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孔处留出的呼吸眼相当细小,需要十分用力地呼吸,每凑上去嗅一次,胶衣奴就会发出艰难的粗重喘息声。加上密不透风的胶衣,镁光灯打在上面,与火烤没有什么区别。很快,汗水淌满了他小麦色的胸膛,一片水润润的光泽,过量的汗液汇聚在??乳????头?????尖,像奶水一样呈线状滴落在地。
“哈,我喜欢这个,你呢?”乔易问向对面的人,而他的奴早已把头埋在裆部,乖觉地为他疏解生理反应。
明焕只略颔首,抿了口酒,掩饰企图滚动的喉结。
诚然,他更偏爱有灵气的小动物,然而但凡是个S,就没有不为完全物化着迷的。只不过不够喜欢的没兴趣物化,足够喜欢的,就拿胶衣来说,需要剃个光头穿起来才好看,也就不值当为一时兴起失去长久的兴趣。
“我一直在这里,master。”Vittore清楚这一点,将从杯壁滴落他鞋面的冷凝水舔去,顺从地说。
默默看着,不敢擅自表现的沈均又记下了一笔主人的喜好。
“嗷嗷,汪汪汪!”
终于闻到主人那一刻,胶衣奴发出喜悦的呼喊,伸出舌头舔舐主人的裆部,将白色的西裤硬生生舔湿,晕染开一大片。然后矮下头颅,从主人的胯下拱了过去,驮着主人满台子爬行。
他的主人挥舞着长长的皮鞭,击打那具被胶衣包裹的躯体。
皮鞭声回荡在整个贵宾厅。
19 狗的进食方式(吃嚼过的食物/喝漱口水/舔鞋踩舌/淋酒)
【作家想说的话:】
风雨过后就有甜甜的爱情.????(/ω\)????.
表演结束之后,被挑起兴致的几个人这才放开来聊起了天,又约定下次再聚,接近凌晨时才分了手。
明焕的酒量一向很好,却在回国后第一次有了那么放松平等的聚会,也不免喝得有些醉意。沈均伺候主人着洗澡洗漱,见主人没有要睡的意思,便安静地跪在床边,等待主人的下一步指令。
“小狗,知道为什么带你出去吗?”明焕睁开眼皮看着他,醉醺醺地问。
终究是要问的吗?
沈均伏下身,恭敬地回禀:“先代虽有双??性???奴??才狐媚惑主一事,导致主家的双??性???奴??才多被赐死,但每年仍有许多被??调?????教??出来,主人若是喜欢,奴才联系训奴营送几个过来,可以吗?”
一鼓作气说完这长长的一段话,迎来的是头顶长长的死寂。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传来一声挤出来的冷笑,他的主人咬着牙一字一顿地反问:“几、个……?”
唇齿间的怒意太过明显,沈均怎么会感觉不出来,但他不知道主人为什么突然生气,只能磕着头解释。
“外头的人来路不明,更不知道干不干净。主家的东西,不仅品相完好,也更懂得伺候您……”说到这里,沈均动了小心思,想到别墅里的??性???奴??主人只允许侍尿,并不愿意拿来泄欲,便意有所指地劝说,“外面的东西,奴、奴才觉得,您还是少玩比、比较……”
“住嘴!”
本来还是怒极反笑,这会儿干脆抄起枕头砸过去,明焕简直是一口气堵在胸口,又郁闷又无奈。明明是带出去看看狗狗喜欢什么,哪知这条狗蠢得没边,不仅擅自揣摩他的意图,还私自出谋划策上了。
要不怎么说奴才就是奴才,奴才值得自己花那些心思吗?
人一在气头上,加上又喝了些酒,就容易口不择言,怎么戳人痛点怎么说。看着被砸了也一动不动跪趴在地的奴隶,明焕的语气饱含毕生的嘲讽与轻蔑:“你可真是条忠心耿耿的好狗,是我的狗奴才。”
沈均身形一颤。
这确是事实,也同时是他的毕生追求。
可是这一刻,为什么好像听见了心底某一处碎裂的声音?那是于爱抚中,还是在共饮一杯咖啡的心悸里,亦或者根本是从有意识的那一刻,一点一点构筑起来的……类似“痴心妄想”的情绪?
作为对自己的惩罚,沈均又重重地磕了下头,极尽卑顺地回应上位者的刻薄言语。
话一出口便有些后悔,对明焕来说,那可以是对明家任何一个家奴的定位,但唯独不是对沈均的定位。
“滚出去。”明焕背过身去,下了逐客令,不愿再多说多错。
“是,主人晚安。”
不敢留下来让主人气大伤身,沈均膝行着退出,关上房门的一瞬间,一滴眼泪从他的眼角滑落,被懒懒倚靠在楼梯扶手边的Vittore撞了个正着,彼此的眼底都有诧异闪过。
主人轻易不会醉酒,不过只要一喝醉,但凡使点手段缠上去,就能勾起主人的???性????欲???。Vittore以为今晚主人留下沈均,只要这个人不是太愚蠢,便能有一个万分愉悦的夜晚,于是就百无聊赖地守在这个位置喝闷酒。
哪里能想到……原来真有这么蠢的狗。
还像是被骂出来的,委委屈屈地掉眼泪。
"Oh,my god."
Vittore神态夸张地叫了一声,伸出手里的啤酒罐指了下他,发出刻意的笑声:"Look at the poor man."
用手背胡乱地擦了擦眼泪,沈均低着头快步离去。
“别走啊,一起喝酒?”Vittore在他身后招手,无果后又仰头喝了一口,摇头撇嘴,“一个无聊的男人。”
确认沈均回了自己的房间,就站在门后的明焕这才打开房门,对喊得整个别墅都听得见的人皱眉:“你的话太多了,Vittore。”
“Hey,我是好心,你太坏了,Min。”Vittore瞟了眼远处紧闭的房门,笑眼里明显的醉意,耸了耸肩摊手道。
粗略估算了一下现在一脚把Vittore从楼梯上踹下去,对方得脑震荡的概率是多少之后,明焕烦躁地甩上了房门。
因为酒精的作用,他脑海内闪回了小时候的画面。那时他和母亲说他好像有点喜欢沈均哥哥,不是对猫猫狗狗的喜欢,是想以后的每一个早晨,第一眼看见的都是他的那种喜欢。
母亲听完温柔地微笑:“这样子啊……那他对你也是这种喜欢吗?如果小均只想做好私奴的本分,却得到了你的额外喜欢,兴许对他而言,会是一件很苦恼的事呢。”
本分,本分,他真是恨死了他的礼数周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那么合乎私奴的本分。
他当然喜欢沈均满心满眼地恭顺侍奉,可他又不希望仅仅是因为他是他主人,不希望脱离开主奴的身份,沈均其实并不在意他这个人。
可小的时候是这样,到现在也是这样。一点也没变。
陈年心结又出来绊一脚,不可一世的明少主是真的厌恶这种挫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