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1)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最近有些感冒,嗓子痛。

“我叫David,”毫无预兆地,他朝我伸出手来。

我愣了一下,僵硬地伸出手,我说:“我叫于抚潮。”

David听到便笑了,他没有问我的名字具体是哪几个字,他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心情很好,他对我说:“于sir,在这种地方,报真名的很少。好吧,我姓徐,我叫徐言宙,语言的言,宇宙的宙。”

他仍旧拖着我的手,让我有些不习惯。

我咳了一声,他才注意到这件事,松开了我的手,他说:“抱歉。”

“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我好奇地问。

David似乎永远带着笑意,他说:“上一次阿sir来这里抓人,我就在场,那是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记忆深刻。”

我说:“真不好意思,给你留下这种不好的印象。”

他说:“怎么会,阿sir气宇不凡,见了就忘不了。”

我知道他只是在开玩笑,可他说得那么坦然,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脸上一热。正好可乐端了上来,救我一命。我埋下头抿了一口,听见David又问:“我记得上一次,你踩了玻璃碎片,脚有没有受伤?”

我有点没反应过来,挑了一下眉毛,才意识到他在说什么,我说:“没事,我们的靴子很结实。”

David笑出了声,他说:“阿sir,看来关心你是一件难事,我好歹是个医生,还以为能找理由问下去。”

我脸红得更厉害。

就这样,我和言宙开始恋爱,他很好,比我大一些,做什么事都很有条理,只是工作很忙,很少见面。我们没有同居,即使言宙一直在试探,我也仍然觉得豁不出去。他似乎很喜欢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他到底喜欢我什么,

每次接吻,他都很动情,我知道他硬了,可我却没什么感觉。我诚恳地道歉,他却说,这是你第一次和男人恋爱,不习惯也没关系。

我们的恋爱很平淡,无非就是抽时间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偶尔一起散布。网上说,对于我们这种人而言,这种平淡的柏拉图,是非常难得的。但我也发现,平淡漫长的代价,或许就是激情的缺乏。我喜欢言宙,他很好,他成熟、克己、可靠,会习惯性地帮我处理生活中杂乱的细枝末节。但我们的相处,实在过于礼貌。礼貌到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想这是我的错。分手那天下着细雨,他送我回家,在楼下,我再次道歉,言宙却说:“阿潮,你没有错,只是我们缺乏一些缘分。”

我没有说话,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子。

我听见言宙的声音再次想起,我能想象他的神情,他大概是苦笑着的。

他说:“可惜,阿潮,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站在檐下,看着他走远,觉得十分恍惚,好像世间一切都是虚假的。假如和言宙这样好的人在一起也不能使我有归属感,那我这一生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比起和言宙分手,我更伤心的是发现自己似乎注定要永远地站在孤寂的阴影里。不过警察的身份并由不得我伤春悲秋,我又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工作当中,甚至因为表现突出,破格被调入了更重要的部门。但我也更加不修边幅,甚至显得有些狼狈。

李译来我座位送东西,他说:“大家都觉得你不对劲,偷偷问我,我就说你失恋了。”

他怎么会知道。我抬起头看他,他看着我,耸了耸肩:“喂,别这样看我,不是我故意跟踪你,是你那个医生男朋友总一不小心经过我们警署,我这么聪明,怎么会发现不了。”

李译并没有对我的性取向多说什么,他身上有一种能吸收所有新鲜事物的能力。

我很感谢他。

李译还说:“不过那个男的,我总觉得不像什么好人。”

“别这么说,”我拿过一份资料放在手边,准备开始阅读。

我当时以为李译只是孩子气,想替我疏解失恋的痛苦,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那天我刚好和李译分成到一小队,派去晚上的某个晚宴盯梢,查一件走私案的线索。

李译刚走不久,就气冲冲回来把文件摔到我桌上,嘴里嚷着:“痴线!将最难嘅工作分给我哋两兄弟!”

“收声啦你,”听见李译骂人,我嘴角也不自觉上翘,我低着头,看着宴会的名单,眉头也慢慢皱紧。

也不怪李译生气。港岛的上流社会最看不起我们这种差人,我们去宴会盯梢,还不知道要受什么刁难。张家、詹家、宋家都有人出席的宴会,上面只派我和李译去,恐怕是知道就算再多派点人手也查不出什么,还会惹这群大佬不开心,不派人呢,又丢警署的脸面。

因为有老师在,我和李译并未在警署内站队,一开始人家想拉拢你,自然会给你好脸色,但天长日久,发现从你身上得不到好处,只觉得之前的努力统统白费了,就变本加厉地索要回来。

我想,这就是只有我和李译被派去盯梢的原因。

我叹了口气,跟李译讲:“大不了我们只走一个过场,早早收工,我带你去吃卤肉饭。”

李译一脸不屑,他说:“于sir,你可是于sir,有名的死脑筋,你会早退?我看我还是尽快去签字领枪,免得今晚被别人拖到角落里活活打死!”

十三

钻进那辆破旧的黑色桑塔纳,我抬眼,发现驾驶座的李译竟然穿了正装。咖色西服,还打了一条栗色的领带。

“不错嘛李sir,正点啊,”我故意打趣,伸手拽过安全带系好。

李译却迟迟没有发动轿车,他一直在看我,还皱着眉头上下打量。我心里发毛,以为自己脸上沾了什么东西,连忙就着后视镜自查。

“大哥,我们好歹是警察,一会儿还要去有钱人的地盘,你就穿成这个样子,”李译扯开我的夹克外套忽扇两下,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这种老气的衣服,老头子才会穿,又是在清仓大卖场抢的?”

“样式是旧了些,”我也低头,看着自己的外套,那天手慢,最合适的一身运动装被身边的婆婆抢走,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中了这件浅咖的外套。当时买大了一号,宽到它虚虚地拢在我的身上,出门必须手动裹紧,不然就会被风灌满,像盏肥灯笼。李译一向看不上我的品位,他觉得我未免太节省了些,我讲不过他,也只能搬出老一套说辞,“不过,好歹耐穿嘛,我们做警察的,穿太好,一不小心弄脏弄破,岂不是白白浪费钞票。”

“好好好,那于sir你呢,待会就等着被安保赶出来,我一个人走进去送死,”李译就差翻我白眼,他拧动钥匙,发动机便呼哧呼哧地震响起来,座位似乎也随着抖动。二手车,迟钝又笨重,半天才发动起来,他又嘱咐,“坐稳!”

李译开车一向迫急,时时刻刻像在演警匪追击战,港湾夜晚多风,我放下一半车窗,略带咸味的潮湿海风顿时灌满了轿车内间。

他的发留长了,又喷了摩丝向后抹,露出饱满的额头,他的眼眸也比旁人的更淡些,偶尔前方有车灯闪过,从侧面看,便看到他的瞳孔凝着橙金色的光点,再加上他今日穿得人模人样,潇洒与慵懒并存,倒不输给电视机里的公子哥。

李译大喊:“喂,窗开那么大,喝风都要喝饱了。”

我笑眯眯地逗他:“是,都听少爷的话,现在就关上。”

李译是从来不会害臊的,他得意地挑眉,嘴角也上翘。我俩心情都好起来,全然忘记接下来要面对怎么样的刀山火海。我们为了做好被有权有势的有钱人刁难的心理准备,还幻想了尖酸刻薄话用来提前适应,却没想到我们根本进不去宴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