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相信他吗?不是怕他怕得要死吗?怎么给你机会又不肯离开哪怕一会儿呢?

“急什么?只要你不做出叛主和背叛主家的事,你放心,你永远是我名义上的私奴。”明焕故作大度地道,“沈均,我知道你很优秀,你就真的甘心跪伏在我的脚下,一辈子做一条卑微如尘的狗吗?

“回去当你的沈家少主,不仅不用整天提心吊胆地伺候我,还有的是人朝你摇尾乞怜,不好吗……”

“不!”

沈均骤然出声打断,音调高得让房中二人彼此都吓了一跳。

第一次在主人面前大声说话,沈均后怕得自己都感到难以置信。许久,也没听见主人发话,于是哽咽着声,小心翼翼地请求:“对不起,主人。奴才可以跪下吗?”

明焕正等着他自己说下去,想了想 ,还是允准了他目前更放松的方式:“跪。”

沈均“咚”地一声跪下,水光盈盈的眼中盛满了迫切的赤诚,在这张素来刻意克制的脸上是少有的炽热,可见他有多希望面对的神明能够相信他。

“主人明鉴,奴才绝无二心。沈氏的一切皆由主家赐予,没有主家,何来沈氏,更没有沈均。

“正是因为奴才是您的狗,今天的沈均才会是优秀而出众的。没有您,奴才什么都不是,奴才但凡有一口气在,又怎么配不情不愿?”

沈均使用最古老又最庄重的礼仪,虔诚地稽首下拜,说出从有个人意识起就根治心底的信念

“成为您最忠诚的狗,才是我的终身成就。”

【作家想说的话:】

下章要开启新地图,解锁新人物了,均小狗:有一种不祥的预感(=°Д°=)

ps:有没有人觉得要虐一虐小攻?

如果有二十条以上(很明显不太想虐233)的评论说想虐的话那就虐一下,不想虐攻的读者也说一下哦,不然容易产生沉默的大多数的幸存者偏差~

11 钻、进、来。(脚踏、踩脸、人形犬、踩头、钻胯、彩蛋) 章节编号:6844958

然后叩下的额头再没离开过手背,俯身等待头顶神明的宣判。

过去了许久,当沈均以为不会得到怜惜与回应之时,上方传来了好听的嗓音:“起来。”

漂亮话明焕听得很多,那些油嘴滑舌的奴才和M个个都仿佛要为他舍生忘死,但听沈均说,却听得很少。

沈均不是笨人,更谈不上憨厚老实,不存在不善言辞,可偏偏对着他,就只知道一颗真心掏出来,事做得多,话当然就说得少。

第一次听沈均剖白心迹,说着那么接近于“爱”这个字眼的大段话语,竟让他觉得好怪,但还想多听几句的感觉。

虽然……蠢,还多少带点没新意的土。

可这就是沈均,就是这只蠢狗被逼到绝境能说出来的话。

话是说得漂亮了,做是没看到有几分、能持续多久的胆子。

沈均站直了身,头低垂着,视线落在主人的鞋面上。

他听见主人的语气依旧平静无波:“做我的狗是你的终身成就,可我凭什么给予你终身在我身边的资格?”

沈均心口像是被猛地刺了一下,然后一块心头肉被剜着勾了出来。

的确,他已经被剥夺了四年的资格,主人可以随时抛弃一条狗,而狗没有主人饲养,却注定活不长久。

“你看,你又是这副不安的表情。沈均,连你自己都不相信。”主人语带不悦。

主人又接着说:“如果只是狗,明家有多少条供我挑选,你比我清楚。”主人伸脚碰了碰他的脚踝,似乎真想让他回答似的语气问,“沈均,你认为,你现在这个样子,有哪里特殊呢?”

这话即使不是以主人的身份对奴隶将,只是一个普通人对另一个普通人说,也足够打击人以至于伤人的地步了。

沈均一个一米八的成年男人,小鹌鹑一样地站在比自己小一岁的主人跟前听训,被训得下意识咬住了下唇,内心像是胆汁混着醋一块儿打翻似的又酸又苦。

“抬头,看着我。”

听见主人的命令,沈均怯怯地抬起眼,对上主人平和的目光。其实平心而论,主人远远算不上是训斥他,甚至有点倾囊相授的意思,希望他可以变得更符合心意,而不是贬斥得远远的。

果然,主人向他展现了远胜于他的成熟与宽容,像商定一个协议一样的正式而有风度,对他说:“现在答不出来,没关系,我会给你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你要试着信任我,明白了吗?”

主人温和的姿态几乎让沈均感激涕零,也为某一刻自己的心理致使主人难过而羞愧欲死。

“主……”沈均还没想好该说些什么,就听见主人对他说道,“手伸出来,握手那样侧着。”

沈均照做,然后明焕也伸出手拍向他的手掌,完成了男孩子之间最常见的击掌。

动作很快,似乎也很响,但是一点也不疼,只有些微的麻,昭示主人的掌心曾印上过他的掌心。

那么轻佻,却又是那么亲密。

沈均不知道怎么做,又跪了下去,以额触地,将无以言表的虔诚与感激都放进这一声叩头中了。

他经常给主人磕头,一天没有几十也有十几个,或因规矩或因请罪,更多的是习惯使然,毕竟天生就应该是这样。而这种少有的带着有意识的叩拜,就促使他做得格外一丝不苟,姿态优美。

“主人,谢谢您。”沈均说。

明焕是喜欢看沈均匍匐在地的,他有着沈氏一族与生俱来的儒雅,配合自身所特有的清冷气质,加之恰如其分相得益彰的身形比例,跪在那里或趴在那里时,就像一座置于博物馆中央的玻璃罩中专供人参观的白玉摆件。

精致的雕刻琢磨,令人目眩神迷的光泽,引人升起把玩的欲望,也让人渴望脱手的那一瞬间它碎成一地齑粉的惨烈状况。

明焕的脚踏上沈均的背部,后者立刻调整高度与角度,力求让主人使用脚踏使用得更舒服。

“去挑几个会做饭做家务的奴才,和你一起去收拾、布置一下城东那座小时候住过的别墅。后天早上九点,来主宅接我。”

“主人?”沈均抬起头,一脸疑问,没太明白主人的意思。

明焕另一只脚踩了踩那张蠢狗的脸,明明白白地说出一开始的打算:“你跟我一起去外面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