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1)

那一刻祖喻隐约明白了小胖的话外之音,心口一沉,忽然涌上了许多说不清的情绪。

接下来小胖的话也证实了他的想法。

“我信得过你。”小胖说,“虽然你总在干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事,总想把自己伪装成另一种人。但是祖喻,人只能成为自己,没法成为别人。”

祖喻看着他,很久都没有说话。

是的,一直以来,他心中都有个完美人设,并努力将自己往那个模子里雕琢。

他仰慕那些凉薄而冷静的强者,从不为与自己无关之事动容,他佩服所有圆滑世故的老手,总能以最低成本换取最高利润。他想成为那种精明狡诈的人,没有别人负他,只有他负别人。想在这个世界轻松一些地生存下去就得这样,这是社会用实践告诉他的真谛明理,尽管没人愿意承认,可这个傻逼世界就是那些无情无义的人反而活得更好些。

所以他此生绝不想成为的头号人物就是那种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全身闪耀着神性光辉的伟大冤大头,用王朔的话说:这还怎么指望你拿胸膛去堵敌人的枪口好让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小胖说的对,纵然他拼尽全力试图按照真理走下去,想要成为和本我完全相反的人,可那杀不死的本我总是在他做出相反选择的时候挣扎着跳出来刺他一下,让他无法心安理得幸福快乐地当一个机智、精明、唯利是图的小人。

因为人只能成为自己,没法成为别人。尽管他不愿意承认,可他终究是那个心软、懦弱、满心仁义的祖喻。

小胖说的这个案件远比他想象中的急。因为案件已经开过一次庭,且距离上诉也已过了大半个月,不出意外应该很快就会收到二审的开庭通知。祖喻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去了解案情,准备辩护。值得一提的事,这个案件还有另一名辩护律师,那就是小胖。

小胖当天晚上给祖喻寄来了案卷材料,第二天便打来电话约他一起去会见当事人。尽管时间紧急,但祖喻还是认为有些不妥,因为案卷材料他还没来得及看,起码得知道个前因后果,核对完证据材料再去会见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对话不是?

但小胖却十分坚持,于是第二天下午,两人便出发了。此时当事人已被取保在家,小胖直接带祖喻去了对方家里。路上小胖开车,祖喻趁这段时间翻阅了一审判决。

这是一起涉案金额较大的危害珍贵、濒危保护动物案,当事人因为买卖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几种鹦鹉,一审被判了3年。

“一审的辩护律师在哪儿?”祖喻随口问道。

“在这儿。”

“嗯?”祖喻抬起头来。

“我就是一审的辩护律师。”小胖答。

祖喻有些不解:“这个案子为什么会在你手里?又不是你的专长。”

因为法律体系庞大冗杂,案件性质不同,辩护技巧和思路都会有很大差别,所以一个律师通常只会专注于一个领域,做刑事诉讼的律师通常只做刑事诉讼,做民商诉讼的律师只做民商诉讼,这样才能更好的积累经验。这也是为什么明明祖喻自己就有执照,但得知馄饨妈妈的困境后却没有自己出马,而是找小胖帮忙的原因。

小胖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单刀直入地问他:“能做无罪辩护吗?”

祖喻有些讶异地看他一眼,扬了扬手里的判决书,“一审都认罪认罚了。”再次浏览案情,“而且涉案金额这么大,很难说没有犯罪故意。”

“所以完全没机会了吗?”小胖执着道。

祖喻看着手里的判决书,“这得见完当事人才知道。”说罢瞥了眼卷宗开头的当事人信息,“20岁......初中学历?”

