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没有立竿见影,我头晕目眩,恶心得厉害,但整个晚上我都觉察到了细微的变化。我可以看到天花板了。我可以昂起头来戏弄理查德了。我可以坐在沙发上转过头对身旁的人微笑了。

身旁的那个人就是肖恩,我看着他,但看不透他。我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在那极其暴力又富有同情心的行为背后,我到底召唤出了什么生物但我想我看到了父亲,或者我所希望的父亲的样子,一位我渴望已久的守护者,一名想象出来的斗士,一个不会把我扔进暴风雪中的人,一个当我受了伤,能让我重新变得完整的人。

直觉

山下爷爷还年轻时,常骑在马背上,去照看放养在山上的成群的牲畜。爷爷的牧马可谓传奇。它们像旧皮革一样老练,优雅地移动着结实的身体,仿佛受骑手思想的指引。

至少我是这么听说的。我从没见过那些马。随着爷爷年纪越来越大,放牧的范围小了,种的地多了,直到有一天他连地也不种了。他不再需要马,所以将值钱的马卖掉,其余的都放了。它们成倍繁衍,等我出生时,山上已有了一群野马。

理查德称它们“狗粮马”。每年,我、理查德和卢克都会帮爷爷围赶十几匹马,带去镇上的拍卖会,将它们卖掉屠宰。有那么几个年头,爷爷的目光会越过那些即将被赶上绞肉机的体弱受惊的马,望着那些年轻的种马踱着步、坦然接受首次被囚禁的命运,眼中流露出一种渴望。然后他会指着其中一匹马说:“别装上那匹马,我们将驯服它。”

但野马不易驯服,即使对爷爷这样的人来说也是如此。我和哥哥们会花几天甚至几周时间先赢得这匹马的信任,这样我们才能碰它。接着我们轻抚它的长脸,循序渐进,再过几周用手环住它宽大的脖子和肌肉发达的身体。这样过了一个月,我们便拿来马鞍。马会突然把头一扬,用力之猛差点折断笼头或挣断缰绳。有一次,一匹古铜色的大种马当畜栏不存在一样将它撞穿,然后自己从另一头钻出来,浑身是血,伤痕累累。

我们尽量不给那些要被驯服的野兽起名字,但我们总得用某种方式提及它们。我们选择的都是具有描述性、不带情感色彩的名字:大红、黑母马、白巨人。这些马在弓背跃起、扬起前腿直立、翻滚或跳跃时,有十几次把我从它们身上甩了下来。我以百种姿势四仰八叉摔倒在地,每次都立刻爬起来,飞快地跑到安全的树上、拖拉机上或篱笆上,以防这些马报复。

我们从未成功;我们的意志力先于它们动摇。有些马一看到马鞍便弓背跃起,也有些马允许人骑在它们背上在畜栏里跑,但就连爷爷也不敢骑它们上山。它们的天性没变。它们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无情又强大的化身。骑上它们就是放弃自己的立足点,进入它们的领地,冒着一去不回的危险。

我见过的第一匹被驯服的马是一匹枣色骟马。那时它正站在畜栏旁边,从肖恩的手里咬方糖。那是一个春天,我十四岁。我已经多年没碰过马了。

这匹骟马属于我,是一位舅姥爷送给我的礼物。我小心翼翼地走近它,深信我靠得越近,它便会跃起、尥蹶子或冲过来。但它只是闻了闻我的衬衫,留下一道长长的湿漉漉的污渍。肖恩扔给我一块方糖。马闻到了糖的味道,用下巴摩挲我的手指,弄得我痒痒的,直到我伸开手掌。

“想驯他[16]吗?”肖恩说道。

我可不想。我很怕马,或者说是被我想象出来的马吓坏了它们是重达几千磅的恶魔,野心勃勃,敢用脑袋撞石头。我对肖恩说他可以去驯马,我会隔着篱笆观看。

我不想给这匹马起名字,所以我们只是叫他“一岁”。“一岁”已经接受了缰绳和笼头,于是肖恩第一次拿出了马鞍。“一岁”看到马鞍便紧张地用蹄子刨土;肖恩慢慢走近,让他好奇地闻闻马镫,咬咬鞍头。接着肖恩摩挲他宽阔的胸膛上光滑的皮毛,动作平稳,不慌不忙。

