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电梯口,按了十楼。十楼是儿科住院处。

南韵如和陈美心都在病房里陪孩子玩。孩子就是前段时间陆巽和岑南在动物园捡到的那个弃婴,其实已经八个月大了,只是营养不良看起来特别小,是个漂亮的男孩,除了有先天性心脏病之外身体各项指标都正常。但是婴幼儿的先天性心脏病只要尽早治疗,肯花钱下功夫,也是有很大概率能完全康复的。

南韵如动了心思,她想让岑南和陆巽收养这个孩子,这段时间一直忙着让人调查孩子的来历。

岑南走进病房的时候,南韵如还在给孩子讲故事册,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来了,还是陈美心提醒她才发现。

他们还没告诉过岑南这件事。

南韵如有点慌了神,站起来道:“南南,你怎么过来了?”

岑南说:“你们这点事稍微一打听就知道了,这是上回捡的那个吗?”

小孩还不会走路,但是爬的挺快,平时性格很安静,非常乖巧,大人不搭理他的时候,就坐在那儿玩手,是个低需求宝宝。此刻他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几位大人。

陈美心说:“就是那个孩子,你看多有缘分啊,你妈还没来得及和你说呢,这孩子母亲是个偷渡的黑户,在会所做哎,父母的事情和孩子没关系,反正他生物学爹妈不要他了,就当他们不存在,以后就别提了。”

岑南走过去捏了捏孩子的脸蛋,Q弹可爱,孩子似乎很喜欢他,扑过去要抱他,岑南也从善如流地抱起他。南韵如松了口气,她最怕岑南不接受这个孩子。然后听到岑南说:“我和陆巽不打算要孩子,这么可爱的宝宝,你们再找户好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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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拒绝了

陈美心急了,说:“怎么说的呢,你看他多喜欢你呀。”

岑南道:“干妈,你们这事儿是先斩后奏,没这个道理,何况陆巽工作这么忙,我以后可能还会去外地,哪里有时间照顾他。”

南韵如捏起帕子替小孩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说:“可是你和陆巽生不出来,总得有个孩子吧,这个孩子就是上天送来给你们的,多好的缘分啊。”

岑南说:“妈,世界上没有什么必须的事情,如果我的另一半没办法生一个,那我的人生里孩子就不是必须的。小时候老爸总是和我说你生我的时候有多凶险,差一点你就没了,如果让他再选一次,他肯定不会冒险。”

南韵如生育艰难,结婚后好几年才怀上岑南,为了保胎吃了不少苦头,最后还是早产了,岑愈在产房里哭得比刚出生的孩子还大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握着老婆的手说不要孩子了,最后被南韵如嫌弃把鼻涕都蹭自己身上了。因为早产,岑南小时候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虽然就算不早产他也是全家的心肝子叶肺子但是家里人格外重视他的身体状况,有个头疼脑热就兴师动众全家一齐上阵,这么养着长大后身体素质倒是比同龄人都好。

岑家三代单传,到了岑南这一代,又找了个男媳妇,陈美心有时候都觉得过意不去,她有一儿一女,老大早慧不让人操心,结婚生子组建家庭,孙女聪明可爱,可她最好的姐妹的儿子被陆家的私生子拐跑了,她总觉得他老岑家就断在他们老陆家手里了。

但是岑愈看得很开,当初岑南和家里出柜,他知道后第一时间给老婆做思想工作。儿子找了个男朋友,没事,性别不重要,他幸福最重要;儿子男朋友是老婆闺蜜的老公的私生子,呃,也没事儿,父母辈的事情和孩子无关,人品好就行。后来陆巽头一次上他们家,岑愈满意地不得了,他就没什么不满意的,成天瞎乐呵。

岑南很早就知道,虽然这个家里说一不二的是南韵如,但是实际上的灵魂人物是岑愈。别人都说他像妈妈,长得像,脑子也像他妈一样聪明,其实他最像的还是爸爸:看得开,乐天派,疼老婆。

南韵如被岑南这么说,叹了口气,说:“我本来想这是多好一件事,孩子是你们两个捡到的,这么巧,简直是上天送给你们的,是我不该管这么多,这是你们两个人自己的事情,就算要孩子,也得是你们自己提出来。”

陈美心嘟囔了一句:“可是他们又不提。”

“对啊,也不让我提。”南韵如愤愤不平地想,看着小孩乖乖地坐在儿子怀里,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们都不能提,那么为什么不能让陆巽自己提出来呢?

