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乐乐含笑接过,轻飘飘的一封红包,猜想着里面会不会是放的银票,银票的面额,最小也是十两,十两银子也不少了,不过看这位大伯的穿着打扮,估计银票不只是十两,也就是说,她又小发了一笔,顿时心情就更好起来。

☆、·第109章

第108章

杜若水带着她,又走到年纪略小些的男子面前,唤了一声:“小叔,请喝茶。”随后又得了一个红包,

杨乐乐跟着跟着杜若水,一一的唤了过去,四五个长辈的茶,挨个敬了一遍,她也连收了四五个轻飘飘的红包,心里暗中盘算着银票的数量,脸上直乐得眉开眼笑。

却不想,她现在这副表情,落在几个长辈的眼里,却是得了个,活泼不失天真的评价。

敬到最后一位长辈,却是一位女,看年纪只怕也有四五十岁了,打扮得十分华贵,只是再怎么精致的打扮,也掩拭不了岁月的风霜,脸上的皱纹依然呈现出来。

“姑姑,请喝茶。”杜若水端着茶杯,神情异常恭敬,这是他四爹爹的姐妹,所以称之为姑姑,在婚礼中,能得到女长辈的祝福,也就预示着他一生的婚姻,美满幸福,这只是一种传统迷信的说法,没什么根据,但大多数人都很迷信这个,只要有条件的,认亲礼上,都要邀请到一位女长辈来,杜若水虽然平时了不太信这些,但在自己的婚礼中,却也表显得痴迷。

受杜若水的影响,杨乐乐的神情中也多了几分庄重,两人先后敬了茶,就又各自收获了一个红包。

收好的红包,这事却还没完,这位姑姑却是拉起了杨乐乐的手,笑咪咪的打量起她来:“小姑娘长得真是好看,瞧这脸,多水嫩光滑,跟把嫩葱似的,真是年轻,真是漂亮啊!”

这么直白的夸奖,杨乐乐想谦虚两句,都不知怎么回话,难道自黑说自己长得不漂亮,不好看吗?只得把主意打到对方身上,笑呵呵的道:“姑姑也很漂亮,年轻的时候,定是位美人。”

这话一出,旁边的几位长辈就笑了起来,有人接话道:“没错,没错,你姑姑年轻的时候,那可是远近闻名的一枝。”

一句话,逗得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就是这位姑姑也跟着笑了起来:“老了,老了,还提什么一枝。”笑过一阵,又接着说道:“说起来,我当年也是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那模样也是水灵灵的,岁月不饶人啊,岁月不饶人。”话虽这么说着,但看她脸上也并没有多少因岁月流逝而执扭的表情,看上去倒是淡然得很,可见其心,是位让人尊敬的长辈。

“年轻有年轻的好处,年老也有年老的过法,你们现在年纪轻,就该好好的享受,到年纪大了,凭着这些美好的回忆,也能快活的过完这一生。”这位姑姑看着眼前的新人,无限感慨的说道。

这话好像带着些哲理,杨乐乐听着,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低头一想,不免就想得出神。

她哪里知道,这位姑姑看着四五十岁的年纪,其实已经过六十的生辰了,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高寿了,也难怪她有如此感慨。

“这姑娘还真是讨人喜欢。”姑姑看着杨乐乐略有些出神的模样,心里却是越发欢喜,你说出的话,能让人陷入沉思,这简直就是一阵无形的赞同,姑姑心中一喜,伸手从手腕上摘下只碧绿色的玉镯子,就套在了杨乐乐的手腕上,道:“这镯子颜色翠,适合你们年轻人戴,我老了,再戴这样的镯子也不合适了。”

“啊!姑姑。。。。。。”镯子戴在手上了,杨乐乐这才反应过来。

“给你就戴着吧,年轻就是好,戴什么都好看。”姑姑拉着她的手打量了一下说道。

这么快就得到长辈的认同,杜若水站在旁边含笑看着她。

☆、·第110章

第109章

认完长辈,就该认一认同辈的了,一群少年正摩拳擦掌的等着,新人的礼物,自然是少不了的,更重要的是,新郎倌太好命,他们眼红得正想为难为难他呢。

杜若水带着杨乐乐,两人才刚转过来他们这一块,这群人刚还安静的观礼,这会立马活跃起来,不停的叫唤着:“若水哥,嘿嘿!”

“若水兄弟,这边请。”

这变脸的功夫,可够快的,杨乐乐使劲眨了眨眼,觉得杜若水这些兄弟,还真是有趣。

杜若水就怕他们起哄,若只是作弄自己还没什么,就怕他们闹得太厉害,作弄起杨乐乐来,若恼了乐乐可不行,忙拱着手四下作揖:“各位兄弟,各位兄弟别着急啊,咱们慢慢来。”

话说着,忙眼疾手快的将杨乐乐一拽,走到一男子面前,道:“这是青锋兄弟。”

杨乐乐一看,就知道杜若水打的是速战速决的主意,抿嘴笑了一下,十分配合的,从天冬捧着的托盘中,拿出一双新鞋出来,捧到对方面前,含笑道了声:“青锋兄弟好!”