“马不喜欢没见过的东西,”肖恩说,“最好先把马鞍放到前面让他适应。等他对马鞍的气味和感觉真正熟悉了,我们再将它套到他背上。”

一个小时后,马鞍被套紧了。肖恩说可以上马了,而我爬上谷仓屋顶,确信畜栏会被撞碎。但肖恩爬上马鞍时,“一岁”仅仅跳了一下。他微微抬起前蹄离地几英寸,像是打算扬起前腿直立起来,但想想还是算了,于是又低下头,放下了蹄子。不一会儿,他就接受了我们要骑他的要求,接受了自己被骑的命运。他接受了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在其中,他是别人的所属物。他从没有过野性,所以听不到来自另一个世界大山的狂野召唤在那里,他既不能被拥有,也不能被人骑。

我还是给他起名“巴德”。一个星期以来,我每天晚上都看着肖恩和巴德在苍茫的暮色中穿过畜栏。终于,在一个柔和的夏日傍晚,我站在巴德旁边,在肖恩稳稳按住笼头时抓起缰绳,跨上了马鞍。

肖恩说他想摆脱过去的生活,第一步便是要远离以前的狐朋狗友。忽然间,他每天晚上都回家,找点儿事做。他开始开车送我去虫溪剧场排练。高速公路上只有我们俩在漂流时,他情绪平和、轻松愉悦。他会开玩笑打趣,有时也会给我提建议,主要是“别学我过去那样”。但一到剧场,他就变了个样。

起初他只是警惕地盯着那些比他小的男孩,不久就开始找他们的茬。不是故意欺负,只是小小的挑衅。他会把一个男孩的帽子弹掉,或者将对方手中的汽水罐打翻,对着蔓延在男孩牛仔裤上的污渍哈哈大笑。如果有人对他提出挑战通常不会有人这么做他会表现出一副流氓相,一副“看你有种”的冷酷模样。但之后,只有我们俩时,他的面具卸掉了,那种虚张声势就像胸甲一样脱落,他还是我的哥哥。

我最喜欢他的微笑。他的上犬齿没有长出来,小时候父母带他去看了很多整体自然疗法的牙医都没注意到,等到发现为时已晚。二十三岁时,他自己找了一位口腔外科医生,此时牙齿已从侧面钻进了牙龈,一直穿透鼻下组织。外科医生拔除了这些牙,并让肖恩尽量保护好乳牙,等乳牙全部烂掉,医生就会给牙齿打桩。但他的乳牙从未烂掉,而是留存下来,成了错位童年的顽固遗物,提醒那些目睹他毫无意义、无休无止、不负责任的好斗行为的人,这个男人曾经也是个孩子。

那是一个雾蒙蒙的夏夜,再过一个月我就十五岁了。太阳已经落到巴克峰后,但还有几小时天才会完全黑下来。我和肖恩来到畜栏。那年春天驯服巴德后,肖恩便对马很上心。整个夏天他都在购买纯种马和帕索菲诺斯马。他挑的大部分都是未驯化的野马,因为价钱便宜。我们还在训练巴德,已多次骑着他穿过空旷的牧场。但他仍经验不足,容易受惊,捉摸不定。

那天晚上,肖恩第一次骑那匹新买的古铜色母马。肖恩说,她已经为短途骑行做好了准备。于是我们跨上坐骑,他骑母马,我骑巴德。我们往山上走了大约半英里,小心翼翼地蜿蜒穿过麦田,以免马儿受惊。然后我做了一件傻事:我离母马太近了。她不喜欢有匹骟马紧跟其后,毫无预兆地向前一跃而起,前腿支撑身体,后腿高高抬起,蹶子踢在巴德的胸膛上。