第二天陆巽要出院了,他醒得特别早,难得他醒来的时候岑南还没起床。两个大男人挤一张单人床上特别局促,旁边明明支了小床,岑南偏偏不要睡。他有时候有点儿小孩脾气,黏人地要命。

但是陆巽就爱他这点。

天还蒙蒙亮,陆巽起来去卫生间洗漱。他一动岑南就醒了,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问:“这么早起来干嘛?”

陆巽说:“今天办完出院,我还得去趟公司,你不用去单位吗?”

岑南枕在枕头上,眼皮也没抬,道:“我帮你请了半个月假,我把剩下的疗休养都请了,接下来半个月我陪你在家好好养病不行。”

正在往卫生间走的陆巽听到这话,差点滑了一跤:“岑老大,你好大的面子,帮我请了半个月假。”

岑南掀开被子,刷得从床上坐了起来,说:“不行吗?”

陆巽立马说:“你请得太好了,我早就想这么做了。”然后心里思忖着让许苒把文件拿到家里来办公,不能扫了岑南的兴。

岑南说:“这就对了,你的手指头骨折了,要是没休息好长歪了怎么办,我们趁着休假把改办的事情都办了。”

陆巽挤了牙膏,正在刷牙,满口泡沫,含含糊糊地问:“什么事情?”

岑南说:“打戒指啊,你自己说的要送我戒指,不会忘了吧。”

还真的是忘了这茬,陆巽心里一颤,本来是肯定不会忘的,但是那天岑南把那枚蓝宝石戒指塞进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地方,后来就闹得忘记这事儿了。那枚贵重的蓝宝石戒指至今还被他塞在衣柜最底下,看一眼都觉得好羞耻,更别提拿出来戴了,以后等他死了,一定得叫人把戒指放进骨灰盒里和他一起埋了。

“还有一件事你想了好久了,”岑南溜进了卫生间,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说,“我们去买条小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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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丢人了

虽然陆巽想养条狗很久了,但是从来都没付出过什么行动,他太忙了。岑南就不一样了,他是个行动派,想要什么了立马就得办到,出院第二天就想要去宠物店看狗。

陆巽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劝住他,他还没有做好迎接小狗的准备。

养大狗还是小狗,养什么狗,谁来照顾它,怎么遛狗等等等,他都还没好好考虑过。他是一个每件事都会做好计划的人,突如其来的小狗会让他觉得措手不及,毕竟狗未来需要在这个家里陪伴他们十几年,这不是一件小事。

于是他们先去挑了一对戒指,和南韵如打了招呼,借用她的VIP客户特权。

南女士品味不咋地,但是靠着金钱的力量在名媛贵妇圈混得风生水起,走到哪儿都是贵客,从没人提岑家是暴发户出身这回事儿。

他们在店里挑了半小时,最后陆巽拍板,订了一对朴素的银戒,被告知要等半个月,理由是定制款需要法国大师精心制作,成品值得等待。岑南觉得他们事儿多,要去大街上随便找家金店打一对,被陆巽好说歹说制止了。

虽然他也不是特别讲究的人,可是戒指这么特殊的东西还是要买得有仪式感一点。而岑南是个是实质大于形式的人,他想要戒指,那就单纯只是想要戒指,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他的仪式感顶多就是把材质从银的换成金的,再镶个十克拉的大钻石。

可以说,陆巽嫁到他们家完全是以一己之力拉高了全家的审美水平。

付完定金之后回家,陆巽开始认真考虑迎接一只小狗作为家庭成员这件事。

岑南在单位特别馋隔壁那几只威风的军犬,于是说:“养德牧吧,马犬也行,男人总得养条威风的狗,不然在小区遛狗多丢人。”

陆巽的手机放在卧室充电,拿过岑南的手机查阅着他们区的养犬条例,说:“不行,我们是市中心,不能养烈性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