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客厅画完还剩半面墙,洛桑有点工作狂的毛病,动了笔就忘记休息。他对自己的作品有点完美主义,每一笔都得抹匀称,以至于连续工作了五六个小时,直到委托人喊他去吃饭,洛桑才算得了休息时间。
这家夫妻做的都是体力活,风吹日晒下脸上多了很多皱纹,实际年龄比看起来年轻很多。
他们的父母家境虽然也都很清贫,但男方的妹妹却被养得很漂亮,蜜色皮肤个子高挑,笑起来一口白牙,美得很阳光。
女孩叫拉姆,刚考上大学,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原本在门口见到洛桑时,就被对方的长相和谈吐惊艳到,于是趁洛桑工作,时不时找借口过来端茶倒水,想多找些话题跟这位俊郎聊天。
洛桑对于拉姆的提问都回答得很客气,很快就不解风情地说需要专注于绘画,所以可能没办法再回答她了。拉姆听懂了这个暗示,臊得脸红,便没再过去找人。
晚饭的餐桌,夫妇们知道堂妹的心思,试图顺水推舟成就一段缘分。提到拉姆念的大学就是洛桑念的,专业学的艺术学相关,算半个同门。更何况两人也年纪相仿,肯定有很多共同话题聊,下次可以一起出去玩,互相了解一下。
洛桑很礼貌地说:“我很愿意,不过这段时间我还要陪我的妻子,所以可能没什么时间跟朋友玩了。”
这话一说完,夫妻俩面面相觑,纷纷没再出声。拉姆有些尴尬:“我还以为你没有结婚呢,毕竟上次我哥和嫂子去店里找你的时候,说你还是单身。”
“上次没来得及介绍我的未婚妻,”洛桑态度诚恳,“这是我的问题。”
他轻描淡写地把错误归根于自己,好让这场误会不会伤害到这个小姑娘的自尊。拉姆有些失落,但她很快就没再在乎这个小插曲,兴致勃勃地问他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人。
洛桑斟酌着合适的语句:“他是汉人,长得很漂亮,很可爱,也很聪明。但他也有点脾气,你如果欺负他,他就会咬你。”
拉姆一下笑出声:“你是在说一只小猫咪吗?”
“他可比小猫咪难搞多了。小猫咪每天只需要逗猫棒和小鱼干就能很开心,他可不一样。”
拉姆又咯咯地笑,半天停不下来。洛桑无奈地说有这么好笑吗,拉姆摇摇头为自己解释。
“你说他很难搞,可是眼睛里提起他时却很开心,”拉姆托着脸感叹,“汉人跟我们的生活习惯差异很大,他愿意离开家乡,来这里跟你结婚。他也一定像你爱他一样爱你。”
洛桑愣了愣。
其实对于当地来说,买妻子是件很正常的事,如果他把余颂是他们根据神明指示买来的事实讲出来,拉姆估计也不会有别的想法,反而会更觉得他们是天注定的好姻缘。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洛桑的心里突然冒出了点怪异的不适,他突然不想跟眼前这个单纯的女孩解释,余颂其实是他们买回来的妻子。
他只给了人一个淡笑,没继续这个话题深聊。拉姆接着打趣人那你今天不回家受得了吗?
“就像你想的那样,”洛桑长长叹了口气,故作难过地说,“我已经觉得时间很难捱了。”
他突然现在很想,很想,见到余颂。
余颂打了个喷嚏。
萨杰立刻凑过去嘘寒问暖:“怎么了,哥哥?要再穿件外套吗?过段时间天气就转凉了,到时候我们把地暖打开。”
他说完又补充“你想现在开也行”,余颂摇头说没什么,就是可能呛到了。他扶着台灯把灯架调正,一只手指着萨杰刚写数字答案皱皱眉,心说这题应用题让你算个人数,你得出来个分数算怎么回事?
然而这简单的两面作业已经做了快半小时,余颂精疲力竭,只能勉强说:“写错了,你翻书再看看公式,按照我刚刚教你的重新算。”
“哦.....”萨杰立刻拿涂改带抹了重新算。
原本教作业这种事该是洛桑的职务,但今天他不在,那森又不会讲题,顶多只能算好让人照抄,所以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就归到余颂头上。
西部的教学进度比他们要慢,内容也要更简单。余颂试着挑了张卷子做,对着答案改完,发现他很轻松就拿到了高分。
萨杰在旁边拍马屁说哥哥你到我们学校都能拿年级第一了,余颂问那你排多少呢,萨杰说还行,每次都能考倒数一百名之内吧,但都只是倒数九十八九十九,最差也就倒数九十五。
光听语气还特别自豪。
而且萨杰拥有非常典型的差生思维:“我每次上课不听讲都能拿这个名次,说明我还挺聪明嘛。如果我认真起来,那拿个前五十应该不难的。”
余颂很敷衍:“嗯嗯,好的,大聪明,给我看看你这道题做对没有。”
第二次步骤列对了,但计算又出了错。余颂耐心地给又给人讲解了一遍,把解题思路拆解得很细,萨杰目前正对姆姆教他学习这事抱有新鲜感,所以也很配合得认真地听。
余颂在放松的时候说话声音习惯放低,尾音偏往下走,是很适合深夜电台的温柔的音色。萨杰看着人清晰的侧面轮廓,巴掌大小的脸蛋,额前有一层绒毛碎发,奶白的脸颊盯着个牙印,是那森咬出来的。
萨杰看着看着也特别想咬一口。谁知道明明低头看着桌面,余颂却像侧面也多长了个眼睛,一抬手就把萨杰的头一拍。
“别看我,看题。”
萨杰委屈巴巴地哦了声,用手摸了把被余颂拍的地方。
在余颂的指导下,萨杰勤勤恳恳地完成了作业。他想到今天余颂又得跟那森一个卧室,萨杰今天下午尝了口哥哥老婆,不仅没能解馋,反而更加想要更多。
高中男生藏不住事,心里想什么,脸上就会表现什么。于是余颂帮忙把中性笔塞进笔盒时,一转头就看见萨杰满脸的欲言又止,头顶上的两只小狗耳朵耷拉下来,眼里写满了“我好想和你睡觉”。
余颂:“........”为什么有人能把精虫和纯情两种不一样的状态完美结合在脸上。
余颂说:“你知道你每天有精力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是为什么吗?”
“因为我太爱你了?”萨杰问。
“......不是,”余颂哑然半晌,“你如果多花点功夫在学习上,就会发现自己根本没那么多精力要做这种事了。”
萨杰摆摆手指:“既然学习会影响我找乐子,那我为什么要学习呀?人活这一世不就得干自己喜欢的事嘛,何必给自己找痛苦。”
余颂笑了笑,没答话。他总是能在各种细节理解他为什么总会把萨杰看作幼稚的弟弟,这个从未在吃穿用度上吃过苦的小少爷总是有自由的思想,他的处世哲学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种奢侈品。
不过萨杰或许也知道,这世上很多人过着自己不想过的生活,但他不在乎。因为可以凭喜好掌握自己的人生,其他人的人生对他而言不重要。
萨杰觉得他的表情有深意,但余颂很显然不准备为此解释。他看着又忍不住用手摸课本封皮的妻子,问:“你很爱学习吗?”
“爱也谈不上,但我很喜欢上学。跟同学在一起玩,上不同的课程掌握感兴趣的知识,虽然也有辛苦的时刻,不过现在想想,那些日子都很珍贵。”余颂说。
萨杰这下才明白:“所以你才很想上学。”
“嗯,”余颂突然摸住他的手,声音放轻很多,“这对我来说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