巴德发狂了。

我总是在缰绳上打一个结,让它们更结实,但没有牢固的抓手。巴德猛地一颠,然后弓背跃起,一波波甩动着身体。缰绳跃过他头上飞起。我拼命抓着马鞍角,弯曲大腿,紧紧夹住它鼓鼓的肚子。没等我看清方向,巴德便死命朝峡谷直冲而去,时不时跳跃,但一直狂奔。我的脚从马镫上滑了下去,小腿卡在里面。

那么多年夏天和爷爷一起驯马,我只记得一条他给过的忠告:“不管发生什么,千万不能让脚被马镫绊住。”无须解释,我知道,只要脚没被绊住,我很可能就没事,顶多摔在地上。但是如果脚被套住,我会被拖着,直到头碰上岩石撞开花。

肖恩骑着那匹未驯服的母马,帮不了我。一匹马要是歇斯底里,另一匹马也会跟着发疯,尤其是年轻的和精力充沛的马。肖恩所有的马中,只有一匹七岁的、名叫阿波罗的鹿皮花纹马足够年长冷静,能担此重任:当他鼻翼扇动,全速飞奔时,如果骑手一条腿离开马镫,探身去够另一匹受惊的马掉在地上的缰绳,他仍能冷静地配合。但是阿波罗还在山下半英里远的畜栏里。

直觉告诉我松开马鞍角这是唯一不让我从马身上翻下来的抓手。如果松手我会摔落,但我会有宝贵的时机抓住快速移动的缰绳,或者试着从马镫上抽出小腿。我的直觉在呐喊:抓紧行动。

那些直觉是我的守护神。以前它们救过我,在我骑着跃起的马时多次指导我何时抓紧马鞍,何时避开马蹄的撞击。多年前,当爸爸倾倒废料箱时,也是这些直觉促使我吊在箱上。因为它们比我还清楚,从高处摔下来也比指望爸爸插手强。我这一生中,这些直觉一直在教导我一个道理只有依靠自己,胜算才更大。

巴德直立起来,头抬得如此之高,我都担心他向后倒去。他重重放下前蹄,猛地一跃。我抓紧马鞍角,下定决心,出于另一种直觉,我绝不放手。

即便骑着那匹未被驯服的母马,肖恩也会追上来。他会创造奇迹。母马甚至听不懂他喊“驾”的命令。他便用靴子戳她的肚子。她之前从未有过这种体验,于是后腿直立,疯狂地扭来扭去。但是待她蹄子一落地,他便往下拽她的头,又更用力地踢她一脚,因为他知道她还会再次立起。他会一直这样做,直到她跑起来,接着他驾着她向前冲,任她疯狂加速,以某种方式引导她,尽管她还未领会这些奇怪的舞蹈动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动作将成为马与骑手间的一种语言。所有这一切会在几秒内发生,本该花费一年时间的训练缩减为一个危急时刻。

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甚至在想象之时我就知道。但我一直紧抓着马鞍。

巴德陷入疯狂。他一边向上冲一边弓起背猛地跃起,然后甩着头将蹄子摔在地上。我的眼睛几乎看不清眼前的事物,只见金黄的小麦四处飞溅,蔚蓝的天空和大山出奇地晃动。

我失去了方向感,以至于我不是看到,而是感觉到母马健壮的古铜色身躯来到我身旁。肖恩从马鞍上抬起身体,向地面倾身,一只手紧握缰绳,另一只手从草丛中捡起巴德的缰绳。缰绳拉紧,迫使巴德的头向前抬起。头被提着,巴德就不能弓背跃起了,于是他平稳而有节奏地跑了起来。肖恩用力拉住自己的缰绳,将母马的头拉向他的膝盖,迫使她绕着圈跑。每跑一圈,他便把马头拉得更紧,把缰绳缠在自己的前臂上,让圈缩得越来越小,直到砰砰作响的马蹄停了下来。我从马鞍上滑下来,躺在小麦里,痒痒的麦秆刺进我的衬衫。在我头顶上方,两匹马都气喘吁吁,它们的肚皮一吸一鼓,蹄子落在泥土上。

