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王带着顾莲沼来指挥使司做什么?

可无论他是什么目的,刘迅都得出面相迎。

柳元洵还在大门外跟值守的锦衣卫说话,刘迅就带着人乌泱泱地迎了出来,色彩鲜艳浓烈的飞鱼服气势十足,锦衣卫又各个都蜂腰猿臂、浑身煞气,这一群人一出来,柳元洵便下意识想要避让。

非是恐惧,而是他性子和软,鲜少与人争执,遇到这种压迫感十足的场面,总会本能的感到不适。

刘迅身材高大,髯长鬓白,面色重如枣红,活像关二爷转世,浑身威仪颇浓,一看就是个厉害角色。

他抱拳行礼,声音冷硬,“卑职见过王爷!敢问瑞王来指挥使司有何吩咐?”

柳元洵拱了拱手,道:“我只是随意瞧瞧,不想惊动了这么多人,大家散了吧。”

刘迅没有多问,一挥手就解散了人群。

随后,他的视线就落到了顾莲沼身上。王爷来指挥使司的目的,多半与这小子相关,就是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了。

对于顾莲沼,刘迅的感情非常之复杂。

一方面,这是他的得力下属,能力出众,武功高绝,帮他办成了不少大案。可另一方面,头狼总是怕壮狼,他成长得越快,作为他顶头上司的刘迅就越是抵触,曾经最好用的一把刀,也隐隐有了反撩嗜主的架势。

顾莲沼就是他亲自向皇上推荐的。此事若成了,他不仅能默不作声地除掉一个潜在威胁,还能借着立功的机会,向皇上讨些封赏。

此事若不成……

依顾莲沼的敏锐,他迟早会怀疑到自己身上,与其防他日后报复,不如先下手将他解决了。就是不知道,这小子如今知道了多少……

刘迅隐晦地打量了顾莲沼一眼,正想邀王爷入内,一直恭立在旁的顾莲沼忽然一步跨前,抱拳道:“属下参见指挥使大人!”

他这一句,却叫在场锦衣卫都惊了一下。

不是都嫁人了吗?怎么还自称属下?

莫非,皇上没有罢他的职?

这可不得了,这对整个锦衣卫来说,都是个极为关键的讯号。

锦衣卫这个机构,看似独立朝堂之外,与众大臣毫无牵扯,可这样的独立性,也叫他们只能依赖于帝王宠信。

原本刘迅是御前洪公公的干儿子,在锦衣卫中的地位一骑绝尘,可顾莲沼要是成了王爷的妾室,这亲缘关系,可比干儿子强多了。

顾莲沼若是披着这层关系重回锦衣卫,那指挥使司的天,怕是要变了……

刘迅面皮抽了两抽,强行忍住了没有多问。

“我来此地不过是为了一桩小事,诸位自行散了吧,别耽误了锦衣卫的正事。”柳元洵看向顾莲沼,轻声道:“不是来接扫把尾的吗?去吧。”

听他说明来意,刘迅紧绷的肩膀终于卸了劲,他随手指了个下官,道:“你去趟诏狱,将狗牵来。”

“不麻烦他,”柳元洵再次强调道:“让顾九去吧。毕竟,他过两日便要重回锦衣卫上职了,有些日子不见,别生疏了。”

刘迅自从听见顾莲沼自称“下属”时,心里就有了预料,所以脸上的表情倒也算镇定,可他身后的锦衣卫就没那么高的涵养了。

指挥使司内部的职位本就一个萝卜一个坑,顾莲沼被绑走之后,北镇抚使的位置就空出来了。

刘迅手下又不止顾莲沼一个人,他一走,这位置自然要给别人,本来都已经定好了,就等罢职的御令下达,他就能上位了,可谁能想到顾莲沼竟又半路回来了呢?到嘴的鸭子飞了,他又惊又怒,脸上的表情实在扭曲。

毕竟是皇子,常伴天子左右,察言观色的本事自是一流,柳元洵并未错过他脸上的表情,当下便玩笑似地说道:“这位下官脸色不好,可是不欢迎啊?”

被他点名的锦衣卫一时慌了,立马低头下跪,道:“卑职不敢!”

“开个玩笑,起来吧。”柳元洵笑了笑,转头看向身侧的顾莲沼,问:“怎么还不去?”

顾莲沼心情微妙地看了他一眼,随后便进入指挥使司,牵狗去了。

“刘大人也去忙吧,待顾九回来,我们就走了。”他神色温和,态度友善,却仅用三言两语,就叫重回锦衣卫的顾莲沼重树了威风。

自此以后,这锦衣卫里看得起他和看不起他的,至少明面上,都不敢再和他过不去了。

第24章第 24 章

起初,听顾莲沼说扫把尾在诏狱看大门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条凶悍健壮的大狗。

可当扫把尾摇着尾巴,跟着顾莲沼走出指挥使司的大门时,他才发现这原来是只堪堪到人胯I下的黑黄色土狗。

扫把尾许久未见顾莲沼,见了他便往他身上扑,刀柄状的尾巴摇得欢快,吐出的舌头上密布着蓝黑色的斑点。

柳元洵从未与动物打过交道,可想到这是顾莲沼的狗,也难免生出点“自家狗”的亲近,下意识俯身,朝它拍了拍手。

前一刻还傻乎乎的扫把尾,这一瞬却忽得将头转了过来,伏低身体,朝他呼噜呼噜地呲了呲牙,深棕色的眼睛里满是凶戾,竟有种想要冲上来攻击的架势。

柳元洵吓了一跳,手也不拍了,身体也站直了,整个人都往凌亭身后躲了躲,尴尬道:“那……那既然都带出来了,就走吧……”

“扫把尾!”顾莲沼冷呵一声,那狗便立即收了攻击之态,脸上又是一副单纯软萌的模样,尾巴也重新摇了起来。

“王爷勿怪。”顾莲沼走到他身边,主动将他搀住,赔罪似地将他扶上了马车,低声道:“扫把尾攻击性很强,但它很聪明,我呵斥过以后,它就知道不该对您呲牙了。”

柳元洵心有余悸地说道:“不愧是呆在诏狱里的狗,倒是挺凶。”

提到扫把尾,顾莲沼的话也多了起来,“它很能干。前年我带着它去办案,追踪敌手的时候钻进了密林里,遇到了狼群,有三匹狼便是它咬死的。”

他不提当时的险峻,也不说自己险些丧命,回忆起过去,他记得的只有陪着他的狗有多么勇猛。

“还有一次,我追踪逃犯,路遇劫杀,将人跟丢了两日,后来也是靠着扫把尾才将犯人捉回。它的嗅觉极限是四十个时辰,只要犯人在此地留下过痕迹,哪怕时隔三日,它也能闻出来。”

提起扫把尾,顾莲沼不仅话变多了,连神色也飞扬了些,看上去和普通的十八少年没有不同。

柳元洵静静瞧着他说话,唇角带了丝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