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再次响起一声轰隆隆的惊雷,季瑾宁的声音被淹没在雷鸣里,池牧没有听清,眯着眼睛大声问:“你说什么?”
季瑾宁本来想重复一遍,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刻收住话头,转身半蹲到池牧跟前,“上来,我背你走。”
“啊?”池牧有些愣,“这不太好吧。”
季瑾宁被雨浇得有些不耐烦,拍了拍自己的背催促道:“别啰嗦,抱都抱过了,背你又有什么,快点,我不想和你一起淋雨。”
既然人家非要背,池牧就不想矫情,季瑾宁力气有多大他早感受得彻彻底底,也不怕把他压坏,便坦然地趴了上去。
季瑾宁抓住池牧的腿弯,池牧把手臂揽上了他的脖子,他起身颠了颠,感觉到池牧安稳地在自己背上,便立刻快速奔跑起来。
昏沉的天空浇下瓢泼大雨,季瑾宁背着池牧快速穿梭在林间小路上,雨打到身上是凉的,他的体温却有些过高,让胸膛和背部相贴的地方蒸腾出一股隐隐的热意。
虽然从山顶到停车平台这段小路修得规规整整,但这毕竟是下坡,光线又暗,加上雨势也大,一个人走都要小心翼翼,更别说季瑾宁还背着一个大男人,但他并不在意,迈着长腿往前一跨,两步就变作了一步。
倒是池牧被颠得有些紧张,环在季瑾宁肩上的手臂不由自主地收紧,脸凑到季瑾宁耳侧,“你慢一点…小心摔……”
“什么?”季瑾宁专心在下山,耳垂只感觉到池牧呼出的潮湿的热气,没大听清,于是原地停下了脚步,转过脸去询问。
池牧的下颌就放在他的肩头,他这一转,脸颊刚好凑上了池牧微凉温软的唇瓣。
两个人都微微一怔,这种突如其来的接触对一开始就赤裸相见的两人来说太过纯情。
雨势也容不得他们多想,季瑾宁转回头,沉默地背着池牧往车上去。
回到车上,他们两个都被淋得有些狼狈,季瑾宁从带来的包里拿出一根干净的毛巾扔到池牧头上,按着他的头左搓又揉,随口问:“你腿不舒服?”
池牧的脸在毛巾下有些变形,丧眉耷眼地回答:“也没什么,就是下雨天会疼。”
季瑾宁:“我发现你真的挺豌豆公主的,一身的毛病。”
这不是第一次被季瑾宁指责身体差,池牧坚持反驳,“我没病,腿疼只是因为以前受过伤。”
说完,他的鼻子突然痒痒,不合时宜地连打两个喷嚏。
池牧尴尬地揉了揉鼻尖,嘟囔道:“反正我没病。”
季瑾宁没笑他,拿起吸了池牧头发雨水的毛巾在自己的湿发上随手抹了抹,就丢到一边,他长得实在是太过好看,即使是这么狼狈的时候看起来也是一副美人出水的模样。
他发动了车子往回开,又打开空调热风,池牧被吹得直皱眉,扯着领子抱怨:“别开热风,好闷,开冷风吧。”
季瑾宁睨了他一眼,“忍着,你都感冒了吹什么冷风。”
“说了我没病。”池牧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在心里吐槽,季瑾宁年级轻轻的,爹味十足。
又一声轰雷在车外炸开,名贵的豪车一路碾过积水往市中心开去。
季瑾宁脚踩着油门,手稳稳地握着方向盘,状似无意地问:“你的腿怎么受的伤?”
池牧愣了一下,没想到季瑾宁会问这个,他挠了挠后脑勺,简短地叙述:“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打篮球是打校队的,有一次比赛的时候伤了膝盖,后来就不能打了。”
“哦,”季瑾宁的手指敲着方向盘,“不遗憾吗?本来篮球打得那么好……”
那些在球场拼命挥洒汗水,身体激烈碰撞的画面在脑海里一一闪过,池牧沉默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开口:“没什么好遗憾的,当时那个球真的很惊险,再来一次我还是会去救。”
季瑾宁:“那赢了吗?”
裁判的哨声仿佛又在耳边响起,他跪在地上艰难地喘着粗气,从额头滴落豆大的汗珠,队友围在他身边大喊着什么,耳鸣让他听不清晰,即使已经那么努力了,比分还是定格在98比97……
池牧露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容,“输了,没办法,对手真的很强。”
季瑾宁的侧脸在雷电中明明灭灭,他用毫无起伏的声音评价道:“你真是傻逼,一个大学的联赛而已何必这么拼命。”
池牧苦笑着将额头抵上车窗玻璃,在心里想,我才不傻。
少年时的热爱和悸动已经有些模糊了,遗留下来的只有下雨天就会隐隐作痛的膝盖,不过他倒从来没有觉得后悔,至少他偶尔还能吹嘘,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篮球打得可好了。
在稀里糊涂的回忆中,车子终于开进了西江悦庭的地下停车场,下车的时候,池牧突然想起问:“诶,你怎么知道我打的是大学联赛?”
季瑾宁下车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我猜的,如果在高中就受伤你未免也太惨了,现在你的腿虽然不好,至少身材拍起来还是很漂亮的,连奶子都很大。”
池牧的嘴角一阵抽动,果然和季瑾宁不能正常聊天,没说两句就又开始变态。
然后两个人同时想起,他们好像把相机忘在了山顶,被这么大的雨一淋,内存卡肯定报废了。
池牧痛苦地揉着太阳穴,对上季瑾宁的视线,他勾起一个邪恶的笑容,“没关系,我们可以再拍一次。”
不是吧……池牧双眸不可置信地瞪大,喉咙里翻滚起无可奈何的呜咽。
【作家想说的话:】
走走剧情
第103章被季瑾宁姐姐接见,一出豪门戏
第二天早上,池牧一睁眼就打了好几个喷嚏。他揉了揉发痒的鼻尖,轻手轻脚地下床,急行军一般地收拾好自己就出门去上班。
最近公司在跟一个大项目,经常开会,池牧没被季瑾宁骚扰,终于不是卡点到。他收拾好文件,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端着杯子慢悠悠地晃到会议室,里面还没有人。
池牧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会议桌上,拉开椅子坐下,心情有些好。这段日子他因为和季瑾宁的合约,要配合他稀奇古怪的拍摄,每天累得半死,早上上班非常赶,难得今天居然早到,他满意地抿了一口咖啡,突然又打了个喷嚏。
手机正好跳了一条消息出来,这个手机是季瑾宁丢给他的,他原来那个被摔烂了屏一直没来得及换,正好季瑾宁有次回家,随手给了他一个新手机。池牧本来还推迟不要,季瑾宁也不劝,只是挑挑眉,“不要就扔了吧。”说完就干脆利落把装着新手机的盒子直接扔进垃圾桶,池牧只得满头黑线地把手机捡了回来。
反正他的手机是季瑾宁摔坏的,本来就应该赔偿。
池牧揉着鼻子,瞄了一眼清晰无暇的屏幕,立刻弯起眼角,将手机拿了起来查看。
是他姐方胜男发的邮件。方胜男去德国已经几个月了,从照片上来看,精气神挺好,虽然瘦得离谱,但至少脸颊上的肉一直稳定在同一个程度,几个月都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