鱼眼睛

大哥托尼贷款给自己买了件装备一辆半挂式拖车。但为了还清贷款,他不停地拉货,所以终日生活在路上。直到他的妻子病了,她咨询的医生(她去看了医生)让她卧床休息。托尼打电话给肖恩,问肖恩能不能替他开一两周车。

肖恩讨厌长途运输,但他说如果我跟着一起,他就会做。爸爸不需要我在废料场干活,兰迪也能给我放几天假,所以我们就出发了。先驶向拉斯维加斯,又向东前往阿尔伯克基[17],向西去往洛杉矶,然后向北来到华盛顿州。我原以为能去各个城市开开眼界,但所见的大都是卡车停靠站和州际高速公路。挡风玻璃又大又高,像飞机驾驶舱一样架在高处,让下面的汽车看上去如同玩具一般。床铺所在的卧铺厢像个洞穴,黑黢黢的,一股霉味,到处散落着多力多滋玉米片和混合干果的包装袋。

肖恩开了好几天车,没怎么睡过觉,娴熟地操纵着五十英尺长的大拖挂,仿佛那是自己的手臂。每当经过检查站,他就篡改记录,以显得睡眠比实际上充足。每隔一天我们会停车洗个澡,吃顿干果和格拉诺拉燕麦卷以外的饭。

在阿尔伯克基附近,沃尔玛仓库拥堵,要等上两天才能轮到我们卸货。我们在城外,那里除了一个卡车停靠站和延伸至四面八方的红沙,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吃奇多,在卧铺上玩马里奥赛车。第二天日落时分,我们浑身因久坐而酸痛,肖恩便说要教我武术。黄昏,我们在停车场上了第一节课。

“会了这一招,”他说,“你就能用最小的力气让一个人丧失行动能力。只需两根手指头你就能控制一个人的整个身体。首先要搞清楚对方的薄弱点在哪里,再就是如何利用它们。”他抓住我的手腕折叠起来,把我的手指向下掰,让它们不舒服地伸向前臂内侧。他持续施力,直到我轻轻扭动,将胳膊绕在背后以减轻受力。

“看到了吗?这就是一个薄弱点。”他说,“如果我再折,你就不能动弹了。”他露出天使般的笑容,“不过我不会那么做,因为那样会疼得要命。”

他放开我的手,说:“现在你来试试。”

我把他的手腕叠起来用力挤压,想让他的上半身像我一样垮掉。他纹丝不动。

“也许你该换个策略。”他说。

他换了个方式抓住我的手腕一种攻击者可能会用的方式,他说。他教我如何挣脱,告诉我手指哪一处最无力,胳膊哪一块骨头最坚硬。于是几分钟后我就能挣开他粗壮的手指了。他教我如何对付一记重拳,以及瞄准对方气管的哪个位置。

第二天早上,拖车上的货卸完了。我们爬上卡车,又装了一批新货,连续开了两天车,看着引擎盖下方骨白色的线慢慢消失,昏昏欲睡。由于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我们发明了一个说话游戏。游戏只有两条规则:首先每句话必须至少有两个词,两个单词中的第一个字母要调换位置。

“你不是我的小妹,”肖恩说,“你是我的‘sittle lister’[18]。”他懒洋洋地说着这几个字,把字母“t”发成了“d”的音,听起来就像“siddle lister”。

第二条规则是,每一个听起来像数字的单词,或者里面有数字的单词,都必须改成比原先的数字大1。例如“to”这个词,因为听上去像数字“two”(2),就变成了“three”(3)。

“小妹,”肖恩会说,“我们该注意了,前方有个检查站,我买不起票,该系好安全带了。”[19]

玩够了这个游戏,我们就打开民用波段无线电,听州际公路上孤独的卡车司机们之间的玩笑话。

“大家注意一辆绿色四轮子,”当我们行驶在萨克拉门托和波特兰之间时,传来一个粗哑的声音,“在我的盲区荡悠了半个小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