脑海中跃然浮现出陈宝鑫那张蔫了吧唧的脸,祖喻难以掩饰地面露鄙夷,这不就典型的不好好学习成天上树掏鸟的那类选手。

小胖难得话少,车子一直驶到了城郊,在一片城中村里七拐八拐,最终卡在一条过于窄小的巷子前横竖挤不进去了才作罢。两人下车,又往前步行了一段,终于来到一户平房门前。

虽然没表现出来,但其实祖喻内心有些震撼,因为他来A市多年,从来没来过这片,他甚至不知道A市还存在这么落后的地方。

两人来到一扇锈迹斑斑的蓝色铁门前,门没锁,小胖轻车熟路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门内是片不大的小院,院里有些空地可以种菜,但此时天寒,所以什么都没种。菜地一侧有一间不大的棚屋,看着像是祖喻小时候家里的厨房。

小胖来到院内的屋门前敲了敲,很快,一个白净的少年开了门。

“许律师。”

少年一句“许律师”叫的祖喻愣了又愣,这才想起来小胖有个和本人气质极其不符的正经名字许光明。

少年很腼腆,待人十分客气,招呼他们进门后给他们倒了些水,便再没什么话了。这间屋子不大,有两间卧室,都收拾得十分干净。三人来到客厅,有一个7、8岁的孩子坐在地毯上摆弄彩笔,应该是当事人的弟弟。

“这是祖律,他也是你的二审辩护人。”三人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小胖简单介绍道。

祖喻向少年伸出手,少年愣了一下,也连忙伸出手来,有些局促地和他握了握。

“听许律师说,你想做无罪辩护?”祖喻道。

少年有些茫然,“什么是无罪辩护?”

“就是向法院表示你是无罪的,如果打赢了,你就不用被判刑。”小胖向他解释道。

少年露出了犹疑的神色,不断搓弄着自己的手指,呐呐道:“也、也不用,要是我真的违法了,我接受处罚也行,就是别这么重,我觉得上次判的太重了。”

很明显少年并没有相关方面的法律意识,并且是个十分老实的家伙,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罪了,但执法机关说他有罪,他就认为自己确实是有罪的,他甚至没打算为自己狡辩一下。

他的老实程度让祖喻直接省略了每次会见当事人时必说的“你必须跟我坦白交代这样我才能帮你巴拉巴拉”那套开场白。

“你知道买卖野生保护动物是犯法的吗?”祖喻问道。

“这个我知道,但我卖的鹦鹉都是我自己养的呀。”少年很快答道,显然他也对自己的罪名感到疑惑。

“你是说警方查获的25只小太阳鹦鹉、2只太平洋鹦鹉、9只和尚鹦鹉,还有卖出去的那些,都是你自己养殖的?”祖喻有些吃惊,他对动物没什么了解,也从来没成功养活过什么东西,“那你最初用于繁育的那些鹦鹉是哪来的呢?”

少年老实道:“小太阳和和尚是之前邻居家张大爷的,后来张大爷去世了,他的子女都在城区住楼房,说不方便养这些,知道我喜欢鸟,就把张大爷的3只小太阳和2只和尚送我了,后来它们下崽了嘛,就越养越多。”少年说着指了指院子里的那间棚屋,“没办法,我就把那间屋子腾出来做鸟舍了,那原本是个柴房,冬天养鸟有点冷,我就装了保温层,还安了通风口,北侧那面墙之前有些松动了,我又重新加固了一遍.......”

讲起养鸟,少年开始滔滔不绝,祖喻没有打断,耐心地听着。

“那后来是怎么开始售卖的?”祖喻道。

“因为太多了嘛,养起来也吃力了,但我跟它们都有感情,不可能直接扔掉。我之前在砖厂上班,就问同事有没有人愿意养,刚开始送了一部分,后来有人说愿意买,我就开始卖了。再后来加了一些养鸟爱好者的群,一传十,十传百,越卖越多,我就把砖厂的工作辞了,专门养鹦鹉,这样既能赚钱,也能陪我弟弟......”

祖喻看了眼坐在他们脚边地毯上的小男孩,忽然发觉这孩子有些奇怪,至于到底哪里奇怪又说不上来,只能说似乎有点太乖了。看看表,他们进门也有一会儿了,作为一个7、8岁狗都嫌的小男孩,丫不哭不闹不粘人,也不咋咋呼呼地满屋子疯跑,就在那儿摆弄彩笔,稳重得一点儿不像这个年纪。

“陪你弟弟做什么?他不用上学吗?”祖喻收回视线。

少年看了看小胖,似乎这才意识到小胖并没有跟这位新委托的祖律师说明自己的情况,愣怔了一下,轻声道:“哦,我弟弟是自闭症,没法儿上常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