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琢丝毫没有感觉被安慰到,反而更羞窘了,他耳尖红得要滴血,并不想跟逢喜谈论这个“勤俭顾家” 的人了,将话题转移开:“你来书局做什么?”

逢喜从书架最右边抽出一本黑皮的书,随手翻了翻:“我前几天不是跟你说咱们街上遇见的那个小姑娘有冤案吗?

死去的是她未婚夫,她未婚夫是个医师,被当地一个望族请过去之后,回来便死了。她怀疑未婚夫是被人害死的,现在要仵作进行尸检,但尸体腐烂度过高,实在难以下手……”

逢喜将手里那本《检尸录》举起来:“我想找几本书看看,能不能有突破口。”

“其实提起这个案子,我还有点难过。

那个小姑娘是医师十几岁时候去疫区行医,见她父母双亡捡回来的,两个人一直相依为命,小姑娘被捡到的时候才六岁多一点。

两个人约定了等她十六岁就成婚,下个月,那小姑娘就十六了……”

逢喜叹了口气。

萧琢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肩膀,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毕竟在刑部或者大理寺,总能听到这种令人难过遗憾的故事。人非木石,岂能无感?

“那你好好帮她。”萧琢最后只憋出这一句。

逢喜点头,又挑了两本,一并去前头付钱。

萧琢让人把书给她装起来,放到她怀里:“这人是咱俩一起遇见的,说到底吧也和我有点缘分,但我也实在懒得和你一起查了,勉强给你点优惠,一文钱就全拿走吧。”

逢喜挑了挑眉:“你怎么这么好心?”她恍然:“这些书该不会平常都卖不出去吧?”

萧琢脸一拉,气鼓鼓的:“你这死丫头片子还不识好人心呢。”他伸手:“一文钱给你你不要,原价一两,给钱吧。”

逢喜从腰间摸出一文钱,放在他手心里,扶着他的手握上,又冲他谄媚一笑:“我这个月月俸拢共八两,你已经拿走六两了,咱一文就一文,越王殿下可真是个活菩萨。”

萧琢哼了一声,将这一文钱在手中抛了抛,逢喜便知道他是接受了,于是抱着书蹦蹦跳跳跑出去了。

他看着她的背影,将手里的铜板抛得更高,然后稳稳落在掌心里。

管事的小心翼翼,弓着腰走过来,伸出手要从萧琢手上将这一文钱取走,登记入库,被萧琢照着他手背,用扇子狠狠拍了一下,他眼睛一瞪:“干什么呢贼眉鼠眼的?”

管事的揉着手委屈巴巴。

“这一文钱我带走了。”萧琢将铜钱在手里搓揉了几圈,然后警告他:“你以后少进些卖不出去的书。”于是抱着那些“滞销货”步伐轻快地走了。

管事更委屈了,八字胡都耷拉下去了,像只饿了好几天的小老鼠,心想那些什么小家更温馨之类的书,您看得不是挺上瘾吗?您不是挺喜欢吗?

这还翻脸不认人了,男人可真难懂。

萧琢将书放在书房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先从《如何打一个精致的络子》看起。

他看了看手里的一文铜钱,觉得这个打磨亮堂一些,用丝线编个络子练练手还是不错的,比如挂在他的扇子上?

37. 第 37 章 他不该这样

死者的身体一直被寄存在刑部专门的停尸房之中, 最近天气逐渐变热,刑部经费又不是那么充裕,停尸房的冰块供应不足, 仵作的解剖只能尽快了,不然等人化成一堆烂泥, 就没个验。

这太平笙歌的年月, 没几个人愿意当仵作, 仵作里头有名的那就更少了。刑部要验尸, 仵作多是从大理寺调派,但仵作少尸多,若非紧急的大案,要么调派来的就是学徒,要么就是手法不怎么精湛的。

逢喜看着验尸床上躺着的快烂成渣的人, 叹了口气, 只能走走后门, 请她爹调个人来。

逢大人对女儿的工作万分支持, 下午的时候,大理寺最鼎鼎有名的仵作许三便拎着自己的箱子来了。

许三常年跟尸体打交道, 身上沾着尸体特有的尸油臭,透着一股死败之气。

逢喜要先请他进去喝杯茶,他摆摆手, 从箱子里抽出自己的手套:“尸体在哪儿?”

逢喜于是叫上死者的家属, 也就是那个将个姑娘,周参参,和典事刘大壮一起进了停尸库。

停尸库泛着微微的寒意,里面并没有几具尸体,并不用费力寻找。

许三将裹尸包解开一个角, 看了一眼尸体的腐烂程度,从头到尾脱了下去,露出一具颀长的身躯,微微散发着恶臭。

刘大壮连忙把花名册翻开,念道:“周辰砂,年二十六,晋城人士,卒于四月初一。”

周参参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快哭瞎了,手里抓着盲杖,目光呆滞,浑身瘦骨嶙峋的,唯有脸颊上带着少女特有的婴儿肥,听见刘大壮说出“周辰砂”这三个字,眼泪又无声掉下来,脸上挂着凄惨的笑。

像是被扳动了一个什么开关,又开始缓缓讲那个已经跟无数人讲过一遍又一遍的故事。

“我六岁时候,县里闹鼠疫,家里人都死绝了,就剩下我一个。他那年十六,刚出师,一腔热忱去疫区做大夫,将我救了出来。

我忘了名字,他说我吃了他两根人参才吊住命,不如就跟他姓,叫周参参,以后我做他妹妹。”

许三一边听她讲故事,一边不受干扰地查看周辰砂的眼睛、口鼻等处。

“但是我喜欢他,从十四岁就喜欢了。他是苏州府最年轻最俊俏最有名最有耐心的大夫,为人却严肃古板的像个小老头,说妹妹就是妹妹,说我年纪小,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我缠着他,连他捣药抓药都缠着,我一说喜欢他,他脸就红,眼睛就到处乱瞟。直到去年,他被我缠得烦了,说我要是十六岁不嫌弃他年纪大,还喜欢他,他就娶我……”

许三面无表情,将周辰砂的脖子用刀割开,他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像是切一块豆腐样容易。

“我日日盼着到十六岁。后来有一天,晋城富绅钱老爷的独子突发恶疾,请他过去诊治,药材中唯独缺了一味朱砂,奇怪的是整个晋城都找不出一两朱砂,说是有人将它们全都买走了。

他连夜去了附近的赣城,也未寻到一刻朱砂,无奈之下只能先吊着钱郎君的命,自己亲自炮制。

他叮嘱钱家万万不可给郎君进食,但那个郎君的母亲不听劝,偷偷给钱郎君喝了一碗鸡汤,当夜钱郎君人便没了。”

许三见周辰砂脖子里的血肉虽有腐烂,但未见中毒之迹,于是解开周辰砂的衣裳,将刀对准他的胃上方三寸。

“钱家急忙召他过去,那时候天才刚刚亮,我怕他忙起来吃不上饭,于是给了带了两个糖饼。”

“我等了他一夜,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他被钱家抬回来的,他们说他突发急症,人一下子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