文简直心如刀割。
过了几日,他终于想通了,在放妻书上签了字,然后再次收拾了行李,离开了奚家。
毕竟当初是他先走的,给那两人腾了地方,如今他们才是一家人,他彻头彻尾是个多余的人。
而他那个寡廉鲜耻的爹爹也什么都看不见了,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了不是么?
奚敬文再次不辞而别,有人说他去了东瀛,也有人说他下了南洋,但是若干年后他再回来的时候,林碧梧和奚绍功才知道他是去当了兵,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此刻的林碧梧拿奚敬文留下的放妻书,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尽管两人到最后也没有说上几句话,但是这大概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吧。
毕竟她现在实在没有办法分一点心思给他。
而奚绍功的眼疾辗转了好几个医院都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无奈之下,他们也只好接受这个现实。
况且奚家的生意不可这么荒废下去,于是林碧梧便临危受命,撑起了门面。
她敏而好学,在奚绍功的指导之下,花了几个月的功夫,商社里的大事小情都逐渐上手了。
等奚绍功适应了这伸手不见五指的生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墨镜,拄着拐杖去和林碧梧一起出席各种活动和会议。
渐渐的,京城的商界都知道了,奚家的儿子不成气候,但是这个媳妇倒是一个可造之材。
至于奚绍功么,虽然眼盲,但是心里敞亮着呢。
他这是因祸得福,只要他现在这个样子,林碧梧就不会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