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不嫌……”沈均连忙开口说。
“我再赏你个别的。”明焕打断他,下令道,“眼睛闭上。”
沈均听话得闭上双眼。
他的主人拿出手机,一条信息发送过去,手捧盒子的奴才便急急奔了过来,跪着放下盒子,磕了个头,又匆匆离开,完美地履行了工具人的职责。
打开盒子,一个黑色的项圈,一条银色的狗链被精心地摆放在里面,金制的环扣,环扣下的蓝宝石吊坠,银制的链条,在暮光下散发着朦胧而柔和的光辉。
明焕取出项圈,将它戴上了那截雪白的脖颈,扣上,拉紧。
系上的长度稍微有点紧,但就是这种呼吸稍微困难的感觉,愈发加剧了沈均激荡的心情。
呼吸也被控制的感觉让这条狗呼吸急促自己被主人锁上了。
这副面红耳赤的激动模样很好地取悦了赠予小狗礼物的主人,明焕骨节分明的手指在那条银色的狗链上摩挲了两下,然后取出,扣上了项圈,将锁链牢牢地攥在自己手中。
明焕站直了身,用力地扯起手中的狗链,迫使他仰起头,迫使那条洁白的脖颈几乎崩成一条直线,有如献祭一般。
“睁眼。”他居高临下的俯视那双激动不已的眼,明知故问,“喜欢吗?”
“喜欢,喜欢,好喜欢……”因为脖子被狠狠勒住,沈均的声音略微有些低哑,愈发显得意乱情迷。
视线扫过被黑色皮革压出压痕的淡粉色的脆弱肌肤,明焕不由地微微俯下身,用指腹去抚摸,目光与他对视:“Vittore的choker是我定制的,而你这条,是我亲手组装的……”指腹拂过他扬起的唇角,明焕也不由地笑了笑,“小狗,你是不一样的,你是唯一的,一直都是。”
沈均一言不发,只是用虔诚的目光仰望主人,聆听主人的教诲。
“就像狗牌,即便短暂失去,终有一日,你还是有能力让我物归原主。自始至终,有些东西,只属于你。这就是你比所有人都厉害的地方,你知道吗?
“在我面前你是小狗,在其他人面前,你要永远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明焕继续说道,“俗话说‘物似主人形’,你怎么一点都没学到你主人的不可一世?”
“奴才怎么能和主人您比……”沈均小声回应。
“那就跟陆茂学,他这个私奴大人比你当得威风多了。”
“是,奴才谨遵主人训示。”
“走。”明焕拉了把银链,跟拽狗没什么分别,“主人再带你逛一逛。”
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一人一狗的影子已经变得很淡,晚间的风徐徐拂过,舒适惬意。
沈均跟在主人身边慢慢地爬,低垂的眼看着主人和自己的影子。一站一跪,一走一爬,贵贱分明。
“主人,奴才能拍张照片吗?”他开口请求。
小狗的要求,当然可以得到准许的回答。
取出手机,沈均想拍下的不是主人,也不是自己,而是二人印在地面上的影子。他跪在地上,脖颈缠了一条项圈,绳索牢牢握在主人的手里。
他想拍下的,是这样一个画面。
“谢谢主人。”沈均收好手机,向主人谢恩。
看着他一脸餍足的模样,明焕笑道:“果然还是当狗更适合你。”
沈均不解道:“奴本来就是主人的狗啊。”
在主人身边不当狗,又能当什么呢?
“嗯”了一声,明焕又扯了一把绳子,说道:“该回家了,小狗。”
结束了校园之旅,在回家路上的车里,沈均跪在主人脚边,头枕在主人的膝上,全身心地享受主人的安抚。
对于自己亲手制作的杰作,明焕非常满意与自得,抚摸着皮革与上面的装饰,抚摸小狗柔滑的后颈皮,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两样东西合衬。
“小狗,怕疼吗?”明焕问道。
不知道主人想做什么,但沈均当然只希望能主人尽兴,不要对自己有所顾忌,立时轻轻摇头:“不怕。”
把玩着那一头柔顺的毛,明焕温柔地和他说话:“那回主宅拿狗牌的时候,顺便烙个印吧,怎么样?”
“好,当然好。”
沈均几乎是冲口而出。
怎么会不好?这是他从有意识有记忆开始就梦寐以求的东西,却再他没有任何功劳的情况下,得到了主人的额外恩赐。他想俯下身叩首感谢,却被主人稳稳地按在了膝盖上。
“别乱动。”明焕说,“让主人多摸摸你。”
“是。”沈均只好嘴上谢恩,“谢主人赏赐。”
回到家中,伺候完主人沐浴洗漱,自己也清洗干净之后,沈均从床尾爬了上去,乖顺地跪坐在主人脚边的位置,询问道:“主人,您累不累,让奴才给您舔脚,可以吗?”
“舔吧。”走了一天,腿脚确实是有点酸软。
得到准许,沈均便舒了一口气。高兴地低下头,好像得了莫大的赏赐的似的。
于沈均而言,的确算得上是莫大赏赐了。
毕竟主人自小养尊处优,小时候多跑了几圈,多走了几步路,都非骑马奴不可,要奴才抱着背着哄着,临睡前还要他无微不至地舔脚,才能舒舒服服地睡下。
主人今天为了他又是逛学校,又是逛操场,必定是累着了贵体。方才他伺候主人沐浴,也能看得出主人有些疲倦,以至于躺在温暖的浴缸中闭目养神。
能稍微偿还主人的恩情,就是他这条低贱的狗最大的福分了。
沈均伸出湿滑温热的软舌,从主人的脚后跟一路舔过整个足弓脚心,迤逦了一片淫荡的亮晶晶的口水渍,舌尖便又扫过主人的一个个美观精致的脚趾,然后张开嘴,含进嘴里侍弄。
主人的贵足弧线流畅,色泽白皙健康,脚趾的长度适中,由他时常修剪的指甲纯净得呈清透的粉色。可以说,主人连脚都显露出未经风霜的矜贵、养尊处优的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