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落网后曾这样说道:“当我听说这件事之后,我就发誓天涯海角也要找到姓罗的那小子,我觉得我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杀了他,为老婆报仇。”

可话虽然是这样说的,但他事却不是这样干的,李小龙也不知道那小子在哪,打听了不少人,一点消息都没有,不过生活还得继续,李小龙很快就不再纠结这件事了,因为他又有了新欢。

但这个新欢,可不是什么良家女子,,这女的是个小姐,当年还不满十八岁。

俗话说里面待三年,母猪赛貂蝉,李小龙老婆没了,出去找小姐解决一下,也能让人理解,但让人想不到的是,他却玩起了真的,对小姐动起了感情。

这个小姐叫刘艺,她跟李小龙在一起,纯粹就是逢场作戏,不过人家就是干这个的,大家都在外面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谈不上什么不妥,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李小龙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婊子无情。

就在两人玩的正火热的时候,李小龙突然接到个电话,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许久没联系的老爸,也就是这个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老李给李小龙打电话,可不是因为良心发现,想儿子了,而是有事要李小龙帮忙。

老李退休之后,开了一个小饭店,生意一直还算不错,但最近一段时间,收入却一落千丈,因为旁边又开了一家饭店,顾客就分流了。

老李有点竞争不过对方,为此非常恼火,就动起了歪心思,可毕竟自己年龄大了,有些事心有余而力不足,想来想去,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呢,养儿不就是为了防老的吗。

俗话说的好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养儿千日,用儿一时,老李马上给李小龙打去了电话:“小龙啊,你不是一直混社会呢吗,你能不能去放把火,帮我把那家饭店烧了?”

按道理来讲,爹再怎么不好,那也是自己亲爹,就是让自己去死,那也不能有二话,现在来找自己帮忙,上刀山下火海也得去。

但李小龙却不这样想,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亲爷俩也是一个道理,帮忙不是不行,但是没钱的话,就是亲爹也不行。

李小龙的这番操作,那一看就是老李亲生的,老李虽然心有不甘,但是没办法,不给钱他就不干,最后只能掏出4000块钱,赶紧给我办事去。

只要钱到位,玻璃干稀碎,李小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当天晚上就去放了一把火,随后便揣着这4000块钱,屁颠屁颠的找刘艺去了。

兜里有钱了,出手也得大方点了,小龙直接甩出500块钱:“老子要包夜。”

第二天早上起来,小龙又带刘艺去买了几件衣服,两人吃喝玩乐,高高兴兴的玩了一整天。

李小龙突然这么大方,刘艺也挺好奇他从哪来的这么多钱,李小龙也没瞒着他,把老爸雇自己放火的事告诉了她。

结果刚过了两天,刘艺就给李小龙打电话了:“小龙哥啊,我最近手头有点紧,你手里不是有钱吗,先借我3000块钱呗。”

李小龙也不傻,知道这钱借出去,就算是打水漂了,于是便推脱道:“我这钱还有别的用呢。”

没想到刘艺马上就翻脸了:“我就跟你挑明说了吧,如果这钱你不给我,我就去举报你,到时候你和你爹都得蹲监狱,而且放火罪最少得判十年!”

这下给李小龙气的,我把你当亲妹,你这是拿我当表哥啊,人间还有真情在吗?

李小龙强压住心里的怒火,想了一下告诉刘艺:“这样吧,明天晚上六点半,你在金凤凰电影院等我吧。”

1997年2月26号晚上,刘艺高高兴兴的来到了新华街金凤凰电影院,她以为自己已经把李小龙拿捏的死死的,没想到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1997年3月2日上午,银川市警方接到报警电话,金凤凰电影院六层平台上发现一名女性尸体,于是马上赶到现场。

根据尸检报告显示,受害人死亡时间大概在五天前,上半身共有43处穿刺伤,多个器官被刺破,疑似改锥类的尖锐物品造成,从天台上的血迹来看,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另外在受害人身上发现一张《一个好人》的电影票。

因为从电影院到六楼平台,需要通过一道安全门,这段路程上并没有发现打斗及拖拽痕迹,再结合死者兜里的电影票来看,死者应该是主动上到六楼平台,警方由此判断,此案应该是熟人所为。

此案确实是李小龙所为,在他落网后的审讯记录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警察:“你说一下当天晚上的经过。”

李小龙:“我俩先吃了一顿饭,又看了一场电影。”

警察:“说重点。”

李小龙:“看电影的时候,我说想找个地方和她谈谈,放完电影,我俩从电影院出来之后,我看旁边的楼梯口没什么人,就和刘艺走了过去,发现往上走半层是楼顶平台,当时那个门开着,我俩就去了楼顶平台。

警察:“你们怎么谈的?”

李小龙:“我说先给她一千块钱,她不同意,一定要让我给她三千块钱,要不然就报警抓我,我最恨别人威胁我,就把她杀了。”

警察:“用什么杀的人?”

李小龙:“改锥。”

警察:“哪里来的?”

李小龙:“提前准备好的。”

警察:“你是怎么想的?”

李小龙:“从她打电话和我要钱的时候开始,我就有点恨她,我又把她和我老婆比了一下,就更恨她了,我想我对她那么好,她却对我无情无义,杀了她都不解恨,我觉得我迟早要杀了那个姓罗的,早晚都是杀人犯,也不差她一个了,既然现在找不到那个姓罗的,就先拿她开刀。”

警方随后便对刘艺的社会关系逐一展开排查,很快就查到了李小龙身上,但此时李小龙早已离开了银川,逃往了山西省太原市。

第42章 银川铁锤杀手李小龙(三)

接下来警方一边做李小龙家属的思想工作,一边把他做为重大嫌疑人进行通缉,从这时候开始,李小龙就成了通缉犯。

李小龙在太原一躲就是大半年,让警方没想到的是,由于李小龙和弟弟妹妹关系不错,这两人不仅没有举报,反而给他通风报信,并两次给他汇款,供他在外地生活,事后两人也因包庇罪,被警方处理。

一直到了1997年10月1号,李小龙觉得风声过了,又悄悄的回到了银川。

他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李小龙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我回来就是想杀那个姓罗的,但找了一个星期,一直没找到他。”

接下来问题就来了,兜里快没钱了,再这么下去,别说报仇了,自己就先饿死了,必须得想办法弄点钱。

李小龙首先想到的是偷,因为这是自己的老本行,但很快他就觉得不行,自己因为偷,已经被抓过四次了,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看来自己并不适合干这个。

除了偷那就是抢了,李小龙觉得这个可以,比偷来钱还快,但如果干这个,那就必须不留活口,要不然容易留下证据,既然要整,那就得往死里整,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杀人狂魔,就这样诞生了。

李小龙在一段采访中这样说道:“那时候我已经是通缉犯了,反正也杀过人了,杀一个是死,杀十个也是死,我也不在乎了。”

既然要杀人,第一件事肯定是选择凶器,有过经验的李小龙觉得改锥不给力,刀也不行,容易崩身上血,思来想去,他选择了用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