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悯反倒因为人家这样说,更加愧疚,石甲大哥这样清贫节省的人,这些天尽家里有的好的东西招待他们,其实饭量大的很,却每次吃饭,最后都是他跟方智吃不动了,不动筷了,他才敢放心敞开口吃他们剩下的,跟他们一起吃时,总是夹少许,一个练武的大男人,这样委屈自己,因为自己一句话,还把最疼爱的女儿的小兔子杀了,妞妞有多喜欢那只兔子他知道,睡觉都抱着睡呢,林悯想起种种生活上,他对自己跟方智的好和照顾,实在过意不去,只坚持道要买衣服,等一天再走。
石甲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
于是林悯便要赶马车去镇上市集,那里很远,石大哥每次都要走好久,赶马车能快一点,他想,要是市集上没有的话,野地里抓也我也给妞妞抓回来一只,正这么想,还没出院子几步,方智便撵上来了:“悯叔,我跟你一起去。”
林悯知道他不爱说话,但是黏人,也就笑着答应,把他抱上了马车,跟自己一起去。
林悯戴着他那旧斗笠,围着布巾,把仇滦的话记得很牢,加上又遇到了那样的事,回忆都不愿意回忆,都是恶心,谁知道还有没有跟那群合欢派的妖女妖男一样瞎眼没品的人,所以,现在见了生人都有点怯,一惯包的严实。
低头在市集上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卖肉兔的老猎户的摊子,这里比蜀州人多,但人里面,好人少,坏人多,坏的强人更多,世道乱,好人普通人都难活,良心一抛,成了坏人反倒风生水起,收租收税,吃的满嘴流油,穷人只好把这价钱加给更穷的人,不管值不值,加上租税的商品物价,普遍比蜀州那地狱之地贵许多,兔子有死的,也有活的,他掏出石大哥如约找零,还给他的一颗碎银子,才买了一只最活蹦乱跳的提着耳朵让方智拿回车上,马不停蹄的赶着马车回去,仿佛都能看到妞妞的笑脸了。
谁想,早上那面,就是他见石甲大哥的最后一面。
火光冲天,周围就他们这一家,林悯看见远方黑烟在熟悉的方向滚滚腾空时,不太熟练的马车让他赶的疯了一样在大路上奔,里面坐着的方智都吓得直叫“悯叔”。
几乎从马车上飞下来,林悯重重摔了一跤,疼也顾不上,房子着火了,石甲大哥伏躺院中,浑身是血,妞妞不知所踪。
石甲比他高大许多,林悯咬着牙把人翻过来,挣扎着往背上去,怎么也背不起来,只想许久之前那天,他在李子林那边捡到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焦急,背着自己心急如焚的往镇上药堂去,林悯啊林悯,你他妈真是一点儿用也没有,为何人家能背起来你,能救了你,你却背不起来人家,救不了石甲大哥,几乎已经没了气息的人又从他背上滚倒地上,浑身都是深可见骨的刀伤,血液更是咕咕流出,血染红泥,茅草屋熊熊烈火,此时林悯真想放声大哭,满头是汗,咬破舌头,才能保持冷静,只吼从马车上下来吓怔住的方智:“去找妞妞,快去找妞妞!”
