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宋持风依旧跟着宁馥走得毅然决然,两个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林荫道上。他们走了好一会儿,直到将篮球场远远地甩在身后,脚步才终于慢了下来。
宋持风:“怎么了?”你是不喜欢我欺负时慈吗?
后半句话被宋持风留住,没有问出口,但除了这个理由之外,他也确实想不到宁馥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说,这么做。她在高中时,沉稳内敛的性格就已具雏形。突然强行以身体不适为由中断一场比赛,这种事情不像是她会做的。
“就是……”可宁馥也不知道怎么说。宁馥不懂篮球,只是纯凭感觉判断出刚才宋持风在场上打得憋憋屈屈的。别人都在那儿争夺篮球的时候,宋持风好像特别被动。再加上刚才林诗筠的话说得那么笃定,宁馥也不想宋持风在球场上吃亏。毕竟人各有所长,宋持风在篮球场上显然是以己之短对他人之长。宁馥不想见到这种局面。
“就是真的肚子有点儿疼不行吗?”但宁馥也不想说是因为不想看到宋持风在篮球场上被别人欺负。
“真的肚子疼?”宋持风闻言,目光移向女孩子的腹部。只不过校服太过宽松,他当然看不出什么来。他皱皱眉,语气轻了两分:“那你还走得动吗?我背你过去?”
“还行……”宁馥本来就是随便找了一个借口,现在面对他的关心,反而有点儿不好意思。她往前走了两步,转移话题:“刚才在场上,艺体班这边真的处于劣势吗?”
宁馥看不出篮球比赛中的优势和劣势,只能凭借自己的感觉去判断。开赛前,林诗筠明显很颓,但等到第一节 结束的哨声响起时,林诗筠完全变了一副样子,非常兴奋,所以宁馥也不自觉地怀疑会不会是自己的感觉错了。
“劣势谈不上,就是比较被动。”宋持风坦然地说,“毕竟艺体班的这群人都不太擅长进攻,所以我们的打法就以防守为主,寻找机会进球。”
“是吗?我还以为他们学体育的都会很擅长打篮球呢。”宁馥说。
“那不一定,就像学音乐的也不是什么乐器都会。”宋持风说,“他们的优势就是体力好,但每一种竞技运动的门道都很多,他们不可能样样精通。”
宁馥看着眼前的少年言之凿凿的模样,忽然觉得自己可能是担心过度了。就像宋持风说的,他们可能只是打得比较被动,也不一定就是处于劣势或被欺负。这么想来,她立刻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是现在她要是说其实自己没有不舒服,又好像太晚了。
小姑娘羞愧得脸上直发烧,还得硬着头皮继续往医务室的方向走:“那你是什么时候学会打篮球的啊?”
“我弟弟以前很喜欢打。他喜欢打进攻位,我陪他练只能打防守位,所以相对来说,我在大前锋这个位置上会熟练一点儿。”宋持风说。
“你弟弟?”宁馥还有点儿不敢抬头,就盯着脚边的地砖,“是刚才时慈说称霸初中部的宋薄言吗?他也会打篮球吗?”
“……”宋持风说的当然不是宋薄言,而是在这个时间线上才四岁的“人类幼崽”宋星煜。
意识到自己出现了口误的宋持风立刻清了清嗓子:“你好像挺关注时慈的。”
“有吗?”宁馥毫无所觉。
“有,你刚才不是还主动要帮他拎水吗?”宋持风说,“你们才第一次见面而已。”
话说出口,他对上女孩子澄澈的眼眸,开始后悔自己失言。大概是对于十六岁的身体来说,分泌的多巴胺和荷尔蒙确实过于旺盛,将他的灵魂中的那份属于成年人的克制与冷静一点儿点儿地剥离。宁馥和时慈本来就是一见钟情,对喜欢的人热情无可厚非。
虽然对于这一点,宋持风本来就知道,从回到十六岁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但这段时间和宁馥的相处,让他早就失去了刚回来时的清醒和冷静。人类本性中的贪婪与妄想在不断地蛊惑他,不断地让他想要去相信宁馥在先认识他的情况下,一切都可能会发生改变。毕竟现在的宁馥对他的态度,对他毫无防备的笑容,让他真的忍不住想要去这样幻想幻想她也许对他也有几分好感,幻想这一切不是他的一厢情愿。
但是幻想毕竟还是幻想。宋持风的脑海中又不自觉地浮现出刚才一对璧人站在超市门口谈笑的模样,觉得这一盆冷水可能来得正是时候。他确实应该醒一醒,先搞清楚自己的定位再说。
“走吧。你的肚子还疼吗?”宋持风的神色淡下来,语气比刚才的语气轻柔两分,就好像在弥补自己方才毫无立场的尖酸言辞,“等一下你去医务室躺着,我去帮你打一点儿热水过来。”
宁馥却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就好像想要透过他的瞳孔看穿这一刻他心中所想一般,逼得他只能别开眼,看向旁边葱郁的树荫。
“我要是说,其实我刚才说自己肚子疼是骗你们的呢?”她将两只手背到身后,与宋持风并肩继续往前走,“其实我的肚子不疼。你会不会生气?”
