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 / 1)

伯恩山下 主人主人的 2575 字 6个月前

他当时毫不在意,仍然是那副平淡的神色默然走了过去。但如果要从记忆中找寻相似的经历,大概也只有那几名女同学那刻的心境,可以和现在的他类比。

感????情?????色????彩被公之于众,总是会带来不可避免的羞耻感。

“过来。”主人叫他。

沈均一听召唤,立马放下电脑,躬身上前:“主人。”

将手里看完的信塞回信封,放回箱子里,明焕仰身往沙发上一靠,挑了个舒服的位置,然后给出几分责怪的语气:“你写了这么多给我的信,却没有告诉过我,算不算欺瞒主人?”

主人既然问,那当然是算了。沈均干脆利落地跪了,恭顺地请罪:“是,请主人责罚。”

“衣服脱了。”主人给出指示。

衣料之下的肌肤白皙细腻,腰腹肌肉适量,一具诱人的男性躯体裸露在空气中,秀气的下体被一个囚笼紧紧包裹,银光闪闪,浑身说不出的干净洁白。

一切都为迎合主人的喜好而竭尽所能。

主人直起上半身,拍了拍大腿,示意他坐上来。沈均显然还没有适应这份宠爱,愣了一下才爬起来跨坐在主人的大腿上方,他深怕坐实了,会压到主人,不动声色地扎着马步。

这点小心思又怎么能瞒过明焕,他朝着那丰满多汁的屁股就是一巴掌,发出清清脆脆的一声“啪”。

回弹和回响都极佳,作为所有者的他赞许地想到。

冷不防地被打了屁股,沈均吃痛得马步有些扎不稳,挨着主人的大腿坐了下去。反应过来时又想离开一些,却被主人警示性般搭在腿上的手掌按回去了,老老实实地真正坐在了主人的腿上。

“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你并不是话少的人。”明焕眼神感慨地看着小狗,另一只手去捏他软乎乎的脸,语调是说不出的温柔,像极了至亲之间亲昵的抱怨,“你的话好多,一时半会儿还真是看不完。”

一听这话,沈均顿时心疼起主人,自己怎么能让主人花费心力,劝解说:“主人不必费心,奴才的话不重要的。”

拉着疑问般的长音“哦”了一声,明焕似笑非笑地问:“一笔一划写下的都不重要,那你平时动动嘴皮子说出来的话,岂不是在敷衍我了?”

沈均条件反射地摇头辩解:“奴才不是,主人……”

话被递到手边的信封截断,明焕兴致盎然:“这样吧,你读给我听。”

下意识接过主人递来的东西之后,沈均当即愣住,纤长的手指轻微地动了两下,少见的没有立刻遵从命令。

“啪!”

充满弹力的屁股又被主人打了一下,洁白的臀肉上泛起浅红色的掌印。

“不听话的小狗是要被打屁股的。”主人不冷不热地说。

像一只戳一下蹦跶一下的青蛙似的,沈均拆开信封,展开了这一沓信件。

给主人写的每一封信,虽然写完之后他都不敢完完整整地看一遍,但不代表记性好如他、珍之重之如他会忘级任何一个字。一封信只要一看开头,他就能刹那想起这封信写于何时、写信之时怀揣的是怎样的心情……

有关主人的桩桩件件,他都在心里如数家珍。

而此刻手里的这一沓,应该算是所有信件中最神志不清的一封了。全文不知所谓,七拼八凑地突然转到另一个话题开始长篇大论,东拉西扯了一堆,其实想说的只有那句被划掉被隐藏的“我好想您”。

要他面不改色地在主人面前大发议论,从钢琴名家聊到诗词歌赋,又从书籍用纸谈到生态环境,又从建筑构造言及社会新闻,再到新鲜水果和历史交流的关系,他实在无从拿出这份从容与自信。

况且光裸着身子,口中说的却是这样的内容,怎么想都不合时宜,古怪至极,甚至像一个扮演小丑的滑稽节目。

两瓣唇张了又合,脸颊火烧似的烫,不知不觉地用信纸遮挡住面容。

“开不了口?”

明焕轻笑一声,捏起住他的下巴抬起那张低着的脸,不那么认真地打量脸皮泛红的程度,噙着笑意微微晃了晃,戏谑道:“你在主人面前什么骚话没说过,什么姿态没做过?让你读一下自己写的信,倒是把脸都憋成番茄了。”

听着主人的嘲弄,沈均的脸上更红了,抿着唇的样子有一丝可怜的意味。

这张皮相生的白嫩,眼珠黑,嘴唇粉,脸型偏圆,典型的江南长相,一露出弱态就有着天然的媚态。明焕以前不准他哭,是因为看见他哭得眼角鼻尖泛着水嫩的红色,便忍不住想让他哭得更厉害,想让他哭得难以呼吸,濒临死亡。

那时的明焕还不懂得压制飙升的兴奋与疯狂,不懂得如何控制躁动的心脏,寻求鲜血淋漓的滋养又应该怎样适当。

他只知道还不能让他死。从有独自的思想开始,他每一个关于生命尽头的遐想,沈均都跪候在一旁。

明焕转而用掌心摸了摸温热的脸颊,不轻不重地拍了拍,继续逗弄:“常言道‘狗胆包天’,怎么你的‘狗胆’这么小?”

不等他憋出一句回答,明焕抽出最后的那页纸,下巴点了点示意那几笔黑线,大发慈悲地道:“好了,只读这一句就行。”

……真的可以说吗?

沈均双手接过那页纸,将几张信纸叠得整整齐齐,扭身放在玻璃茶几上,然后抬起眼,目光澄澈地望向主人。

气氛宁静得像檀香袅绕,明焕从小狗的眼神中看见了期盼与祈求。这样过了好一会儿,眼前的人才开了口,他以为他终于要说了,却听见他鼓起勇气一口气问了一句:“主人,奴才可以抱着您吗?”

“当然可以,乖狗。”明焕回答着,主动抱住了他,胸膛紧挨着胸膛,两颗搏动的心脏仅仅相隔两层皮肉。

一丝不挂的肌肤被质地柔软的衣料摩挲,沈均全心全意地搂住主人,嗓音饱含失而复得的复杂情绪:“奴好想您。”

情绪凝重复杂得让明焕瞬间明白,这种想念并不单单只是他的肉身,更是对他身体内消失许久的本真灵魂的朝思暮想。

肢体动作满是依恋与爱慕,声音语调也十分好听,但明焕并不满意:“谁准你擅自改字了,不是自称‘我’吗?”

“奴才当时喝醉了,才一时忘了规矩,请主……”沈均下意识以为主人是在问罪。

毕竟他最受宠的时期,主人也没有特意让他改变过自称。“我”这个坦率的自称,不是,而是表达自己,

明焕没好气地告诉他:“我不想听你说这些,我就想听那一句。”

在保证不会勒到主人的情况下,沈均抱得更用力了一些,整张脸埋在主人的锁骨处,吸了吸鼻子,嗅进主人的气味,自然而然地说:“我好想您。”

声音很小,倒显得像撒娇,误打误撞地合了他主人的心意。

“好乖。”明焕揉了把那头柔软的头发,又温和地问他,“为什么想我?我对你又不好,就不怕我回来继续折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