正这时,有小女孩儿的哭声从几棵桑树后头石甲大哥储水的大缸里微弱地传出来,是方智赶忙跑去把上面的石板掀开,把妞妞牵出来,妞妞浑身是水,火光越来越高,浓烟滚滚,见她父亲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哭的愈发尖利,烈焰炙烤,这里到处是树是木,火势已然难救,十分危险,林悯顾不得了,先跟两个哭泣的孩子合力将石甲大哥的身体拖到马车上,一路血迹不绝,看的林悯心惊肉跳,加快赶马车,赶紧离开这里,马车一刻不到,已离开茅屋很远,妞妞掀开车帘,小孩子天真,还满脸是泪的笑说:“悯叔,我爹爹活了,他理妞妞了,他让妞妞叫悯叔进来。”
林悯不是没有见到那血怎么流,流了多少,石甲大哥浑身的伤口一直在他眼前,心里咯噔一声,赶忙就勒住马儿,进了车内,果然,石甲大哥见他进来,张着嘴要说话,话还没出来,大口大口的血先争先恐后的涌出来,方智跟妞妞又吓得哭了,林悯登时扑跪在他身前,狭窄的马车车厢里,几人弓背弯头地把石甲围着,石甲大概撑这一口气撑了很久,肺里破了的声音林悯都能听见,他的声音比枯叶落在微风里还轻,带着浓重的血腥味,林悯的眼泪一颗一颗的落在他满是血痕的脸上,把耳朵凑在他嘴边,石甲嘴里涌出来的血沾湿他耳朵,眼白翻动,神志不清的重复:“带……带……小悯……带妞妞回老家……回献州……咳咳……我石甲……乃是献州人氏………咳咳咳……妞妞……妞妞……回献州……咳咳咳……”
他咳的愈发重,瞳孔已经散了,突然一把抓住林悯手,仿佛用尽一生气力,声音那样凄厉:“带妞妞!回献州!”
一片寂静,如同天明又变作无人相伴的黑夜。
马车里只剩下两个孩子的哭声。
少了一个壮年男人的呼吸。
林悯颤着手替他把眼睛阖上,泪光挂在他眼睫,太多的情感交杂,压垮了他整个人,没什么力气了。
“对不起……对不起……”
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要再留一天,如果不是救了他们,如果不是他驾走了石甲大哥的马车,或许他们逃命都会快点儿……如果不是他……都是他!
夕阳西下,荒野远去。
若不算那些在裘佬儿那里掩埋的不认识的尸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埋的第二个认识的人,第二个,对他好的,帮助过他的人。
这是一个林悯不喜欢的,没有接触过的世界,世道太乱,人与人之间的缘分都太短,分别不是下次再见,是飞来横祸,是生离死别。
人命,如同蝼蚁。
残阳古道,千山无言。
只有孩子的哭声。
妞妞跪在林悯立的墓碑前拜了父亲,过去抱着同样跪着的林悯脖子哽咽:“悯叔,有……有黑色衣裳的人……刀砍爹爹……烧房子……爹爹把我藏在水缸里,让我等你……悯叔……会……会带妞妞回献州……回妞妞老家。”
女孩子比方智还小一岁,小的很,已经吓傻了,眼神发直,直到现在,还在浑身发抖,话也说不清楚,但林悯能猜出来,怕是被人寻了这父女俩的仇,石甲大哥这是把妞妞托付给他了,让他带妞妞回献州老家。
他也在心里盘算着什么,吸吸鼻子,咽下悲伤,翁声问妞妞:“妞妞,你献州老家……还有什么人吗?”
妞妞呆呆道:“有房子,还有叔叔……婶婶……爹爹说的。”
林悯决定了,他将方智跟妞妞一起抱在怀里,对俩个孩子正色叮嘱:“以后好好相处。”
林悯发誓那样,在石甲大哥的墓碑前。郑重举起三根手指头,一双眼只看向妞妞:“从今往后,有我林悯一条命,就有妞妞一条命,有我林悯一口吃的,就会有妞妞一口吃的。”
石甲大哥你安心去吧,放心,从今以后,妞妞就是我亲生女儿。
这世道,他一路不是没有看见过插了草标卖儿卖女的,甚至有饥民会将女儿儿子交换,因为自己吃不下去自己孩子的肉,换子相食,人心狠毒,知人知面不知心,最能相信只能是自己,石甲大哥对自己恩重如山,哪怕把自己的肉割下来给妞妞吃,他也不会让妞妞遇到危险,将来亲自护她平平安安长大,仇滦说了,献州有那个什么天极魔宫,肯定比蜀州还不太平,石甲大哥这么厉害的人,还会功夫,都被人寻仇惨死,若是他带女儿回献州,林悯自没有什么说的,人家有那个本事,也熟悉,他倒算个什么,人都背不起来的怂货,他敢吗?有那个本事吗?
