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残!”

两个体育生勾肩搭背、互相“攻击”着走出教室,老远还能听见他们骂对方弱智的声音。

已经是放学的时间,教室里空空荡荡,林诗筠也站起身来:“宁啊,我去看篮球赛啦。晚上六点,我们在食堂门口见。”

宁馥抬起头朝好友笑笑:“好,你去吧。”

宋持风拉开宁馥前面的座位坐下,看她目送好友离开后继续解题,自己不轻易出声,但偶尔也会小声地帮她理一理思路。这不像是辅导,更像是聊天儿。在老师口中晦涩难懂的知识点,到宋持风的嘴里,三言两语便变得容易理解了。

看宁馥在草稿纸上做出正确答案,宋持风也不自觉地为她一点就通的灵性而欣慰。他抬眸,正好也对上女孩子的笑眼。两个人看着对方的眼睛笑出来。

女孩子的声音又柔又甜:“谢谢。”

从一周之前,发现宁馥做数学题特别慢之后,宋持风就约她放学后在教室里等着,然后两个人就像这样一前一后地坐着,他看她做一会儿题。

不知不觉一周过去,天天如此,宁馥转眼便已经习惯放学后不直接奔向舞蹈房,而是先在教室里坐一会儿,等宋持风过来帮她看看今天数学有没有进步,然后两个人再一起散步到舞蹈房或音乐教室。

宋持风看着小姑娘月牙似的笑眼,强忍着就这么吻上去的冲动,抬手拨开她额角的碎发:“走吧,你今天是练舞蹈还是练视唱?”

“今天我得练耳了。我上周五听单音,二十个错了四个,被老师骂了一顿。”

“好,那我帮你弹音。”

“嘿嘿,好。”

他开始更深入地接触宁馥的专业,了解她为了应对考试应该学习一些什么,并且尝试能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她一些最基础的帮助。

比如他简单地学习了一下钢琴各键的音阶,然后在她需要练习单音听记的时候,用一根手指按琴键。他真的开始重新过起了高中生的生活,和宁馥一起。

“我其实一直不懂为什么我们班的那些男生那么喜欢找你打篮球,你打篮球很厉害吗?”

两个人出了教学楼,走在去艺术楼的路上,远远地能看见篮球场上那群精壮的少年正在夕阳下恣意地挥洒汗水,向空气中散发荷尔蒙。

“恰恰相反,大概是因为我打得烂吧。”宋持风说。

“啊?那他们不是欺负人吗?!”宁馥看了宋持风一眼,“那你干吗还要和他们去打篮球啊?”

宋持风感觉到宁馥的目光,很坦然地侧头迎上:“要不然你猜猜看?”

虽然身体是十六岁的身体,宋持风待人处事的方式却一切如旧。对他来说,除了宁馥之外的人或事只分为必要和不必要。像是陪她班上的男生打球,在宋持风这里就属于必要的社交。毕竟宋持风一开始要找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往艺体班去,男生之间的篮球友谊就属于一个很好的借口。

只不过这个借口有一点儿副作用,那就是宋持风不能在接近宁馥后就再也不去同他们打篮球,要不然目的性就太明显了。哪怕是偶尔,他也还是得陪着那群荷尔蒙旺盛的男生打上一两场,即便自己对打篮球根本不擅长、不喜欢。

宁馥看着比自己足足高出一头的少年,忽然想起刚才那两个男生走之前的那番对话,觉得自己好像选错了话题。她连忙别开视线,把双手背到身后,将目光放远,落到一群人正欢呼着的篮球场上,看着夕阳下拼搏的男孩子们,不自觉地弯起了嘴角。

“我才不猜呢。”

又是一个晴朗的傍晚,晚霞染红絮状的云,在空中铺开一幅立体的画卷。

“宋持风,打球去吗?”

宋持风正想着最近是不是已经拒绝他们太多次,一旁的男生便适时地补了一句:“今天我们和一班打球,他们班的体育委员说时慈也来。你就算不想上场,过来看看也行啊,给我们助助威,输球不能输气势啊!”

