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1)

平时他穿衬衫也是格子的多啊?时誉有些纳闷。

项远现在选的是个黑色的衬衫,实话说,款式倒是挺年轻的,但料子看着不是什么好料子,不够阔挺时誉不会挑衣服,却能看明白西装和衬衫这类正装,因为平日里见得多了,参加那些宴会,谁不得穿正装。

好的正装都是量身定做的,所以看着特别合身,料子不知道用什么做的,反正看着都得挺阔。

他没吭声,看着项远进试衣间换了出来,想跟他说不太合适,却没想到头一抬,刚刚想说的话全忘了。

不是,项远什么时候背着他健身了???

平常穿的一副理工科宅男样,就连格子衬衫也都不贴身,是真看不太出来原来他身材已经这么好了。

这一身,显出他有些标准的倒三角,肩膀特别宽,胸肌厚,腰窄不说,设计这衣服的设计师知不知道,这料子太贴身甚至能隐约看到腹肌啊......

哇!

时誉默默挪开视线,坚定地说:“这件不太适合。”

不太适合穿出去见其他人,倒是很适合在家穿着。

他在心里默默补充。

项远愣了一下,显然是没想到时誉否定得这么直接,讷讷道:“那我看看别的。”说完就准备回更衣室换回自已穿来的衣服。

时誉想着帮他选,便问:“你买衬衫做什么?我看平时你也不太穿这种。”

项远老老实实解释:“游戏快做好了,我后面大概是要出去找投资的。”

《流放者》是个小游戏,他可以靠自已存的钱和在校生们的低薪去做,可是后面正儿八经做其他大型游戏,他不可能再这样操作了,做大型游戏的投资,不是他能hold住的。

拉投资是必然要做的事情。

去别人家找人要投资,他不可能穿着平日里穿的那些衣服就去,至少得穿正式一点。原本的打算是,衬衫毕竟穿在里面的,买便宜点,西装外套可以买高端一点的牌子。不是他爱慕虚荣,而是有些投资人很看重这些东西。

时誉没get到这点,只是摸了摸下巴,继续问:“所以是要正装吗?”

项远点点头。

“正装的话,我带你去定做吧,”时誉眨眨眼睛,“就当是今天陪我一天的报酬。”

这是他临时能找到最好的借口了。

他只是觉得,既然是正装,还是要买好一些的。而好的西装,量身定做起来,其实比那些奢侈品店买成衣还要贵得多,这点他还是有意识的。

不要告诉他价格,直接把他带过去定做就行,还能多一天约会时间,一箭双雕了!

第 60 章 麻烦他

最后他们拎了一堆东西回到车上,又去买了菜才回家,真像是一对生活平淡的老夫老妻。

时誉经历了牵手,觉得他俩关系应该更亲近一点了,于是明显变得活泼了一些,但项远的态度却依旧如故,只应和着时誉的话回应几句。

兴奋头上的时誉也意识到了这点,不过总归觉得今天手都牵了,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嘛,便没有多纠结。

他其实很不喜欢主动开口去麻烦别人,尤其是以前那些凑过来的“朋友们”,他甚至觉得多给点眼神都烦。

但对待真正亲近的人,他又实在不知道该如何相处,因为没有过这样的人存在。

什么怎么跟crush聊天,什么暧昧期做的事......时誉什么概念都没有,没有人给他答案,搜索也搜索不出来,他也在摸索。

他担心项远辛苦,可又起了点隐秘的“就想麻烦他”的想法。太过客套是不利于拉近关系的,太过分当然也不行,这中间的尺度要他自已把握。

嗯......让项远做他喜欢吃的菜应该属于尺度范围内吧?

他想着今天项远买了牛肉,不知道想怎么做,便动了动脑子,带了点自已都不易察觉的撒娇语气:“晚上做小炒牛肉吧?”

项远听出他话语间不同于平时的那点任性,其实心里很受用,觉得至少时誉对自已不是客客气气的,但一想自已今天买的是牛腩和筋头巴脑的,就有些紧张地开口道:“啊,那要不我们回去再买点牛里脊?”

时誉的脸上只剩下迷茫。他大概知道像是牛肉猪肉有许多不同的部位,但却不知道具体有什么差别,顶多对肋眼、上脑这些熟悉些。

餐厅会在菜单上注明这些部位,什么雪花上脑切片、肋眼牛排之类的,但不会把什么“茭白炒肉丝”写成“茭白炒猪里脊肉丝”。

里脊他听过,却无法和任何部位、任何一种口感的肉联系起来。

见他有些迷茫的样子,项远连忙解释:“我今天买的是牛腩和牛筋,是准备炖煮的,和咖喱或者土豆一起煮到软烂最好吃;小炒牛肉就要嫩嫩的,切片炒熟就能吃,所以要里脊之类的部位比较好。”

“这样啊,那算了吧,”反正时誉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便不太在意地摆摆手,“下次有机会再吃。”

他犹豫了下,觉得最好再深入聊一聊,便接着话题继续道:“你是怎么学的做饭啊?”

项远很明显地怔了一下,才回答:“看看食谱、还有那些美食博主发的视频,自已摸索着就会了。”

啊?时誉倒是吃惊了一下,他还以为是项远的爸爸妈妈教他的。所以他颇有些感兴趣地继续问:“自学成才啊,好厉害!要不你教我做饭?有时候自已在家里不想点外卖了教我怎么煮鸡蛋煮面条也行。”

这话倒是真发自内心的,总不能家里一堆食材放着,也不让阿姨来做饭,就等每周五晚上项远来才动吧?

项远大概是感觉到了,时誉现在就是常住在这间房子里,不知道是不是每天,但反正不像他一样,大部分时间住学校宿舍。

他不觉得时誉笨,学不会做饭,只是一想到那双手要像他一样干活儿就觉得不太乐意。

可是原著里写过,就算是出国了,因为时誉虽然挑剔却并不是很热衷吃饭这件事,所以他也只会做个三明治、拌个沙拉,连偶尔煮碗面都要么太烂要么夹生,想吃点好的得浪费时间去外面找,所以留学几年瘦了不少,直到回国才被替身受的厨艺给喂了回来。

所以放任他一个人住,除开点外卖或者出去吃,他没别的选择,好歹这还是在国内,无论外食还是外卖都很方便。

但不管怎么说,外面做的肯定不如自已做的熨帖。其实时誉可以让阿姨来做饭,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很抗拒第三个人出现在这间房子里。

项远深吸一口气,很想提一个并不现实的建议,犹豫了一下,他还是说出来了:“要不我也搬出来住吧,每天给你做早餐和晚餐,中午实在是没有办法。”

他本来就还在读书呢,自已之前野路子学来的东西虽然有用,但也不想落下正规课程的进度,所以至今没逃过课;而且工作室那边也需要他每天都过去,尤其是马上第二款游戏要开始准备了,策划案他都还没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