杨青锋二十出头的年纪,虽说还没成亲,也算不得毛头小子了,哪会看不明白杜若水的意思,本不想这么爽快的接礼,但杨乐乐满脸带笑,声音温柔的唤着他“青锋兄弟”!顿时让他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只觉得脑子一阵发热,没作多想,伸手就将那对鞋子接在了手里。

看得众人一愣,之前不是私下里商量好的么,怎么也要为难为难这对新人,咋这么爽快就接了礼,众人一起在心鄙视起杨青锋来,这个叛徒,也只能在心里骂骂,手长在人家身上,他们也不能上前代表人家拒了不是,一边唾弃着,一边在心里憋着劲,一会儿瞧好吧!

传统的新人礼,都是以自己做的针线为主,但到了如今这个时代,会做针线的女子,已经很少了,所以早就没有要求,一定要新娘子自己做针线,若是哪家的新娘子是自己做的针线,那才叫稀奇呢,当然杨乐乐也不会做,这些都是从外面采买回来的,自然大家也是明白这点的,采买的针线并不差,最重要的是过了新人的手,也能沾着些喜气,大家也不图别的,只为沾了这喜气,也能给自己带来好姻缘,所以这一日,新人给出的礼物,是十分抢手的。

杨青锋接了礼,杜若水就不作停留,带着她又走到下一位面前,杨青锋这才反应过来,一面在心里暗啐自己,怎么这么没定力,被人家一笑,就丢盔弃甲了,一面也想看看下一位仁兄的表现,他就不信,就自己这般无能,总也要找出一个比自己更没用的出来。

这一位是杜若水二爹家兄弟的孩子,年纪不大,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却长得跟杜若水差不多高,若不是面相嫩,只看个子会觉得比实际年纪略长,这么大的男孩子,也最是爱玩的年纪,杨乐乐准备的是一个书袋,因为他在学堂念书,准备了书袋,正好可以装书,书袋用绸缎做的,上面绣了草,看上去十分精致。

杨乐乐将书袋捧到他面前,这小子却是不接,只笑嘻嘻的问道:“嫂子给弟弟准备的是什么礼物。”

这是要为难她呢,杨乐乐倒想看看他能玩了什么样来,只笑了笑道:“是一个书袋。”

“哦,书袋啊,瞧上面还绣了,看起来很漂亮,不知可是嫂子亲手所做?”

杨乐乐挑了挑眉,颇有兴致的正要回答,却被旁边的一声大喝声打断。

“混小子,哪里来那么多废话,好好的给你见面礼你不要?若真不要就一起给了旁边的明小子好了。”

“二爹,你说什么呢!”这小子顿时有些急眼了,他哪是不想要礼物,只是想为难一下新人。

旁边的明小子是众兄弟中最小的一个,一听自己可以多拿一份礼物,顿时喜形于色,一蹦三尺高的跳了起来,伸手就要去拿书袋。

“啪!”一声,一把掌被拍在了后脑勺:“干什么呢,这是我的。”一把将书袋抓到了自己手中,还不记教训了一下明小子。

明小子被拍了一巴掌,好不委屈,摸着后脑勺,不满的嘀咕道:“不是说不要么?”

这一番动作,惹得旁边的人,一阵嗤嗤的笑,有长辈在场镇压着,却是谁也不敢再搞小动作,杨乐乐准备的礼物,也十分顺利的,一件件全都送了出去,也算皆大欢喜。

在场的亲戚,其实都算不上至亲,有的甚到是没有血缘关系,不过大家平时都当亲戚来往,来往得多了,关系自然也亲厚几分,即使没有血缘,也有亲戚情份。

☆、·第111章

第110章

认完了亲,也就没他们什么事了,亲戚们自有人招呼着,也不用杜若水这个新郎倌来陪着,两人便转回了自己的院子,出来时匆匆忙忙,杨乐乐也没怎么仔细看,这会儿闲下来,才有心思打量起来。

杜家的府第,只用占地面积来说,真正算得上是豪宅中的豪宅了,之前她住在杜家医馆的后院,就已经觉得宽敞得有些过份,但现在看到的杜府,这才叫真正宽敞呢,四通八达,蜿蜒小路,亭台阁楼,虽然比不上江南庭院的风流,却也让她这个没什么见识的人,小小的震憾了一下,她这是嫁了一个土豪了啊!她敢肯定,以她这种没什么方向感的人,若没有人带路,肯定会走迷路的。

“你们家可真大啊!”杨乐乐无限感慨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