“不会。那我们去哪里?是去音乐教室,还是去舞蹈房?”宋持风早就从她的神色中看出她其实并没有不舒服,听她说出来,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快的情绪,“或者我送你回寝室?”
宁馥想了想,停住脚步:“我们就站在这里聊聊天儿吧,怎么样?”
夕阳的最后一点儿余辉也被敛入远方的天际线中,路灯自动亮起。宋持风回头便看见路灯的白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洒落在女孩子的脸上、身上,细细碎碎的光斑同时也落在了她看向另一侧时翘起的睫毛上,如同落在枝头叶片上小憩的萤火虫。
这条路的另一头连接着医务室。这个时间,学生基本不会往这边来,放眼望去,整条路上空无一人,甚至可以预见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也不会有人。这样空荡荡的地方,太适合用来打碎一场梦了,但他怎么拒绝?他无法拒绝。
宋持风:“好。”
宁馥:“你刚才的话有两点说错了,我觉得有必要纠正一下。”
“嗯,你说。”哪怕女孩子的声音如同这一刻舒缓的夜风,宋持风也依旧像是等待着审判的罪人,怀揣着无尽的忐忑与悔意,期盼着希望的降临。
“我和时慈今天不是第一次见面。这是你说错的第一点。”
大概是几天前中午午休的时候,艺体班的那群人又说要去打篮球,约到了一班的人。提起跟一班比赛,艺体班的人很自然就先入为主地觉得时慈会去,顿时兴致高涨,林诗筠甚至不惜大中午顶着大太阳也要去看。宁馥完全无法理解他们对篮球的这种满腔热血的痴迷,只能婉拒。从食堂出来后,林诗筠跟着一帮男生去看球了,宁馥被热得有点儿嘴馋,就溜达到校园超市买冰棍。
就在那个时候,宁馥遇到了时慈。只不过当时她不知道那就是男生们口中打篮球很厉害的那位,就这么当着时慈的面打开冰柜拿了一根冰棍。等她结了账出来,时慈就问她能不能给个手机号。
“他说他已经注意我很久了,你觉得这是真的吗?”她问。
光影浮动的昏暗中,宋持风看见宁馥望着对面的树干,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她并没等他回答,接着说:“说实话,其实他的长相也是我喜欢的那种,但是我没有把手机号给他。后来他说只是想和我做朋友,我才继续跟他说话的。这就是你说错的第二点。其实我没有在意他。”
宋持风也循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在这一刻真恨不得自己就是被她注视的那棵树,可以从这让人痛苦迷茫的红尘中跳出去。他问:“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既然他的长相是你喜欢的那种,你为什么没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他?”
“嗯……我也不知道。”
就在下一秒,女孩子的头侧过来,眼睛弯成了两道细细的月牙,令他在这清凉的初秋夜产生了盛夏般燥热的幻觉。
“可能是”她甚至故意将“是”拉长,也将他的心轻柔地捧起、抬高,悬于空中,双眸中满是灵动、狡黠的笑意,“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薄言啊,你饿不饿?要不然刘叔先送你回家再回来接持风也是一样的。”又是一天天色渐晚之时,坐在车前座的刘叔从后视镜瞄了一眼依旧安静地坐在后座上看书的少年,有点儿担心少年在这个长身体的年纪会饿得受不了,便热情地提议道。
“不用。”但从车后座传来的依旧是少年那简短、冷淡的回答,“我挺喜欢坐在这儿。刘叔,你如果饿了可以去买点儿东西吃,不用管我。”
“……”说起来最近也确实是奇怪,初中部和高中部在没有晚自习的情况下,理论上放学的时间应该是差不多的,但宋薄言每天都按原来的时间从学校里出来,宋持风离校的时间在不断延迟,从一开始只是晚五分钟、十分钟,到现在每天几乎都要延迟一两个小时。虽然宋持风本人已经表示自己可以坐公交车回去,让老刘和弟弟不用等,但难就难在宋老板对孩子在兄弟情的维系上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执着。
“兄弟俩就应该同进同出,在一个学校读书还要分头行动像什么话?!”宋老板如是说。
虽然老刘本来就是宋老板专门给两个儿子聘请的司机,平时没什么事儿,在学校门口多坐一会儿也无所谓,但是……老刘又瞄了一眼后视镜,就见后座上穿着初中部校服的少年满脸冷淡又认真地盯着手上的书,完全没有任何不快的感觉。好吧,好像自己和这个少年还挺享受这份等待的。
“薄言啊,你不饿吗?”老刘除了肚子饿之外确实没什么不舒服,“我去买两个包子吧,给你也带两个?”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