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可以称的上是吉林省迄今为止最大的连环杀人案,案犯杀人放火,碎尸食人,顶风作案,肆无忌惮,把人性残暴的一面,展现到了极致。

此案一号张小林,二号人物周广强,两人是邻居,都住在吉林省吉林市新华街造纸厂的家属楼。

两人都出生于普通的工人家庭,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俩之所以能玩到一起去,是因为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胆小懦弱。

两人读书的时候,在同龄的孩子当中,一直是被人欺负的那种,可谓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压根就没有年轻人那种火气和魄力,正所谓是弱者喜欢抱团取暖,所以两人同命相怜,总会在一起玩。

1981年,16岁的张小林初中毕业后,通过接班的方式,去了吉林冶金矿山设备公司上班。

上班没多久,由于工作上的便利,张小林有一次偷偷从单位拿回家一些废铁卖钱,结果被保卫科干部发现了,当时单位给了他一个警告处分。

本来这并不算什么大事,他们这种单位,废铜烂铁随处可见,挺多同事都这么干过,只不过是他倒霉而已。

可让张小林没想到的是,到了1983年,全国严打来了,他因为有过这次处分,保卫科领导认为这是犯罪行为,就把这件事又揪了出来。

张小林随后就被抓了起来,但由于他还未满十八周岁,而且这件事确实不算大,所以只判了三年的劳动教养。

在张小林劳教这段期间,周广强也通过接班的方式,去了吉林市化工设备厂工作,结果到了1984年,他也摊上事了。

一天晚上,周广强和同事结伴下班回家,结果同事和别人打架,他虽然没有动手,但因为严打的余波还没过,他也被当成共犯处理,被判了三年的劳动教养。

这一下好了,这对难兄难弟就在里面团聚了,两人本来从小就是玩伴,现在又一起经历磨难,所以关系又近了一层。

1986年,张小林结束劳教,又回到了原单位上班,在设备厂的租赁站工作。

1988年,周广强也结束了劳教,同样回到了原单位上班。

两兄弟都结束了苦难,再次相聚后,自然是把酒诉衷肠,可几杯酒下肚之后,周广强是一肚子的委屈。

自从他出来之后,无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单位的同事,对他都是另眼相看,因为他有了前科,大家对他轻则是冷嘲热讽,重则就是一顿狠骂。

周广强有心辞职不干了,但自己一没有钱,二没有本事,辞职了还不知道能干啥,所以非常郁闷。

听了周广强的苦衷,张小林也深有同感,自己原来的工作岗位轻松不累,但他出来之后,就被调离了原岗位,也是天天遭受白眼,不受人待见,他和周广强一样,早就想辞职不干了。

两兄弟越唠越觉得无比悲凉,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尤其是被身边的人捶,亲戚朋友,邻居同事,这些认识的人,带给他们的伤害才是最大的。

周广强工作还不到一个月,再一次因为工作上的一个小失误,被同事挖苦,这个同事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由于说话有点难听,他就争辩了几句。

结果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女人冲上来就给他一个大嘴巴子,周广强一下子就被打懵了,但他又不敢还手,只能忍气吞声。

联想起出来之后的种种小事,周广强感到了莫大的委屈,本来他觉得自己被劳教就很冤枉,现在又被人排挤,他认为这些冤枉自己,瞧不起自己的人,都应该下地狱。

当天下班之后,周广强再次去找张小林喝酒,一番诉苦之后,他最后说道:“如果一直是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破罐子破摔了。”

听了周广强的话,醉意朦胧的张小林也表示赞同,他也认为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就是因为他俩都进去过。

罪魁祸首,就是当年举报自己那个保卫科干部,还有把周广强抓进去那个警察,一定要杀了他俩,以泄心头之恨,再把那些所有瞧不起他们的人都杀了。

就这样,两人重逢才刚刚一个月,就敲定了复仇大计。

可当研究复仇方案的时候,两人又都有点没信心,本来都是性格软弱之人,仇人一个是保卫科的,另一个是警察,如果真的动起手来,他俩没有把握。

万一到时候手忙脚乱的,整不好就被人反杀了,所以两人研究来研究去,觉得这件事还得从长计议,得好好准备准备,等时机成熟了,再大开杀戒。

这两个的恶魔杀人的动机,虽然让人觉得有点牵强,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直观一点说,是为了报仇泄愤,往大了说就是报复社会。

不过接下来,两人的作案手段凶残无比,甚至有些变态,这一点却不符合常理,但通过张小林的一份口供,我大概找到了原因。

警察:“你们两个做第一个案子之前是怎么想的?”

张小林:“我们俩个就是想报仇,又有点害怕,不仅是怕打不过,还怕遭报应。”

警察:“具体说说怎么算遭报应?”

张小林:“我觉得人死了,要么就下地狱,要么就投胎转世,要么就得道升仙,所以我觉得要想杀人,就一定要过三关。”

警察:“什么是过三关?”

张小林:“第一关是胆量关,第二关是鬼怪关,第三关是神仙关。胆量关要做到杀人不眨眼,消除一切恐惧感。鬼怪关就是遇到妖魔鬼怪,不但不害怕,反而让他们害怕自己,鬼怕恶人,即使我最后下了地狱,那也得横行霸道。神仙关就是一定要杀一些有名气的,有影响力的,或者杀的越多越好,到时候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可以得道升仙了。”

张小林的这种愚昧的思维,正是二人滥杀无辜,顶风作案也毫不在乎的精神支柱。

第25章 吉林练胆双人组(二)

计划制定好了之后,那就先从第一关做起,不过杀人需要凶器,两人实力又不太行,所以必须要选择杀伤力大的。

经过分析之后,张小林觉得肉贩子手中的剔骨尖刀效果最好,但新的不够锋利,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市场里偷。

1988年6月5日早晨,吉林市文庙派出所接到报案,附近的农贸市场多家商户被盗。

警方接警后马上赶到现场,经过调查之后,却觉得此案十分蹊跷,农贸市场里十三家卖肉的商户,柜台全部被撬开,共丢失尖刀16把,但其他的刀却都在。

更让警察感到奇怪的是,除了肉铺,市场内别的商户并没有损失,并且有几个被盗商户的柜台里有些零钱,还有一些剩肉,这些东西也一点没少,小偷专门是为偷刀来的。

由于小偷目标明确,警方的第一反应就是同行干的,调查重点也放在了市场里以及周边的一些肉贩子身上,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之后,却没有任何线索。

此案正是张小林和周广强所为,两人把凶器偷回去之后,并没有马上行动,而是藏了起来,先观察一下情况再说。

这一观察,就是一个多月,看到警方这边没啥动静,两人才开始行动。

第一次作案,两人的目的就是练胆,所以目标选择很随意。

他们盯上了船营区的一家副食品商店,原因就是张小林有一次去买东西,发现这家商店前屋是卖货的营业厅,后屋是普通住宅,是店主睡觉的地方,但房子很破,防范措施等同于没有,而且旁边只有一个邻居,不容易惊动他人。

1988年7月6号晚上9点,张小林和周广强一人拿着一把剔骨尖刀,直接来到了这家副食店的后屋,另外张小林还带了一段铁丝和一把钳子。

为了怕万一惊动邻居,防止有人出来,张小林先用钳子和铁丝,把邻居家的门从外面锁上,随后两人轻轻推开后屋的窗子,跳进了屋内,店主夫妻二人正在床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