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咱皮笑肉不笑地接过。我说,你是故意的对吧,你早就准备好了对吗,大叔你腹黑级别够高啊,原来到头来咱根本不用做那种折寿的表情你就会自动给我,话说我到底在做些什么啊。

很受打击地回到小屋里,原来剑晨早就练就无名大叔的忽悠神功,咱果然段数不够。

刚坐稳,就被人猛戳背□道。。

条件反射地挥倒了木盆,在落地前一秒,被人稳稳接住:“可不能惊动他人。“

“剑贫?”你这老头怎么还没领便当。

“于姑娘,好久不见。”剑贫还是老样子,嘻嘻哈哈,“别担心,我这次来只是来取绝世好剑,无意伤人。”说罢又点了我的哑穴。

剑贫跳上了床,去夺卷毛手上的剑。

可是卷毛的手像钳子一样,紧紧握住剑,仿佛握住生命。剑贫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其手放开。

“如此,只好来硬的了。”剑贫一阵阴笑。咱又开始毛骨悚然了。

他猛点卷毛握剑的手臂上大穴,卷毛受痛,不禁松手,剑贫乘机夺剑。。

“嘿嘿,鹬蚌相争,鱼翁得利。绝世好剑是我的了!”绝世好剑在手,剑贫不由自鸣得意。说完悄然离开。。

一,二,三,卷毛双眼暴睁,从床上弹起来,目露凶光,宛如红外线扫描仪一般地扫视了周围一圈,周身的竹席开始着火。

一个坐不稳,咱惊骇到从椅子上摔下来。不是吧兄弟,你要转型成异形也事先知会一声呀。

好在异形大人没有要吃我的意思,找不到自己要的东西后就冒着火从后门直奔而走了。

从地上爬起来,继续正襟危坐,咱得保持被点穴的姿势。话说在上次拜剑山庄被挟持的时候就发现了,貌似点穴对我没有用。况且神医在咱家也住过一段日子,基本的穴道常识咱还是知道的,被点啥穴咱就装作被点的样子,这样的话以后兴许还能救回一命呢。可惜了,其实一直都对这种神奇的东西很向往的,还想靠点穴来保持高难度动作的说。

小马同学的耳朵还是很好的,稍有声响就跑来察看情况,谁让人家姓聂呢,有三只耳朵啊。看到卷毛不见了,大吃一惊,帮咱解开穴道,跟着秦霜迅速将火扑灭后,立刻进行现场调查。

咱作为当时在场的唯一证人,很忠实的阐明了发生的一切,然后大家都瞅着被烧焦的竹席一脸忧色。。

“云师兄重伤未愈,定是十分危险,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他。”小马同学率先开口,博得大家同意。于是咱啥也没准备,匆匆忙忙随着两人就上路了。

根据自小练就的冰心决再加上本能,小马在前头带路,秦霜与咱尾随其后。

事实证明小马同学的效率还是很高的,等我们赶到镇口的时候,正看到卷毛低头握剑,脚下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如目尽是一片触目惊心,风卷起浓浓的血腥味,萦绕在卷毛周围,宛如杀神降世。

“云师弟,这帮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杀光他们?”秦霜皱眉

卷毛没有说话,只是一步一步沉重地迈着步子,来到小山丘下的溪流边,缓缓蹲下,将剑深入清澈的小溪中,任溪水冲刷剑上的血迹。血丝翻滚着从剑上淌下,散落在水中,被冲淡开来。可是,剑上的血的印记是永远都洗不掉的。

头顶上的阳光应景地拨开厚厚乌云,汇成一屡,洒在卷毛身上,破天荒地让我看到了神圣的感觉。卷毛脸上的乌皮皆以脱落,露出新皮,在阳光的反射下竟然透着少女才有的光泽,表情也是少有的无奈和麻木。。

如此和谐的场面,咱还是没来由地抖了一下,或许是因为太和谐了吧。。

第十六章

“云大哥!你没事吧?”第一时间跑上去,拉住卷毛的手。

卷毛这次倒是没有甩开我,只是用另一只手握剑刺向半空:“你们,出来!”