有多大本事揽多大的活儿。
果然,在沈方知看着他脸色纠结的变了又变,已猜到什么,在心内骂他敬酒不吃吃罚酒时,林悯抱着妞妞强笑道:“以后 ,你就是悯叔的女儿了,跟悯叔一起去安定的江南生活吧,等到了江南,悯叔会想办法养你跟方智的,绝不叫你们受一点委屈。”
他还补充,怕妞妞不跟他走,哄道:“以后,你比方智还重要,叔叔第一疼你,第二才疼方智,咱家老大就是你,叔叔最疼你,好不好?”
妞妞刹那间更是瑟瑟发抖,像是吓坏了,一句不敢接,林悯心疼的不得了,抱着拍拍哄哄,一口一个宝贝的叫,不住哄说:“不怕不怕,都过去了,不怕了……”
妞妞被他抱起来,流泪的眼睛在他怀里看着地上站着冷冷看她的“玩伴儿”,浑身如坠冰窟,一直抖,抖个不停,简直是得了什么打摆子的病那样。
反倒吓着了林悯,一直摸她额头,温言软语的哄慰好久,都没顾得上理同样也吓着了的方智。
女孩子,到底要比男孩子娇贵些。
吓病了可怎么好,林悯操心的很。
第十一章
人人都道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江南啊江南,到底在多远的远方,妞妞人还没到江南,却在林悯嘴里听了无数遍,他嘴里的江南也是那么好,简直不是江南,而是仙宫天堂,说的像自己已经去过一样,稍提一提,都会获得短暂的安定。
林悯是打定了主意不去献州,江湖是打打杀杀,恩恩怨怨,那是别人的江湖,江山代有才人出,皇图霸业谈笑间,底下摞的都是成堆的普通人血泪,武侠小说里的大侠千金一诺,在所不辞,关云长单刀赴会,过五关斩六将的大义,他是望尘莫及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且他这个普通人还是个跨越时空的他乡客,人生地不熟的,只能顾得上护自己一条小命,顺便庇护自己力所能及的两个小孩儿的小命,他要离这些恩恩怨怨远远的,也离这个以暴制暴,以武称王的破江湖远远的。
管他什么正邪两派,我有我追求的安定和自由自在。
妞妞一路不停哭闹,只喊着她要去献州,让悯叔送她回献州,小嘴不住哭说:“爹爹说了,妞妞要回献州。”
林悯便就一边骗一边哄,只把妞妞抱在怀里没松开过,赶着马车,除了贴身带的银子和令牌,其余行李都被茅屋那场火烧了,路上又花钱添了不少衣鞋必要之物,一大两小,多养一个孩子,将来多花一份钱,偶尔路边有了旅店也舍不得住,便就夜晚,他跟方智两个大小男性点火铺了羊皮毯子,睡路边树下,妞妞小女孩儿睡在马车里,他俩个守着马车里的妞妞。
因为对不住妞妞父亲临终所托,且恩主已死,大恩再难报,小恩人却在,所以林悯面对妞妞时愧疚居多,疼爱更是与日俱增,只把她当公主宠着,遇到集市,钱要省着花,却给妞妞买头花,发钗,只有买给妞妞的衣服是绢料,没事儿就让她坐在自己脖子上哄着骑大马,且林悯也是真的喜欢妞妞,小女孩儿到底跟小男孩儿不一样,做对比的还是他那寡言少语的小孩儿哥方智同学,更明显了,妞妞抱起来小身子软软的,说话也糯糯的,遇见她,林悯才正儿八经有了养孩子的感觉,老父亲女儿奴特征越来越被激发,宠的没边了。