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那净白的手指尖,捏着一朵小小的花儿,听她们刚刚说,那花儿叫垂丝海棠,花朵朝下开的,长着长长的茎,粉红色的,被那只白毛鹦鹉叼碎了一瓣花瓣。

她也正看着自己,一贯含笑的眼睛里没有厌恶和怀疑,没有嫌弃和抵触,风吹动了她的发丝,那弯柳叶儿似的眉轻轻一皱,她忙用手帕捂着唇,手指尖的花瓣被风吹到了阿奴鞋尖上,谁也没在意,她又咳了两声。

这人就连咳嗽也是温温柔柔的,碧溪顾不上骂自己,忙去给她端茶。

小姐却在回廊下的栏台上坐下了,她朝自己招了招手。

离得近了,阿奴又确定,小姐不仅比馒头白、比馒头软,还比馒头香。

“你脸上的伤怎么还没好,上次给你的药膏不好用吗?”

小姐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并不妨碍她眼里的关切温柔,阿奴近乎莽撞地望进那双眼睛,说,“她们说了,这点伤,用不上那么好的药。”

小姐的眉头皱得更紧,她正要说什么,碧溪已经端着热茶出来。

她看见阿奴也到了廊下站着,忙上前将两人隔开,小姐用热茶润喉的功夫,她已经将小姐今日佩戴的饰品查了一遍,确认连根线都没少后,她这才不耐烦地叫阿奴去干活。

这意思就是碧溪教训完了,阿奴听了这话,就要磕头谢罪这算是她唯一的一点仪式感,你抓到了我,我磕个头,咱们这事儿就算两清了,以后我该偷偷,你该抓抓,你要是抓不着,那就是你自己学艺不精了。

不过到了府里,这仪式感就变了点意思我犯了错,你抓到了我,我磕个头,咱们这事儿就当没发生过,以后我还敢犯,你要是抓到了我,那我就再给你磕一个。

至于改?改是改不了的,你愿意生气就生气,气死你了和我也没关系。

这就是兰院的丫头们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二了屡教不改!

她似乎是没有自尊的,把磕头下跪这样的事看得比吃饭睡觉还要寻常。

司年放下了茶盏,口唇上显出几分粉色的湿润,她把阿奴叫了起来,略沉了沉语气,“前些日子,碧容嫁出去了,我身边少了个使唤的人,碧桃、碧溪她们添了不少事要忙。你弄脏了路,自是要罚的,就罚你,来我屋里上夜吧。”

作者有话说:

现在的阿奴:理其气壮加屡教不改

后面的周黎:下跪加理直气壮

永远的阿狸:永远的理直气壮和理不直气也壮

啊哈,这个世界是表面温柔,实际等着狗子送上门的姐姐VS以为自己把对方驯化,实际上自己被驯化还不自知的狗子。

(现在狗子还叫阿奴,名字后面会改的)

关于昨天那章,本来以为两天搞好大纲的,结果我也没想到一个下午就搞好了,所以就发了个序,毕竟请了两天休息,就是说,休息要有休息的亚子(逐渐任性,嘿嘿嘿,我错了,我还敢,理直气壮.jpg)

第28章 古代篇之相府嫡女×亡国之君(3)

碧溪已经为小姐铺好了床铺,她出门之前,再一次仔仔细细地将屋里的东西一一过目。

司年披了件外裳,还伏在书案前勾勾写写,阿奴就站在书桌旁的灯架底下,那是一树放了十八盏灯的灯架,形似树木,又叫十八树灯,最顶上的那一盏,比人还高。

阿奴低眸垂手,跳跃的烛光印着脸上红肿可怖的伤疤,简直形似鬼魅。

她左边脸颊上有一道三寸长的伤口,是两天前,和府上的二小姐起了争执留下的。

二小姐沈锦年,是府上姨娘的女儿,仗着她姨娘生了府上的庶长子,一向耀武扬威。

小姐的母亲去后,府上的一应事务都是她在打理,那天二小姐来,是想和小姐讨一处庄子,小姐没允,二小姐面上没说什么,可还没出兰院的大门,就开始和丫鬟嘀咕一些难听的话。

别的丫鬟听见了,都当做没听见绕开,唯有阿奴不躲不避,沈锦年到她身边的时候,一扫帚把那些枯枝烂叶都扫到了沈锦年的裙摆上。

沈锦年娇纵惯了,抬手就是一掌,阿奴的反应更快,身子一矮就躲过了,不仅躲过了,她抬脚轻轻一绊,沈锦年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径直摔进那堆枯枝子、烂叶子里。

沈锦年被丫鬟扶起来,娇嫩的手掌心立刻多了几道血痕,身上的裙子也被沾染的乱七八糟,她气疯了,拔下头上的簪子,朝着阿奴的面上就冲来。

然后,她左脸上就多了一道足足三寸长伤口。

最后结果,二小姐被小姐训斥一通后,罚去祠堂跪着,三天不许吃喝,出来后还要在自己的院子里闭门思过一个月。

阿奴成功在小姐面前露了脸,还得了一瓶,据说极为珍贵的玉颜膏。

可之后,就没有之后了,阿奴并没有像预料的那样,得了小姐的另眼相待,甚至就连月钱也没有涨上分毫。

别人说小姐这次是真的恼了二小姐,才会罚得这样重。可那些都和阿奴没有关系,她不明白,自己这样“忠心护主”的行为,怎么就没有得到半点实质性的好处呢?

就连兰院的下人对她的态度,也并没有改变分毫。

她们依旧鄙弃和厌恶自己,甚至目光里还带着更加明目张胆的嘲笑。

“你以为你闹出点出格的,就能得小姐青眼?”

“小姐最重规矩,你敢以下犯上,不把你赶出去就是格外开恩了!”

“就是,凭你,就是一辈子洒扫烧火的命!还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阿奴不明白她们说的“府里规矩”,只知道哪怕是外面的地痞流氓,也是各人护着各人手底下的人,哪怕对方的人上了自己手底下的一个小喽啰,那也是打脸的事。

更别说,这个小喽啰还是为了挽回她的面子!

阿奴的上位计划没有成功,可她显然也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在见到小姐的第一眼,她就认定了,这就是个生在绮罗脂粉堆里的小姐,软的、香的、甜的,她们生来不知贫寒疾苦,所以就连容貌也长不出苦与涩。

然而阿奴轻视这样的天真,觉得她也不过是命好、投胎投得好,把她丢到自己的境地,她都未必能活到自己这个年纪。

于是今日上午,就出现了院子里的那一幕她故意的,又给小姐看见了她脸上的伤。

阿奴不懂丫鬟之间的那些弯弯绕绕,她的行为处事比她们大胆,更比她们直接。

阿奴在市井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早有了自己的一套待人准则,对待没自己强的,要示威,而对待比自己强的,要示弱。

对待心肠硬的,要给他好处,对待心肠软的,要学会卖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