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简听了恍然大悟之余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如果真的是许静雅说的这样,那就难怪钟慧兰这样宝贝时蕊了!

她眸色一转,侧头看着许静雅,“你怎么会知道这样的秘密?”

既然都说了,也没必要隐瞒了。

“那是我嫁入时家的第一年,你知道的,每年过年的时候你们一家都会回京城,我作为新妇,那年的聚餐就是我安排的。钟慧兰当时很高兴,心情很好,席上就喝多了,我让时蕊陪着送钟慧兰回了房。等我忙完之后我才想起自己应该去看看,毕竟她是我婆婆。”

“我也没跟谁说我去看她,就自个儿去了,结果准备敲门的时候就听到原本喝醉了酒的钟慧兰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和谁通电话。我原本是想离开的,但就听到她提到了时蕊的名字……但是当时隔着门,我又怕有佣人经过,就绕到了她房间的后面,躲在了窗子后面。”

“钟慧兰也不知道是真的喝多了,还是觉得时家在她的把控下,没人敢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做什么。”想起当时的事,许静雅脸上就不由得露出了一抹讽刺。

“她窗子也没关好,我挨着窗子就把她和别人的通话内容听了!是她自己说时蕊是她的女儿,是她失而复得的女儿,说她能重新投胎到三婶肚子里是三婶的福气……”

“听到这我就觉得奇怪了,还没有来得及多想,可能是和她通话的人说了什么刺激她的话,她就有些恼怒了……”

“说不管三婶生下来的孩子是谁,但现在时蕊才是三婶的女儿,三婶生的女儿也只能是时蕊!”

“还说三婶原本怀的,生下来的那个孩子本来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说三婶本来就是她替自己的女儿找的宿主,要不是中途出了一点意外,三婶怀上的孩子本来就应该是时蕊!”

她还记得自己当时听到这些话心里是如何震惊的!

这些话听起来匪夷所思,像极了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说出来的话。

但她知道,钟慧兰说的肯定是真的!她肯定是用了什么见不得光的法子,想将自己曾经流掉的那个女儿重新投胎!

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自己没办法再怀孕,所以她就把主意打到了顾丹秋身上!

可人算不如天算,应该是她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又或者是准备好了,却出了意外,三婶自己真的怀上了孩子!

钟慧兰只能另外想办法。

偷听到这些之后她暗地里查了一下三婶当年怀孕生子的事,这么一查就什么都明白了!

虽然具体的过程她不知道,但她能肯定,大致的和她想的绝对是一样的!

“所以当你自己也失去了一个孩子,你就想起了钟慧兰的这件事,萌生了和她一样的想法?”时简突然问。

许静雅面色僵凝了一下,面上闪过了一丝难堪但很快又自然了下来。

她有什么错,她想要自己的孩子有什么错?

不用她承认时简也知道肯定是钟慧兰干的这事给了许静雅灵感,让她在失去孩子之后发疯的想要那个孩子回来。如同曾经的钟慧兰。

时简蹙起了眉头。

这事情倒是比她一开始怀疑的那样来得更复杂一些。

知道钟慧兰在时家安插人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特别是盯着时蕊,异常关注她,关心她的时候,她结合这些事就隐隐有了猜测。

但没想到真相比她想的还要复杂。

不过这件事还有待商榷。

因为如果钟慧兰真的用了这样的法子,时蕊就是那个用禁术召唤回来的婴灵,那时蕊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时蕊聪明是聪明,从她读书,还有时不时耍的一些心眼就知道她不蠢了。但说她是抢夺别人气运得以重生,再世为人又远远达不到。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她更倾向于钟慧兰当年做这件事的时候也是出了差错的。

时蕊并非她以为的,自己曾经流掉过的孩子!

(本章完)

第257章 一脚踹飞了

时简被自己这个猜想逗乐了!

要真的是这样,那就有意思了!

时蕊一直都挺骄傲钟慧兰这样偏爱她,宠护她,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

钟慧兰呢,也一直都把时蕊当自己的亲女儿,准确点来说,她是认为时蕊就是自己的女儿!不过是暂时养在爸妈身边……哦,这样一来将来还能分爸妈的财产呢!

到时候他们一家的东西不就有一大部分进了他们一房的口袋吗?

帮着她养女儿,将来还要倒贴家产……啧啧啧,这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响啊!

要是时蕊知道了钟慧兰只是拿她当自己女儿的替身,对她所有的宠爱都是建立在以为她就是自己女儿的基础上,以时蕊那骄傲的性子肯定会受不了吧?

而钟慧兰呢?

当她知道时蕊并非她以为的是她女儿重新投胎,她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婴孩。甚至是时蕊还享受了原本属于她女儿的一切,那她对时蕊的偏爱,疼宠还能继续下去吗?

想想真是有些迫不及待啊!

许静雅看到时简两眼冒光,一副等不及,跃跃欲试的模样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这反应和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啊!

她以为她最起码……最起码也得是愤怒吧?毕竟……毕竟事关三婶,她亲妈被人耍弄了这么多年,导致她们母女分离这么多年,她难道不应该是愤怒,憎恨吗?

她这一副等着看热闹的模样是什么心态?

“你知道当年和钟慧兰通电话的人是谁吗?”时简回过神来之后问。

许静雅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偷听到钟慧兰说话的声音而已,她不是外放,我连手机那头的人是男是女都不清楚。而且我猜钟慧兰和那个人应该是很少联系的,起码这几年我从来没有发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