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言礼这会儿心情还有点复杂,跟他一对视,立马又紧张起来,“还有…什么事?”他悄悄吞了口唾沫,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陆听安看看他的手,说:“再帮我画两个人。”

“什么人?”夏言礼好奇。

陆听安半眯着眸子,“我梦里的人。”

夏言礼微怔,张了张嘴还是没说什么。

-

陆听安描述的就是在梦里看到的抓走小含和小宝的那两个人。时间紧迫,他们需要尽可能快地知道更多凶手的信息,既然他们抓的小宝,就一定知道谁下的手、或者他们本身就是凶手。

再推论,黄先泽那四个人的失踪跟这两个人也脱不了干系。

他精准地说着瘦猴和老实男的身高和外貌特征,说得越是细致,夏言礼下笔前就越多几分不可置信。

“这真的是你梦到的?”忍不住停笔时,他问:“做梦可以梦得这么清楚吗…”

怎么每次他做梦的时候,不是看不清梦中人的脸,就是睡醒以后就忘记自己梦到过什么。

陆听安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科学依据表明,智商高的人做的梦都清晰。”

夏言礼:“……我从没记住过梦里的什么人。”

陆听安义正言辞,“所以你智商低。”

夏言礼:“……”

被哽了一下,他有些不甘心地又问了一次,“真的有科学说过这个吗?”

“有啊。”陆听安漫不经心地耸耸肩,“我小名叫科学,还画不画了?”

夏言礼意识到自己这是又被耍了,吸了口气,他弱弱道:“……画。”

模拟画像师的办公室一时间成了陆听安和夏言礼的地盘。

夏言礼画画有一点毛病,各种细节雕刻上需要的铅笔尖钝程度都不同,在学校画室的时候光是笔他都准备了十几二十根,画画时候除了笔尖摩擦过纸张的刷刷声外,还有各种他找笔的声音。

但在别人的办公室用着别人的工具,就没那么方便了。为了效率,他都没多想就把笔递给陆听安,嘴上还提着要求,“不够尖。”

要么就是,“太尖了,要圆钝些。”

陆听安看着纸上男人越来越有型,也不跟他计较,转手就把笔抛给画像师。

“削。”

“把笔尖用粗。”

于是整个办公室,一个有作的毛病,一个有当甩手掌柜的特性,最后遭罪的只有画像师一人。

一个半小时过去,夏言礼终于完成了那两副画像,而画像师面前的垃圾桶里已经堆了小山丘一样的木屑,桌上的卡纸也被涂得黑漆漆的。

阿登刚才吃了两个面包,等得实在无聊就去警署楼上楼上逛了两圈,回来的时候手里还端了一杯茶,故作优雅地抿着。

“阿sir,好了没有啊?什么时候给我送回去,再晚一些我的床位都要被人占了。”

边抱怨他还边凑过来看,扫到画纸上瘦猴那张细长的脸时,他惊异地把脑袋整个贴了过来。

“这不是打狗棍吗?”

夏言礼正清理自己的手指,闻言想笑,不过又给憋了回去,“打狗棍,这也能当名字?”

阿登摆手,打了个嗝,“这有什么的,以前穷,生了孩子经常因为照看不好生病,又特别容易夭折,我们这一辈就爱给孩子取一点贱名,贱名好养活嘛。”

“不过打狗棍的这个名字不是他爹妈取的。听说啊这人刚出生就手长脚长,长到两三岁的时候,有天他爸抱着他,恰好看到一只恶狗跑进他家偷肉吃,他爸又是大骂又是跺脚那狗都不怕,死咬着肉,打狗棍那会又小,哭闹个不停,他爸一气之下就把他扔过去砸在狗肚子上了。运气很好,狗跑了,他有狗当垫背也没发生什么事,这事呐还是后来他爸当笑话讲出来给别人听的。”

阿登像个讲笑话的人,说着别人的童年,先把自己给逗笑了。

然而办公室的其他人并不觉得这个事情有多好笑,相反他们觉得毛骨悚然。那得是多么情绪不稳定的父亲,才会把自己两岁多的孩子拿来打狗……

阿登又说:“后来,这小子长得越来越瘦长,风一吹就能倒似的,像根棍子,打狗棍这个诨名就传下来了。十五年前他因为打架斗殴进去了来着,现在放出来了吗?”

办公室里安安静静,没人回他的话。因为除了他,其他人对这个打狗棍毫无了解。

陆听安问:“你知不知道这人住在哪里,家里还有没有什么人?”他把老实男的画像从底下抽出来,给阿登看,“还有这个人,你看看认不认得。”

阿登临危受命,对着画像看了好一会,还是摇头。

“这人没见过,路上随便拉个胖点的男人不就长这样。我一个乞丐,自己都管不好怎么可能知道别人现在怎么样。打狗棍进监狱以后就没听到过他什么消息了,他家本来有处破房子,卖了赔给被他打的半死的人家了,没两年他爹娘也死了,所以现在还真不知道他什么情况。阿sir,为什么画他的像,难道是刚出来又犯事了?看来这监狱也没把人改造好啊。”

陆听安不答,只问自己的,“他以前的家住哪?”

阿登撇撇嘴,“不就在清河县嘛。但他可不在清河县,不然我每天在那要饭,肯定会见过他。”

他一直说没见过,陆听安却知道,打狗棍是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清河县那一带。因为当时他带走小含的时候,就在那附近。

不再多说,他直接拿着两副画像下楼,去了档案室。

警署一楼的档案室放着各种大小案件的档案,其中还有港城所有有过犯罪史的市民记录。

目前电脑技术不发达,但是登记一下罪犯的照片和个人信息还是很轻松的,只要有照片,查起来也快。

也就十来分钟的时间,“打狗棍”的个人信息就全被拉了出来。

“陈大嘴,外号打狗棍,家住清河县洛阳街12号弄堂。十六年前他跟混混马三等人喝酒时与另外五人发生肢体冲突,意识不清醒下下用板凳重击对方头部,导致一人轻微脑震荡、另一人变成植物人,半年后去世。陈大嘴因此被判处8年拘禁,赔偿伤者15万港币。”

档案室的警员一边念,一边点开了陈大嘴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