两条黑影几个起跃后落在前方的溪石上,赫然是守剑奴温弩与冷胭。。

“主人,有何吩咐?”温弩抱拳。。

“我,不喜欢你们跟着我。”卷毛的语气煞是冰冷,很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主人,守护绝世好剑是我俩的毕生职责,我们必须追随你!”温弩有些急了,护剑可是他们生存的唯一意义。。

“我的剑,不需要人守护!”卷毛也很决绝。

“但我们仍肩负绝世好剑开封之责,若主人嫌我们碍眼,”温弩掏出一卷圆筒,递给卷毛,“这是紫云烟,恳请主人收下!”

卷毛没啥表示,只是深黑的眸子沉了沉,缓缓接过。。

“只要主人需要我们,以紫云烟发讯,我们定会赴汤蹈火。另外,帮剑开封一事,我们也定当竭尽全力!”温弩带着冷胭行了拜别礼,便立即退下了。

等到两人完全消失,卷毛看也没看就把手里的东西往河里一抛,自顾自地离开了溪边。

咱果然还是很讨厌卷毛的性格,默默看着被河水渐渐冲走的烟筒,再回头扫视卷毛的背影,我第一次无法违背自己的意愿追上去。所谓天煞孤星就是这么养成的吗,这孩子性格已经不是扭曲,而是接近鬼畜了。。

咱相信俩守剑奴并没有走开多远,也许就在不远处的草丛里,看到自己的一番心血就这样被糟蹋,连我也为他们不值。

赌气地站了好一会儿,直到看见一行人决定要走了,还是决定跟上去。暗自叹气,讨厌这家伙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想活命,接下来的日子还是得挺下去。

摇了摇头,理清思路,咱重新调整表情:“云大哥!等等我!”。

真神奇啊。抬头看着乐山大佛,我不由感慨。前世也来过四川,印象中的乐山全是悬崖峭壁,根本没有落脚点。想想明代离现代也不过五百年时间,再怎么水土流失,也不至于把一个蜿蜒曲折的凌云窟都给填了。看来,这里果然是架空的世界。。

站在凌云窟前方的小平台上,就已经感觉到灼人的火舌在炙烤着皮肤。洞口的杂草不堪高温,都显现出枯黄焦躁的颜色,一块小石板岌岌可危地立在一旁,上面有两行模糊的字: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进去吧。”小马一个360度旋转,脚下沙石随风形成旋涡,一个漂亮的漂移后背手踮于石板上。这娃也太爱炫耀了,真是唯恐天下不知道你的风神腿呀。

跟着小马同学走晃悠了个把时辰,最后来到一个矮窄的洞口。。

进入石洞,才发现别有洞天。。

里边是一方宽阔的石穴,热气比之先前更甚。不过,咱来自被温室效应覆盖的时代,这点热度还是承受得了的。倒是卷毛,见我如此高温也不喊热,难得露出了一丝赞赏。,

石穴中央端坐着一具骸骨,手脚与颈部均被铁链锁住。奇的是,在骸骨身上,衍生出无数的蔓滕,且不论这种温度蔓滕如何生长,它们似乎有意识般,紧紧缠绕骸骨,终使其屹立不倒。这些茂盛的蔓滕间,遍布着无数透着晶莹光泽的鲜红色果实。状似樱桃大小,虽不至于发光这么夸张,却也十分讨喜。。

这就是血菩提啊,我琢磨了半天,长的也就改良的西红柿一样嘛。不过,此物是疗伤必备良药,还能激发潜能,多拿几个还是没错的。乘众人被角落里的刀法吸引,我赶紧掏了一把血菩提塞到胸前。问我为什么不吞几个?这可不是番薯,吃多了放几个屁就好,没事乱吃是会暴体而亡的。

那边,小马缓缓叙述前事,道出火麒麟与家族的渊源,更希望将来自己疯血发作时,卷毛能一剑了结他。。

小马的语调很平静,我却感到莫名的酸楚。不像卷毛有克妻的命,死的都是身边的人;小马无论干什么,受伤的都是他自己,虽然名义上拥有主角的光环,却总是万年第二,仿佛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衬托卷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