另一个男生马上怼回去:“你这话就够丧气的了,还没打就想着输……”

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宋持风想了想,看向一旁的宁馥道:“待会儿我是去音乐教室还是舞蹈教室找你?”

宁馥看了一眼旁边满眼希冀的林诗筠,笑着对男生们说:“那今天我也去看球赛吧。我和诗筠先去超市买几瓶水,到时候给你们送去。”

“哇,宁馥这么给力吗?!”

“今天就冲宁馥买的水,我们都必赢好吧!”

林诗筠佯怒道:“我没给你们买过水?一群忘恩负义的东西!”

林诗筠的咆哮声与男生的号叫声搅成一团,宋持风的心中却浮现出一丝不安。但宋持风当下完全没有理由阻止宁馥去看球赛,只能点点头,和宁馥在教学楼的楼下分别。看着宁馥和林诗筠手牵手一起走向校园超市的方向,周围的男生都兴兴高采烈,宋持风却一点儿兴致也没有。宁馥和时慈马上就要第一次见面。两人会是一见如故,还是无事发生?

命运的天秤会往哪边倾斜,宋持风完全把握不住。在这一刻,他甚至不敢奢求命运再一次眷顾自己,只希望宁馥能够晚一点儿对时慈动心。

宋持风随着一群男生到了篮球场,就见一班的学生已经来了。一个皮肤黝黑的高个子男生站起身来,和艺体班这边的篮球队队长打了个招呼。

宋持风将在场的所有人扫了一遍,心中正疑惑,就听队长问出同样的问题:“你们的人齐了吗?时慈呢?”

“啊,那个……是这样……”高个子男生挠了挠后脑勺,“时慈说,连着打了好几天篮球,懒得打了,今天就给我们买水当后勤。不好意思啊!那你们还打吗?”

买水!宋持风忽然意识到宁馥和时慈两人初遇应该是在什么地方,不是在篮球场,跟篮球根本就没关系,自己一直以来都想错了。他们两人最早是在校园超市遇到的!

“不好意思,我有点事儿。”宋持风只丢下这么一句话,便转身离开篮球场,往校园超市的方向飞奔而去。

初秋的风还带着暑热扑面而来,使他的额角处迅速地冒出细汗。他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跑得像现在这样快。这段时间,哪怕回到了十六岁,哪怕回到了校园,他依旧保留着属于成年人的从容。哪怕是体育课的一千米跑,他热身时也是随意敷衍。但在这一刻,他浑身上下的爆发力都集中在双腿上,将微风搅动成狂风。

庆城一中建校早,占地面积不小。篮球场和超市,一个在东南角,一个在西北角,两点之间连线等于是在学校里划出一个对角线。之前林诗筠算过,从篮球场到超市,如果用正常的速度走,要花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

宋持风的脑海中所有的想法都像被清空了般,只剩下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双腿就像是被注入了无穷的力量,他在校园中奔跑,甚至忘了疲惫。直到他跑到校园超市附近,放慢了脚步,看见门口的一对少年和少女正站在一起谈笑,身上的脱力感才姗姗来迟,仿佛无尽的沼泽将自己拖进去,再难自拔。

虽然宋持风不想承认,但实话实说,高中时期的时慈比大学毕业时的时慈更为自信、耀眼。时慈和宁馥站在一起的时候显得格外般配,般配到周围不时经过的人都失去了颜色,没有了存在感,就像此时此刻的宋持风一样。

“你们班不是要和我们班打篮球吗?你怎么在这里?”

“我本来懒得去,但我们班的体委说已经和你们班约好了,还说了我会上场,我就想着自己来买点儿水当作赔罪吧。你呢?”

“我也是来买水的。”

风将两个人谈话的声音送到宋持风的耳边,男声、女声皆清润柔和,交织在一起,很好听,也让他心碎。手心已经沁满了汗,他走过去,就见宁馥将目光转向自己:“哎?你也来了。你们不是打篮球吗?”

宋持风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是平静的:“我怕你们两个女孩子提不动那么多的水。”

“你就是宋持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