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1)

伯恩山下 主人主人的 2548 字 6个月前

沈均当然也知道,他甚至感受到了主人的目光,三步并作两步爬到主人身边,用脸蹭了蹭主人的脚踝,又抬头用脑袋蹭主人的膝盖,满是忠犬依恋主人的既视感。

明焕抬手挥退了其余五人,伸手抚摸沈均毛茸茸的头发。

“汪。”沈均回应。

主人要他当小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能说人话的。

明焕说:“重新给你买了个狗盆,明天应该就到了。”

“汪汪。”沈均双手交叠趴在地上,真跟乖巧的大型犬似的,用脸轻轻蹭主人的脚面,表示听懂了。

沈均之前的狗盆被主人砸了,他还以为这辈子不能再用狗盆在主人身边吃饭了,主人还愿意再让他当跟在身后的小狗,沈均不知道这是这两天第几次感叹主人真好了。

明焕在上面用早餐,沈均趴在下面想为主人做点什么,试探性地伸出舌尖一截,舔上主人的脚背。见主人没有制止,反而直接脱鞋,将贵足放在拖鞋上给他舔,沈均欢喜得亲了一口。

明焕又将另一只脚的拖鞋踢了,抬脚踩在沈均肩头,权当给自己找了脚垫。

乖狗的早餐开始了。

明焕的脚很精致美观,应该说,明焕整个人都是极为美观的,连脚都彰显着一种高贵冷艳不容侵犯的感觉。

整体弧线流畅,色泽白皙健康,仔细看还能瞧见脚背皮肤下的青色血管脉络,脚趾的长度适中,指甲一尘不染,呈清透的粉色,十足养尊处优、未经风霜的造物。

沈均又舔又亲,从脚背到脚侧,从脚趾到每一个脚趾缝都仔仔细细地舔舐,像在品尝这世间最美味的珍馐,忘却了俗世之中的烦恼。他只是一条狗,只需要为主人服务,逗主人开心,供主人驱使。

舔完一只脚,沈均又伸出狗爪子恭恭敬敬地将另一只贵族从肩上捧下来舔舐,将另一只脚也舔了个遍。

沈均舔得开心极了,不时发出奶狗似的小声犬吠。主人回国后对他可真好啊,又是准他服侍小主人,又是愿意赏他???舔????脚????,真不知道怎么报答主人的恩情才好。

沈均狗胆渐大,犹嫌不过瘾,索性张开嘴含住主人的大脚趾,纳入口中仔细爱抚起来,不时侧脸伸出小虎牙轻轻咬一口,引得明焕拿出脚照着他的脸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

“汪……”沈均耷拉着,活脱脱是一条狗被主人发现闯了祸的模样。

明焕当然没有真的责怪他,反而拿纸帮沈均擦干了脸上的口水,询问他饿不饿。

“汪汪汪!”沈均狠狠点头,强烈地叫了几声,毕竟他从六点半起床,到现在连一口水都没敢喝,说不饿那不仅是骗自己的主人,连自己也骗不过去。

明焕唇角扬起一抹笑意,他的笑意中时常含有轻贱意味,这是他久居高位被取悦后的的习惯使然,倒不是真有多么冷情冷性,这次也一样。

明焕从桌上餐盘中取了一块切片面包,一点一点撕着喂沈均,他很享受这种投喂的过程,算是长大以后为数不多的岁月静好的时光。

主人的动作好温柔,眼神也好温柔,沈均觉得自己此时此刻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条狗,只恨自己没长条尾巴,不能朝着主人摇尾巴。

一块两三口可以解决的切片面包愣是花了两三倍的时间才被沈均吃完,吃到最后一口时,沈均伸出舌头想去舔主人的手指,却被明焕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沈均吓得不敢动,是主人今天太过于温柔,自己深陷其中得意忘形了,连主人有洁癖都忘了,舔了脚的贱嘴竟也敢肖想去舔舐主人的手指。

明焕没打算计较沈均这点小小的失误,没安好心地问:“我问你,光吃面包噎不噎?说人话。”

沈均察言观色的水平还是有一些的,当然听得出主人想要的答案是什么:“回主人,奴才噎。”

“张嘴,张大点。”

沈均乖乖听话,将嘴张到最大。

明焕朝他嘴里吐唾沫,然后问他:“主人的口水好吃吗?”

沈均本来舍不得咽,想要含在口中,听见主人垂询,就只要咽下,虔诚地恭敬叩首:“好好吃,谢主人赏。”

明焕抬脚轻轻踩上沈均跪伏着的脑袋,脚心摩挲着沈均的头发,脚心略有些痒,于是明焕顺势而为自然而然地有了些许笑意。

明焕将温过的一大碗牛奶倒了一些到一个小碗里,然后放在地上,踢踢沈均的头,大发慈悲般说道:“喝吧。”

沈均又磕头谢赏,却没有立刻就喝,而是用脸蹭了蹭明焕的脚背,一脸祈求地仰望他的主人。

明焕自然明白沈均在求什么,他从小就喜欢这么喂沈均。而且小时候用牛奶泡脚,泡完就都是赏给沈均喝了。长此以往,或许在沈均的认知里,牛奶是必须有他的味道都说不定。

“得寸进尺了是不是?”明焕嘴上训斥沈均的同时,脚趾已经伸入碗中沾上了粘稠的牛奶。

沈均双眼放光,立马低下头舔,发出“滋滋”的口水声,听声音想要把这只脚皮都舔脱一层。

明焕由着沈均舔干净,期间瞥了眼墙上的时钟,接着就只伸脚在牛奶里搅了搅,便迅速抽回来用纸巾擦干净了。

将用完的纸团投掷进垃圾桶,明焕站起身,下了命令:“快点喝了。没一会儿就要去和父亲吃午餐了,别贪玩了。”

贪玩?

主人真是把自己当小宠物吧。

这种被宠爱着的感觉让沈均欣喜不已,像每一个期望得到主人赞赏的宠物那样,快速执行了主人的命令,两只狗爪子捧起装牛奶的碗一口气喝完了。

05 沈均犯了弥天大错(超甜彩蛋)

【作家想说的话:】

彩蛋是小狗和小明焕的超甜童年小故事,????海??棠??市的甜文作者竟是我自己!(bushi

明家的主餐厅富丽堂皇,宽广空旷,轻轻咳嗽一声,就会有猛烈的回声回荡。

但这并不影响明家家主明巍时常觉得寂寞,自从十年前妻子离世,这位权倾天下,给人感觉永远威严如雕塑的中年男人,私底下眉目间总会流露出落寞的神情。在儿子出国之后,这样的时刻变得更频繁。

偌大的主宅中,近系庶支加上一众奴才,总共有将近两万人,每日人来人往,繁华如商圈闹市,却没有一个人配和明巍一同用餐,敢和他平等地促膝长谈。

明巍确实很需要沈娉,然而每当他凝望沈娉与亡妻相似的眉眼,只见她那么低微、那么恭顺,闪躲飘忽的眼神总是在揣测他当下的心情,再努力也掩饰不住对他的逃避与恐惧……明巍就会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妻子已经化为白骨,那一瞬当头一棒似的莫大空虚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明巍长叹一口气,这不是他接纳替身的决定是不是错了的问题,而是世界上于他而言本就再没有对的道路可行的问题。

“家主,少主到了。”门口的侍奴跪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