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溥伺候穿衣的间隙,开始例行地上眼药,故作迟疑地开口:“主人刚才是罚了沈大人吗?”

明焕挑了挑眉:“怎么了?”

“沈大人出去时面色很不好看,一脸愤恨,还瞪了奴才一眼。”颜溥越说越伤心,“沈大人有什么错处,主人还是罚奴才吧,总归这气也是要撒到奴才一个人身上的。沈大人过得舒心些,奴才也才能好好地伺候主人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明焕心里是真的笑了。

要不怎么说颜溥比沈均机灵呢,四年过去,沈均还是那个蠢得犯傻的沈均,而颜溥已经从以前的直球攻击,进化为茶言茶语了。

沈均啊,要不是你主人我太清楚你几斤几两,你拿什么和人家斗呢?明焕暗暗摇头。

“我看你的眼睛比沈均还大一点儿呢,不会瞪回去?”明焕故作疑惑。

看来主人今天不吃他这一套,颜溥泄了气,小声嗫嚅道:“奴才哪敢呢……”

明焕没再搭理。

由文澍伺候穿好了上衣,由颜溥伺候着穿好了裤子,换好衣服的明焕侧目去看一言不发的谢佑轩,打量了他几眼,突然唤道:“佑轩。”

正在发呆的谢佑轩惊得像被人拿捏住了命运的后颈皮:“是!奴才在。”

明焕说:“站起来,站直。”

在场三人都不知道主人是什么意思,颜溥一副看好戏的眼神,文澍战战兢兢地看着谢佑轩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

明焕走进两步,谢佑轩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脑子一团浆糊,想到刚才沈均离开时的表情,主人今天心情是不好的啊,可是自己一句话没说,哪里惹到了主人呢?

谢佑轩可以说是几个近身奴才当中对少主最不熟悉的了,偏偏他胆子也就在熟人面前大一点,差点吓得又跪下了。

明焕偏头看了一眼颜溥,又看向谢佑轩,见他吓得满头大汗,就抽了张纸递过去,语气是最平常不过的寒暄:“怎么怕成这样?我又不吃人。我是看你长高了这么多,我出国那年你才十三,好像才到我胸口,这会儿比颜溥都高一些了……”说着又上下扫了一眼,“身材不错,可以多练练。”

身材不错???!!!

一旁的颜溥瞳孔地震。主人这是看上谢佑轩的意思吗?自己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

明焕说完,大概也察觉到了这句话不太对劲儿,虽然他的本意是有空一起打打篮球,身体素质好一点别给我当猪队友……

但这句话说出来这些各怀鬼胎的奴才想必不会信,只会觉得他爱面子在找补,说到底是希望底下奴才自己主动一些。所以明焕也懒得解释,随这些奴才们怎么想,反正也翻不出他这片天。

谢佑轩人早傻了,双手珍重地接过那一张抽纸,终于找到理由跪下去了,磕磕巴巴地回话:“是,谢主人赏。奴、奴才都……都是托、托主人的、的福。”

三人跟在明焕身后爬行,到了餐厅见沈均竟然正襟危坐地坐着,不禁大感疑惑不解。沈均不是被赶出来了吗?怎么他一个奴才敢坐着等主人?

沈均看见明焕的那一刻立即跪地俯首,一旁侍立的谢家少主谢佑辙和陆家少主陆麒也忙不迭行礼跪拜。

明焕在主位落座,目光落在沈均身上,拍了拍大腿,招小狗一样的:“乖狗,来。”

其他人也知道这是在叫沈均,沈均还得宠的时候就是少主最喜欢的宠物,少主还为他特制过一块狗牌。后来沈娉进来沈均失宠,狗牌也被少主收了回去。

算了算,少主实在有很多年没有这么叫过沈均,但自此以后也没有别人获得“少主家犬”的殊荣,所以明焕这么一唤,所有人都知道还是在叫沈均。

颜溥暗自攥紧了拳头。

沈均当然也知道,他甚至感受到了主人的目光,三步并作两步爬到主人身边,用脸蹭了蹭主人的脚踝,又抬头用脑袋蹭主人的膝盖,满是忠犬依恋主人的既视感。

明焕抬手挥退了其余五人,伸手抚摸沈均毛茸茸的头发。

“汪。”沈均回应。

主人要他当小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能说人话的。

明焕说:“重新给你买了个狗盆,明天应该就到了。”

“汪汪。”沈均双手交叠趴在地上,真跟乖巧的大型犬似的,用脸轻轻蹭主人的脚面,表示听懂了。

沈均之前的狗盆被主人砸了,他还以为这辈子不能再用狗盆在主人身边吃饭了,主人还愿意再让他当跟在身后的小狗,沈均不知道这是这两天第几次感叹主人真好了。

明焕在上面用早餐,沈均趴在下面想为主人做点什么,试探性地伸出舌尖一截,舔上主人的脚背。见主人没有制止,反而直接脱鞋,将贵足放在拖鞋上给他舔,沈均欢喜得亲了一口。

明焕又将另一只脚的拖鞋踢了,抬脚踩在沈均肩头,权当给自己找了脚垫。

乖狗的早餐开始了。

明焕的脚很精致美观,应该说,明焕整个人都是极为美观的,连脚都彰显着一种高贵冷艳不容侵犯的感觉。

整体弧线流畅,色泽白皙健康,仔细看还能瞧见脚背皮肤下的青色血管脉络,脚趾的长度适中,指甲一尘不染,呈清透的粉色,十足养尊处优、未经风霜的造物。

沈均又舔又亲,从脚背到脚侧,从脚趾到每一个脚趾缝都仔仔细细地舔舐,像在品尝这世间最美味的珍馐,忘却了俗世之中的烦恼。他只是一条狗,只需要为主人服务,逗主人开心,供主人驱使。

舔完一只脚,沈均又伸出狗爪子恭恭敬敬地将另一只贵族从肩上捧下来舔舐,将另一只脚也舔了个遍。

沈均舔得开心极了,不时发出奶狗似的小声犬吠。主人回国后对他可真好啊,又是准他服侍小主人,又是愿意赏他舔脚,真不知道怎么报答主人的恩情才好。

沈均狗胆渐大,犹嫌不过瘾,索性张开嘴含住主人的大脚趾,纳入口中仔细爱抚起来,不时侧脸伸出小虎牙轻轻咬一口,引得明焕拿出脚照着他的脸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

“汪……”沈均耷拉着,活脱脱是一条狗被主人发现闯了祸的模样。

明焕当然没有真的责怪他,反而拿纸帮沈均擦干了脸上的口水,询问他饿不饿。

“汪汪汪!”沈均狠狠点头,强烈地叫了几声,毕竟他从六点半起床,到现在连一口水都没敢喝,说不饿那不仅是骗自己的主人,连自己也骗不过去。

明焕唇角扬起一抹笑意,他的笑意中时常含有轻贱意味,这是他久居高位被取悦后的的习惯使然,倒不是真有多么冷情冷性,这次也一样。

明焕从桌上餐盘中取了一块切片面包,一点一点撕着喂沈均,他很享受这种投喂的过程,算是长大以后为数不多的岁月静好的时光。

主人的动作好温柔,眼神也好温柔,沈均觉得自己此时此刻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条狗,只恨自己没长条尾巴,不能朝着主人摇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